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野豬是偷的?

第7章 野豬是偷的?

慕朝朝背著野豬向村口方向走去,村裡的牛車還沒到,而且她也沒錢坐牛車,所以她只能徒步去縣城。

還好桃花村離縣城不遠,徒步三個時辰就能到,想到這她加快了腳步趕路,去太晚就賣不上好價錢了。

一路上她哼著勵志的小曲,埋頭趕路,試圖驅趕身上的疲累。

「我想要錢來,錢來,錢從四面八方來……別人若把你當草,你就把自己當寶,誰都不會一直在半山腰。」

走了一個時辰,慕朝朝逐漸慢下腳步,身上兩百斤的野豬壓的她喘不過氣來。

額角和脊背早就被汗水浸透衣衫,可她不能停下來,因為她沒錢……

沒錢就沒有尊嚴,她沒有停下來的資格。

她深吸了一口氣,背著野豬繼續前進,可臉上的笑容從未落下,哪怕再苦,再累,都要笑著面對。

這時不遠處傳來牛車聲,她依然沒有停下腳步,那個方向過來的牛車不用想,也知道是他們村裡的車。

「呦!這不是慕朝朝嗎?」這話說完牛車內傳來鬨笑聲。

「怎麼,這是又賭輸了?連坐牛車的錢都沒有了?」

「我看啊!一定是又和哪個酒鬼喝酒,把錢都霍霍光了。」

慕朝朝充耳不聞繼續趕路,她們要笑就笑吧!反正她也不會掉塊肉。

那些人見慕朝朝不說話,只覺得一拳打在了棉花上,隨後說出來的話越來越過分。

「呸!裝什麼裝,我看啊!這隻野豬不知道從哪偷來的。」

「就是,咱們回村可要好好問問,說不定是誰家丟失。」

慕朝朝深吸一口氣,原身雖然是個爛人,可從未做偷雞摸狗之事。

他們之前說慕朝朝賭博,酗酒,她無話可說,畢竟她確實賭博輸光了錢,所以連牛車都坐不起。

可不代表他們可以隨意誣陷,就因為他們帶了有色眼鏡,所以一切錯事都往她身上安。

想到這她放下野豬快跑幾步直接把那人拉下車,牛車還在行駛,誰都沒想到慕朝朝會當場發作。

那人硬生生從牛車上摔了下來,牛車也被迫停了下來。

「你有病……這要是把人摔死了怎麼辦?」

「就是……不就是說你幾句嗎?這就做賊心虛了?」

眾人紛紛指責慕朝朝,只有車上的清郎君若有所思的看向他,沒有開口幫腔。

慕朝朝直接打了那人一拳,「走,跟我去官府,青天白日的隨意誣陷人,咱們去縣裡找大人斷斷,究竟是我偷東西,還是你們空口白牙的誣陷人。」

說完她拖著那個女郎就走,卻被同行的兩個女郎攔住,「你不會覺得嚇唬,嚇唬我們,你偷野豬的事就能這樣混過去了吧!我看你就是心虛!」

慕朝朝笑了,上去就給那人兩巴掌,「既然你們這麼確定我偷野豬了,走我們現在就去縣衙說理去!

呸!你們一個個的還以為自己是什麼好東西那?」

說完她指向那位青衣女郎,「你……李三去年去偷寡夫,被人打掉了兩顆牙,怎麼自己不記得了?」

「還有你趙四,你母夫那個藏了銀票的褲衩子是你偷的吧!」說完她又指向旁邊那人。

「你吳老大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偷了多少個小郎君的貼身衣物了?」

「你們三個,偷人的偷人,偷錢的偷錢,還有一個偷小郎君貼身衣物的變態。

呸!都不是什麼好玩意,在老子面前裝什麼大瓣蒜。

今天我們就去縣衙,看看我慕朝朝,賭博,喝酒,犯法了,還是你們偷錢,偷人,偷東西犯法。

咱們老賬新賬一起算,猴子戴草帽,分明是畜生,還給老子裝人。」

「你……」三人惱羞成怒上前就要跟慕朝朝動手,奈何他們算是踢到鋼板了,還沒動手就被慕朝朝打的鼻青臉腫。

「走,現在就跟老子去縣衙……」慕朝朝一手托著一個就要走,卻被車內的其他幾個人攔住。

「不過是開個玩笑,女公子不會玩不起吧!」

「哈哈哈……」慕朝朝直接笑出聲來,「小郎君玩的這麼開,偷幾個人了?」

那小郎君沒想到慕朝朝張口就誣陷,這叫他以後怎麼嫁人,「你胡說什麼,分明是你偷野豬。」

慕朝朝玩味的看著那個小郎君,「我偷沒偷野豬見了縣太爺自有公斷,要不小郎君也跟著去,讓縣太爺調查調查你有沒有偷人。」

那郎君直接哭了出來,這慕朝朝簡直就是無賴,男子一但被人狀告偷人,不管他有沒有偷人,名聲都壞了。「你血口噴人……」

慕朝朝諷刺一笑,那笑容不達眼底,「怎麼這就生氣了?玩不起?

你說別人血口噴人,你怎麼不想想自己空口白牙誣陷別人的時候?」

氣氛一度陷入尷尬,這時牛車上的清郎君開口了,「既然都是誤會,這次就算了吧!」

其他幾人也紛紛附和,「就是都一個村的抬頭不見低頭見。」

那三人知道,若是去了縣衙他們也討不到好處,搞不好還會被翻出陳年舊賬,也都打了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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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就是開個玩笑,還至於上衙門?以後不說便是了。」

慕朝朝見此情形再次開口,「今日我把話放在這,我慕朝朝可不是被人白冤枉的,以後再有誰空口白牙的誣陷我,要不跟我去衙門對峙,要不別怪我動手打人了。」

說完她向後走了幾步,背起野豬就走,這些人平白耽誤了她半個時辰。

現在她只能加快腳步,否則就趕不上早集了。

眾人見慕朝朝走遠神色各異,「呸!這慕朝朝還真拿自己當人了。」

一路小跑慕朝朝累的氣喘吁吁,終於又走了將近兩個時辰,才來到縣城。

縣城內倒是比他想象的要繁華,出攤做生意的擠滿了一條街。

她一刻不敢耽擱,背著野豬問了好幾個肉攤都沒人收。

最後還是有個肉攤生意好,供不應求,才收了她的野豬。

按市場價一隻豬二十兩銀子,那人想十五兩收。

慕朝朝現場給他稱了重量,這隻豬竟然有兩百三十多斤,再加上野豬肉比家豬貴,最終那肉攤主還是二十兩收了。

收了銀子慕朝朝這才緩了口氣,打算採買一些米面糧油和調料。

這個年代的貨幣一百文等於一錢,十錢等於一兩。

對於普通百姓來說,一年也就能吃兩次肉,只有縣裡的有錢人,才捨得花錢買肉吃。

有些百姓攢了一輩子的錢也才二三十兩,可想而知為什麼百姓都吃不起肉,因為肉價太貴了,是有錢人才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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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種田,獨寵絕色小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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