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心有白月光的後夫14

第16章 心有白月光的後夫14

原身那一世,是不贊同奚念尋娶明梓鑫的,而且還強行分開他們,兩人就如同那相愛鴛鴦,這時一個凶煞獵人,強行捕殺其中一隻,分離他們。

兩人自是奮力抵抗,堅決對峙外來打壓,所有困難都無法阻止他們在一起的決心,嗯,就是經典的霸總文愛上小白花的故事情節。

經歷了重重阻礙,相愛的兩人最終幸福美滿地在一起了。

這是美化后的結果,現實是,奚念尋確實跟明梓鑫在一起了,只不過,後期明梓鑫心臟出問題了,兩人之間的愛情也不是那麼美滿了,尤其橋夜集團還換了明梓鑫母親上位之後,地位不對等了,奚念尋也漸漸回味過來了。

只可惜啊,奚念尋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她的心臟是最合適的配型,沒有絲毫反抗之力,她被送上了手術台,沒能活著下來...

母女倆被同一對母子一個割腎一個挖心,這得是到了多大的霉運啊!

橋殷每每想到原身的下場,就嘔得慌,媽的,這母女倆沒錯,就是腦子不太清楚,加上壞人太壞,只會想著算計好人,到頭來,壞人幸福美滿,好人倒是連死都沒落得個安葬之處!

「殿下,怎麼會有這麼壞的人呢?」作為新生系統,小九想破腦袋都想不明白為什麼世界上有這種惡人?

奚橋殷懶懶散散地回應了一句「因為貪唄!」

但凡原身是一個平頭百姓,沒錢沒權的,誰吃飽了撐得算計?

小九似懂非懂,只是在心底同情人家到了八輩子霉運,落得個凄慘無比的下場。

慕燁那邊,他那白月光也聯繫上了吧?

奚橋殷覺得慕燁也挺有意思的,明明是自願嫁給她的,向他白月光哭訴說是她逼著進奚家大門,真搞笑!

慕燁這邊確實跟明熙琳見面了,約在咖啡館包廂中,兩人一見面,眼眸中壓制的愛慕就抑制不住了。

明熙琳看著慕燁一身品牌,手錶都是幾十萬的大牌,面容紅潤,明人眼裡都知道慕燁生活的極好,一點苦頭都沒吃。

明熙琳眼底閃爍著精光,心底暗罵,這個騷男人,說會等她,要嫁給她,都是欺騙她的!

一想到慕燁生活在大別墅,吃著山珍海味,過著豪門日子,她卻只能在小公司被罵的狗血淋頭,處處被看輕,心底那份不平衡越發得重了。

「琳姐...」慕燁眼裡心裡都是明熙琳,對昔日的白月光,那濾鏡大概有一百八十斤厚,完全沒看出來明熙琳的窘迫。

明熙琳心下鬆了口氣,還好,慕燁依舊對她愛意滿滿,心下不由得意,嫁了又怎麼樣,一心向著她,一想到橋夜集團總裁被帶綠帽,嫉恨的心思降下幾分,某種隱秘的快感躥進腦海。

「小燁,我們以後還是不要再見面了,你都嫁人了,跟我一個單身女人見面不好。」明熙琳雖然這般說,但眼中宣洩的愛意抵擋不住。

慕燁心下甜蜜,琳姐就知道為他考慮,琳姐也還喜歡他的,看出琳姐藏匿的情感,慕燁心底深處埋藏的,剋制了十幾年的情緒再也忍不住了,爆發出來。

「小燁,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也有家庭了,我們見了這次之後,我們就再也不要見面了,看到你生活都很好,我已經很安心,很放心了..」明熙琳強裝做一副冷漠姿態,其實她來到南寧市,是她故意泄露消息給他知道的。

明熙琳知道慕燁喜歡她很久,只可惜,當初她家裡不允許娶一個對她毫無幫助的男人,慕燁家裡也是平民家庭,她權衡了一二,故意表示出自己的婚姻是家裡做主,很想娶他,卻沒辦法,希望他不要等她了,找個好人家嫁了。

事實證明,慕燁對她是真愛,即便她娶了別人,慕燁也一直偷摸地關注她,從各處打聽她的消息。

明熙琳就知道穩了,她之前娶的那個家裡有錢的男人,是有錢,只不過沒個一年,家裡的財產因為男人的姐姐賭博給輸光了,導致她原本的富裕生活沒了,男人也病的沒錢治療,早逝了。

明熙琳一個女人,還帶著個兒子,那邊的男人又全都是些歪瓜裂棗,她根本看不上。

艱難扒拉兒子養大,兒子考上大學,她賣掉家裡唯一的老房子,湊夠了兒子的學費,為了兒子以後的學費,她只能憋屈地待在小公司,好歹有一份工資養著,日子過的清貧。

本來以為一輩子就這樣憋屈的過去了,沒想到從同學那聽聞慕燁要嫁人了,嫁的還是橋夜集團的總裁,明熙琳極其憤怒,可漸漸地她就腦子清明,想清楚了。

讓同學透露給慕燁她的消息,接著她又借著看兒子的借口辭職來到南寧市,沒幾天,慕燁就迫不及待地約她了。

明熙琳腦子裡漸漸地完善起了計策,慕燁不就是塊極好的橋樑嗎?

見到慕燁,對方那藏匿不住的愛慕眼神,明熙琳心下就更穩妥了,她也很久沒有嘗到男人的滋味了,瞧著慕燁三十了,還一副小年輕的青春模樣,尤其對方那雙濕漉漉的眼神,分明就是在無形地引誘她。

明熙琳掐了自己一把,略有失神的神色這才清醒過來,才見面,她走的也不是勾引少男的角色。

來日方長,她就不相信,慕燁自己會把持得住!

「琳姐,這怎麼可以!我當初就想著要嫁給你的,只是...出了點意外,我已經三十歲了,沒能等到你,若是我不嫁人,就得罰一大筆錢,琳姐,你知道的,我家境不好,哪裡拿的出這樣一筆錢呢?」慕燁忍不住紅了眼眶,他心心念念明熙琳十幾年了,對方卻露出這副冷漠的姿態,即便是裝的,可也很傷他的心。

法律規定,男子滿三十還未嫁人,要麼趕緊找人嫁了,要麼就需要繳納十萬單身稅,一年繳清,如若不然,就會被強行執行懲罰,還會被關禁閉十五天。

這條法律對平民來說是非常刻薄的,對於那些有錢有權的豪門世家,十萬不過爾爾,就當洒水出去。

即便有錢繳,卻沒有多少豪門貴公子觸犯的,畢竟對他們來說,家裡有三十歲不嫁人的,已經相當丟人了,還會成為圈內的笑話。

再則,就是聯姻,也得給聯出去,因此,就算是豪門基本就沒有三十歲還單身在家的。

平民就更不敢觸犯了,十萬,這是很大一筆金錢了,為了不拖累家裡,家裡但凡有男孩子的,都必須在三十歲之前嫁出去。

慕燁為了明熙琳守身如玉十幾年,臨近三十歲這個年紀,慕燁肯定也怕啊,一是會被人嘲笑,二是家裡沒錢。

慕燁只能打起了奚家正夫的注意,在他刻意接近,低伏做小,討好之下,事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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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得償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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