第094章 銅礦案件跳圈外,特情反饋宋世俊

第094章 銅礦案件跳圈外,特情反饋宋世俊

碰頭會後的第四天,也就是7月2日凌晨,又一次發案了。

早上4時許接到報案,銅礦鎮樂清村樂清灣樂秀娟(女,15歲)被人電擊強什麼奸,不用詳細勘查現場,就知道還是那個作案人在繼續作案。

樂秀娟家位於樂清灣中部,前後左右都有居民房屋,而且房屋之間的間隔比較小,從地理位置來說,樂秀娟家並不是理想的作案地點。

樂秀娟家坐東朝西,為一棟連三間結構土磚房屋,房屋結構比較簡單,分為前後兩部分,前部分:中間為堂屋,南北兩側各有一個房間;後部分,為三個小間,自南而北分別是廚房、過道、雜物間。

整個房屋對外只有兩道門,即前後門,前門在發案后還是呈鎖上狀態,顯然這裏不是進出口;後門是對開木門,門軸與牆壁之間縫隙較大,伸手進去,就能順利地將後門奪開,這是作案人慣用的入室手法。

勘查表明,作案人從後門入室后,又用繩索類物品將樂秀娟父母的睡房房門反系,后潛入樂秀娟睡覺的房間,下燈泡,又用自製的作案工具將樂秀娟電暈,房間床頭就有插座,方便了作案人;然後再實施強什麼奸,法醫老蔡提取到了精斑,檢驗的結果,依然是b型血。

痕迹方面,在床邊的桌面上提取到了手套印,此外在樂秀娟父母房間的門扣上提取到了纖維組織。作案人還是非常小心,再加上客觀條件的制約,依然沒有提取到指紋和足跡。

樂秀娟的右側乳房上留下了兩道永久性的傷痕,傷痕長度達7cm,單道傷痕寬1cm,深度0.2cm,兩道傷痕間距為5cm,整個傷勢以雙乳中間位置為中心,向下斜向臉右外側,還是內重外輕。可以推斷作案人是用工具從雙乳中間位置向右外側動作而成。

勘查結果證明開始勘查前的判斷是正確的。那就是這個案件的作案人就是系列案件的作案人,因此,串併案件是水到渠成之事。

這次,領導改變了策略。先小範圍聽取了我們技術隊的彙報。

鄭隊長全面介紹完畢后。張局長說道:

「從技術隊勘查來看。串併案件是確定無疑了。這和李隊長前期的分析是一致的,即作案人還會繼續作案,但是。作案人並沒有跳出我們的捕捉守候的範圍,還是在銅礦鎮繼續作案。李隊長,你怎麼看這個問題?」

我接着說道:

「表明上來看,作案人是沒有跳出我們捕捉守候佈控的範圍,還是在銅礦鎮繼續作案。但是,他作案的範圍已經明顯地超出了我們設定的捕捉守候區域,向著更深和更遠的地方擴展了。今天的案發地樂清灣到銅礦鎮區的直線距離是30公里,這是步行五、六個小時的距離,而實際行走的距離則更遠,所用的時間也更多。

我們是凌晨4時許接到報案的,發案時間應該是3點至4點之間,作案人在作案完畢回到鎮區,如果步行的話,到達鎮區的時間應該是8至9時左右,這時候天已大亮,我們無法排查作案人了。

同樣的道理,我們推測他去時的時間。最晚也要在晚上10點鐘從鎮區出發,我想說,實際上,他可能比這個時間還早,而這個時間則是鎮區人來人往較多的時候。

這兩個時間一結合,我們在鎮區捕捉守候的組不能發現作案人就正常了。

因此,我個人認為,作案人從心理上已經開始跳出我們的捕捉守候範圍了。」

「那你說的第三條線怎麼沒有發現作案人呢?」艾支隊問道。

「只小說他躲過了我們第三條線。因為第三條線要控制的區域太大了,無法保證不漏點,這就給了作案人可乘之機。」我解釋道。

「作案人好像對我們的佈局非常清楚,該不是就在我們中間吧?」艾支隊提出了新的觀點。

我萬萬沒有想到艾支隊提出這樣的觀點,一時不知道怎麼回答。

不知道怎麼回答的不僅僅是我,大家都面面相覷。

「如果作案人在我們內部,那我們所有的佈局全都沒有作用。」艾支隊繼續說道。

「我們不能懷疑我們的偵查員,他們在政治上是過硬的,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張局長說道。

「我看還是小心為好,這現場不是有襪印嗎,叫技術的同志排查下就行了嘛。」艾支隊往深里說。

張局長不做聲了,唐局長說道:

「艾支隊啊,案件沒有破之求,各種可能性都有。客觀地說,我也產生過這種想法。但是認真一想,這種可能性為零。首先是我們的偵查員年齡都不符合,其次他們政治覺悟和品質也決定不會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目前案件陷入僵局了,如果再去懷疑我們自己的同志,那就不是影響軍心的問題。所以,這事就討論到止吧。」

「針對作案人目前的變化,我們該調整新的捕捉守候方案。」張局長迅速轉移了話題。

唐局長點了點頭,說道:

「我同意李隊長的分析,我也認同張局長的意見。作案人進出銅礦鎮的時間已經發生了變化,我們以前將鎮區作為重點地域已經不適應新的情況了。因此,鎮區內和鎮區周圍設伏的人員應該調整出來,直接放到銅礦鎮農村區域。另外,東銅公路還是要繼續死守,這條線不能放過。」

大家都點着頭。

我們這邊碰頭完畢,張局長就直接到談組長那裏去了。

晚上八點鐘,全部人員又集中在銅礦派出所的會議室里。大範圍案件碰頭會又如期舉行。

鄭隊長代表技術隊,對現場勘查工作作了全面的介紹,其他各組都彙報了各自工作情況,大都沒有什麼進展,只有情報隊的胡擁亮隊長反饋出來一條線索,讓大家精神為之一振,胡隊長說道:

「昨天下午,我們物建的一個專案特情提供線索,反映在街上拉板車的宋世俊有作案嫌疑。

宋世俊,男。現年38歲。大龍鎮柯華村宋家細屋灣人,與發生的第一起案件的受害人鍾愛芬是同村人,而且兩個灣子相距較近,只有3公里左右。一個人租住在銅礦鎮長征街東風巷26號黃開平家。職業是在街上補鞋。

宋世俊。身高175cm左右。頭髮較短,和技術隊彙報的髮長在5cm比較接近,我今天借補鞋之機。近距離觀察了,發現他腳上也是穿的解放鞋,這與技術隊反饋的作案人穿解放鞋的特徵相同。

除了上述原因外,懷疑他作案還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宋世俊是左撇子,這在我補鞋時觀察到了;

二、他會電工,能製作作案工具,同時具備剪刀、繩索、手套等作案工具;

三、從特情反饋的情況看,宋世俊並不是一個本份的補鞋人,做生意通常的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特別是經常是上午在家睡覺,下午才出來擺攤。具備有作案時間。

四、調查宋世俊個人的簡歷,發現他至今未婚,沒有結婚的原因,除了他人比較懶、家庭困難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年輕時非常好色,曾經多次偷看同灣婦女洗澡,而且對婦女動手動腳,甚至因為強行摟抱同灣宋燈洲的老婆,而被宋燈洲教訓了一頓。基本上屬於一個在當地無法立足的人,因此,他長期在外地以補鞋為業,很少回家。」

「這麼重要的線索,調查摸底組的人怎麼沒有反饋上來,這個村是誰負責的?」唐局長問道。

「唐局長,我們外勤調查組的工作主要是圍繞銅礦鎮進行,還沒有深入到大龍鎮。」張局長回答道。

「就是沒有深入到大龍鎮,那以前的調查摸底怎麼就沒有反映上來呢?」唐局長繼續問道。

「我看了下材料,前期的調查摸底,的確是沒有摸到這個人身上,從胡隊長剛才介紹的情況來看,該員長期不在家,也許當時的調查摸底就沒有將他列入進來。」張局長推測著。

唐局長不說話了,抽著煙。

「大家對宋世俊這個嫌疑人有什麼話要說嗎?」張局長問道。

萬金友說道:

「我剛才翻看了我們盤查的記錄本,發現這個宋世俊的確是個早出晚歸的人……」

唐局長問道:

「你認識他嗎?」

萬金友回答道:

「報告唐局長,我不認識他,但是我有每天盤查的記錄,而且我還按照名字進行了分類,方便查找。因此,我很快找到了宋世俊的記錄,一共有2條,時間分別是6月7日晚上22時34分和6月18晚上21時28分,經過的地點都是在鐵路設伏點。兩次都是空手,沒有任何可疑物品,我們詢問了,沒有發現可疑情況才放行的。」

「你們看看,你們看看,一個特警能這麼的細心,工作做得這麼細緻,大家一定要好好學習。萬金友,你做得非常不錯。你和宋世俊接觸了兩次,你認為他有可能就是作案人嗎?」張局長說道。

「這個不好說,胡隊長都說了這麼多的理由了,我感覺說得很有道理。但是,憑我個人的直覺來看,至少宋世俊不是這串系列案件的作案人。」萬金友回答道。

「為什麼這麼講呢?」張局長跟着問道。

萬金友回答道:

「我也說不上具體原因,只是一種感覺。」

「李隊長,你認為呢?」艾支隊問道。

「我同意萬金友的意見,至少宋世俊不是我們要找的系列案件的作案人。」我回答道。

「你說說理由。」艾支隊的聲音。

我接着說道:

「我們這個系列案件,作案人從來都沒有動過受害人家裏的財物,也就是說,作案人沒有侵財的傾向。而宋世俊是做補鞋的,從胡隊長介紹的情況來看,他經濟一般,他應該對錢財有一定的需求。因此,我推斷宋世俊不是我們這串系列案件的作案人。」

「不管是與不是,今晚動手抓人!我要一個準確的結果。」張局長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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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我如何不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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