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明朝那些事

第12章 明朝那些事

第12章明朝那些事

程旭遠不知道,自己剛剛和名義上的妻子擦肩而過。

送了稿子的程旭遠,騎著車來到了大柵欄。

這隻有三百多米長的衚衕,可是聚集著很多的名牌。

比如六必居的醬菜,比如張一元的茶葉,比如……

只不過這些知名的品牌,此時都叫著其他的名字!他在這裡逛,也只是一飽眼福而已。

畢竟很多東西,他都沒有票。

雖然有錢,但也只能看看。

今天雖然不是星期天,但是新華書店的人依舊很多。

這裡的書,現在還是分九大類,其中六大類,都是程旭遠不感興趣的,至於其他三大類,他感興趣的也很少。

逛了半天,從新華書店來到前門大街,程旭遠最大的感受只有一個,那就是全聚德的烤鴨真貴。

一隻鴨子八元!想一想都肉痛。

要知道,他現在的工資,也才四十多元。

也就是說,光靠工資,他一個月不吃不喝,還不夠買六隻鴨子。

所以,在吞咽了一番口水之後,程旭遠最終也只有老老實實回到了文化館。

一分錢難倒英雄漢。

他程旭遠雖然不能說一分錢沒有,但是這幾天的吃飯和購買生活物品,已經讓他壓箱底的一百元錢,變成了八十三。

烤鴨暫時吃不成,但是晚飯還是要吃的。

程旭遠騎著老李的自行車先來到國營餃子館,給自己要了四兩餃子。

對於程旭遠這個經常來吃飯的年輕人,女服務已經熟悉了。

在將一大盤子餃子端過來的時候,四十多歲,看上去有點胖乎乎的女服務員道:「小夥子,你這一直下館子可不行啊。」

「下館子偶爾來幾次還行,天天來誰受得了啊!」

「你那些錢自己做飯吃,至少能省一半。」

聽著這滿是質樸的規勸,程旭遠心中感慨不已。

如果放在後世,哪有飯店的服務員主動勸顧客少下館子的?可是在這個樸實無華的年代,這種規勸就很正常。

畢竟,人家國營餃子館的服務員,拿的是固定的工資,旱澇保收啊!程旭遠遲疑了一下,就一臉感激道:「姐,謝謝您為我著想,您這心地可真善良!」

「我也不想天天出來吃館子。」

「可是我們單位沒有食堂,我剛來報到,鍋碗瓢盆都沒有置辦齊,只好出來吃。」

「您放心,等我把住的地方收拾好,就自己做飯了。」

那中年大姐這才放心的點了點頭道:「那就好,我就怕你這年輕人不知道輕重,光想吃好吃的。」

「哎,伱們單位也是,怎麼就沒有食堂呢?」

「對了,你在哪上班啊?」

程旭遠道:「我在區文化館。」

中年大姐撇了撇嘴道:「你們文化館聽起來名頭不錯,可是論實惠,還不如咱們旁邊的塑料廠。」

「小夥子,要是家裡有人的話,活動活動,趁早換個地方吧。」

吃著豬肉酸菜餃子,程旭遠突然覺得這餃子有點不太香了。

文化館就這麼丟人嗎?好在這大姐只是臨時關心一下,閑聊了兩句之後,就回到廚房,和正在包餃子的另一個服務員閑聊起來。

快速的將餃子吃完,程旭遠就回到了文化館。

門崗上,老李頭正在吃飯,鋁飯盒裡,也是餃子。

看到程旭遠,他笑著道:「小程,吃飯了沒有,我老伴兒今個兒包了餃子,豬肉白菜餡的,要不要嘗嘗?」

看著老李頭飯盒裡並不是太多的餃子,程旭遠趕忙道:「謝謝李叔,我剛才在外面吃過了。」

「車子我給您放這兒了,您先吃著,我回去了。」

說話間,程旭遠又遞給了老李頭一根牡丹煙。

老李頭一邊接過煙,一邊笑著道:「小程,早點回去休息。」「明天你去親戚家用車子不?用車子只管找我借。」

去親戚家?

程旭遠愣了一下。

突然想到沈玉林邀請自己星期天去他家吃飯。

當時老李頭也在。

自己還答應了。

看來,要去見一趟啊!

程旭遠和老李頭應付了兩句,就悶頭朝著自己的住處走去。

一邊走,他心中一邊思索本主關於沈瑜墨父母的記憶。

沈瑜墨的母親好像是一名醫生,聽說醫術很不錯,但就是出身不好,按照本主的記憶,好像是有錢人家出身。

至於沈瑜墨的父親,本主的記憶則比較模糊。

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沈瑜墨的父親要比他母親厲害的多。

沈瑜墨和自己這次能夠回京,都是沾了這位岳父的光。

或者說前岳父的光。

本主對於進城見沈瑜墨的父母,好像很有些忐忑,生恐留下什麼不太好的印象。

可是自己怕個球啊!

自己本身就想要和沈瑜墨離婚,更不要說這個負心人的名頭,好像應該由沈瑜墨來承擔啊!不過,不管咋說,畢竟現在不用在河堤上戰天鬥地的挖河,那就是沾了這位岳父的光。

這次人家請自己吃飯,怎麼都要帶一些禮物。

可是帶什麼呢?

來到宿舍,程旭遠拿出了一個放在床頭的小鐵盒,盒子里是程旭遠現在有的各種票。

糧票二十多斤,這東西當上門禮物根本就不行。

布票兩張,酒票一張,肉票一張,還有肥皂票一張……

雖然票不少,但是用來當禮物的,沒有一個合適的。

看來,只有明天另想辦法了!

程旭遠打開煤球爐,用搪瓷缸子燒了一缸子熱水,又將昨天吃飯時買的高碎茶葉給自己添了點,就坐在了簡陋的書桌前。

答應了孟德志的稿子還沒有寫呢!

這兩天程旭遠主要忙的是自己的小說,現在小說寫完了,也該把這個事提上日程了。

寫什麼呢?

萬曆十五年!好像不行,如果自己沒有記錯,人家已經寫完了,就要出版了。

自己這個時候寫出去,那不是尷尬嘛!思索了剎那,程旭遠就打定了主意,乾脆抄明朝那些事吧,反正孟德志說,他要這個明史的目的,也就是做普及的,最好通俗易懂。

明朝那些事最合適了!

下定決心,程旭遠就拿起鋼筆在稿紙上寫了起來。

說實話,鋼筆寫稿子不是太舒服,可惜他沒有圓珠筆啊!

一頁,兩頁,三頁……

開啟手動抄寫模式的程旭遠,也就是兩個小時的功夫,就足足寫了三千多字。

這一刻他才感到,抄稿子比寫稿子,更加的快速。

拿起自己寫的稿子看了兩眼,程旭遠就不由自主的算起了自己的收入。

一千字給五塊錢,現在這三千字,就給十五塊錢。

能吃兩隻全聚德的烤鴨!

想到全聚德那噴香的鴨子,程旭遠就覺得自己渾身充滿了幹勁,精神頭兒更足了!反正明天星期天,多寫點……

明天去沈瑜墨家,應該沒啥時間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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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七七,掙錢從離婚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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