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死不認賬的鄭東!律師普法

第9章 死不認賬的鄭東!律師普法

與此同時,郭子君也火了。

之前郭子君被罵的越慘,此刻網友們的反撲趨勢就越強烈。

他們覺得自己被愚弄了……

微博熱搜榜二:【我們欠郭子君一個道歉!】

……

微博熱搜榜四:【見義勇為,卻被封殺五年?】

……

這些話題下面,終於有郭子君的粉絲髮文了。

【我在2018年,通過《快樂男聲》,我認識了郭子君,他是一個才華橫溢的歌手。

我也成為了他的粉絲。可是很快,就傳來他因為打人被《快樂男聲》除名,封殺的消息!

5年來,我作為他的粉絲,得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甚至,到現在、今時今日,微博上都還沒有郭子君的微博賬號!

5年來,我從未懷疑過他,始終相信他。

今天我終於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我作為一個女生,我心疼林穎兒,心疼她的遭遇,也感謝她在今時今日這樣的地位發聲馳援。

但我更心疼郭子君!

見義勇為的他,被除名封殺5年?誰關心過真相?誰安慰過他?

……

鄭東?!他是事情的罪魁禍首,也是最無恥,應該進監獄的人渣。

可其他人呢?

當初《快樂男聲》的節目組,芒果衛視呢?我不相信郭子君和林穎兒沒有和你們說過真相!

你們查了嗎?

你們毫不猶豫的選擇相信一個人渣鄭東,封殺了郭子君!

5年啊!整整5年!你們都是鄭東的幫凶。】

郭子君粉絲的發聲,引發了不少人的共鳴。

若是正確的還好,可因為錯判,封殺一個少年5年,大家都開始為郭子君鳴不平。

……

沉浸數年的——18快樂男聲官方微博,發聲。

【針對5年前將選手郭子君除名的事情,證據不足,疑似另有隱情,現恢復郭子君2018年《快樂男聲》選手身份。】

這則微博下依然都是罵聲。

「誰稀罕你《快樂男聲》的身份?」

「一筆帶過,好一個《快樂男聲》」

「疑似另有隱情?呵呵」

「穎寶兒所說的導演呢?!監製呢?!處理呢?!」

——

文創基地,總導演的辦公室內,張立華此前的憂色全無!

真相竟然是這樣!

沒問題了,那一切都沒問題了。

那可是林穎兒啊,雖然鄭東是一線歌手,但年紀已經上去了,而且近幾年成績很一般,他如今的地位和林穎兒差了太遠。

「林穎兒?竟然是她?」

郭子君看完微博的內容,怔怔出神。

他無法把5年前那個柔弱的群演少女,和如日中天的林穎兒聯繫在一起。

兩個人的形象氣質有了太大的差距,可若是仔細回憶,這兩個人的面龐可以完美重疊起來,真的令人難以置信。

辦公室的氣氛好像撥雲見日,雨過天晴!

——

反而在另一邊,鄭東此刻卻慌了神!

這是什麼情況?!當初他喝多了所騷擾的女生竟然是現在的林穎兒?!

怎麼辦?!

林穎兒的影響力太大了。

在林穎兒那篇微博發出后,林穎兒的那些粉絲像瘋了一樣!

他們不知道,自己所喜歡的穎寶兒,有過如此遭遇!

相信若是鄭東此刻出現在那群義憤填膺的粉絲面前,他都有可能會被手撕。

鄭東現在連微博、抖音都不敢上了,全網一片罵聲。

當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他好像失去了所有方寸,束手無策!

他向著自己之前把酒言歡的圈內『好友』一一致電。

但手機聽筒的那一側,基本上都是正在通話中的提示音,沒人敢在這個時候搭理鄭東。

……

突然,鄭東好像抓住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喂,李總!我是鄭東……」

鄭東在這個時候,唯一的希望就是他背後的公司——星空互娛,此刻他電話那頭就是星空互娛的老闆李志。

……

「公司也沒辦法出面了。如今你唯一的辦法,就是死不認賬了。

林穎兒歸根結底也是沒有證據的。到最後,你也只是掉粉,路人緣變差一點……」

李志其實並不想管鄭東的,現在網路的風向他完全明白,鄭東已經被罵爛了!

可是和鄭東認識了那麼多年,還是他們公司的簽約歌手,他還是給出了建議。

目前,他只希望因為鄭東這件事,不要牽連公司太多,雖然公司已經有一位藝人——項博被鄭東拖下水了。

……

林穎兒發文半個小時之後,鄭東回應。

【對於無證據的指控,和網路上針對我的謠言,我本人始終保留向散播謠言者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請廣大網友勿發表不實言論。】

非常標準的格式,娛樂圈藝人應對輿論的標準回復。

微博發出半分鐘后,鄭東手忙腳亂的把微博評論區關閉了!

網友太瘋狂了,只半分鐘怎麼就有那麼多人罵他?

鄭東知道,即使這個事情網路熱度過去,他基本上也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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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希望,事情可以到此結束。

……看到鄭東如此厚顏無恥的嘴臉,廣大網友的憤怒情緒一浪高過一浪!

一些普法賬號,專業律師被廣大網友瘋狂@。

擁有千萬粉絲基數的律師羅江用一段視頻回應網友。

【今天出了一個大新聞,被不少網友@,為此我錄了這則視頻回應。

拋開事件原型是公眾人物這點看,這是一則典型的,女性遭遇性騷擾,卻沒有證據的案例!

廣大網友們,認為鄭某應該得到法律上的懲處,付出相應的代價。

這個案件的最大難點,就是證據的收集。

受害人的證人——郭某,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該案件的當事人,他的證詞無法支撐起這起案件。

反觀,鄭某也有證人,我在網路上看到另外一個版本:郭某,是不滿意節目評委鄭某在演出時對他的評價,在後台打了鄭某。

目前在我看來,證據是不足的!除非還有其他證據,比如說:錄音、錄像,才能完善這個案件。

所以,我們很難在這起案件上追究鄭某的法律責任。

視頻後面,我再說一下,這起案件的另一個難點。

性騷擾未遂,在我國的量刑標準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姦未遂,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究竟鄭某是性騷擾未遂?還是強姦未遂?這一點也很難說清楚。

所以,希望廣大女性可以保護好自己,必要情況下可以學一下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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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我在兼職,卻要補位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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