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悍匪雷國民-24
雷國民說自己的錢是販賣香煙掙得,馬明就問他有哪幾種煙,結果雷國民回答的時候出現了卡頓。
因為他平時幾乎不怎麼抽煙。
他一向省吃儉用,又沒有煙癮,抽煙對他來說就是浪費。
他說的那幾種香煙的牌子,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還有就是他在煙草批發市場搶劫的時候無意間瞄到的。
因為要回憶,所以斷斷續續,這就引起了馬明的警覺。
一個販賣香煙多年的人,對自己手裡的貨,應該是如數家珍,這雷國民卻還要想。
更搞笑的是,馬明問他進價多少,賣價多少,利潤是多少時,雷國民壓根回答不上來。
一個連價格都搞不清楚的人,又是怎麼掙到36萬的?
所以馬明判斷,雷國民壓根沒有販賣過香煙。
他那36萬存款,來路不明。
不過馬明不動聲色,直接結束了對雷國民的第一次審訊,只是最後交代了一句:
「你再好好想想,你所交代的,是不是都屬實。」
雷國民回到監室之後就一直在琢磨馬明的最後一句話。
他其實也不知道警方到底掌握了他多少犯罪信息,審訊的時候,審訊員在審問他,他也一直試圖套對方的話。
對於這一次香煙價格的問題,雷國民自己也知道,他的回答破綻百出。
想當初自己為了當好一個賊,該學的都學了,卻沒想過去補一下香煙方面的知識,真是百密中的一疏啊。
沒轍,這一關,看來是矇混不過去了。
雷國民想了一夜,也沒想出來該怎麼圓那36萬的謊,最後決定,還是老實交代自己是搶來的。
不過怎麼搶的,他還是得潤一下。
7月24日上午8點35分,馬明第二次提審雷國民。
一上來,他就單刀直入:
「雷國民,老實交代,你那36萬,到底是怎麼來的?」
「我交代,那錢,是我搶來的。」
「哪裡搶的,怎麼搶的?」
「在南京火車站附近,我搶人家的包。」
「什麼時候搶的?」
「2000年的6月。」
「一共搶過幾次?」
「有,七八次吧,其中有3次,每次都搶到了10萬。」
「當時有無使用兇器?」
「我用了刀。」
「刀呢?」
「我扔了。」
「扔哪了?」
「記不清了。」
「這幾次搶劫,都是什麼時間段?」
「有時候是白天,有幾次是晚上。」
「你說的火車站附近,具體是指哪裡?」
「候車大廳,還有火車站廣場。」
「當時幾個人參與搶劫?」
「就我一個人。」
這就是雷國民想了一夜想出來的答案。
他當年研究犯罪心理學的時候,順便還看了幾本法律的書,他知道,搶劫未傷人的,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正人都落警方手裡了,想脫罪已經不可能,只要不是死刑,其他的隨便。
但馬明一下就聽出來,雷國民還是沒說實話。
搶了七八次,其中三次還金額巨大,卻從來沒人報過警,這就不合理。
「雷國民,你還是沒說實話。」
「我說的都是實話。」雷國民一口咬死。
由於口供的「不合理」不能作為直接證據證明雷國民撒謊,審訊只能再次結束。
但幾天後的再次提審,雷國民卻自己推翻了自己上一次的口供。
應該是他冥思苦想了好幾個晚上,終於想出了一個比較合理的理由。
「其實那些錢,是我做布料生意賺的。」
當問及他生意的具體情況時,雷國民這一回回答的頭頭是道,這得益於他當初在福建安海的布料市場踩點時,做了不少「功課」。
之前去煙草批發市場搶劫,因為跟張雲明一起,所以沒那麼無聊,也就沒有閑工夫去打聽香煙的價格。
但在布料市場蹲點,他一個人就比較無聊了,所以沒事的時候,他會冒充進貨的商販,去各家店裡打聽布料的市場行情,順便掂量一下他的目標大概有多少錢。
也或許當時,他曾有過做布料生意的念頭吧。誰知道呢?反正他能說上來就行。
「那你上次為什麼要說錢是搶來的?」馬明可不會信他的鬼話。
「因為你們一直叫我交代,可是除了搶劫計程車那事,我實在沒其他的可交代的了。」
這時候的雷國民,儼然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姿態了。
他斷定,警方除了那起案子,並沒有掌握其他實質性的證據,所以對他一審再審。
既然這樣,那自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只要自己咬死自己沒有犯其他的事,警方就不能定他其他的罪。
只是雷國民的這種狡猾,反而讓馬明更加確定,他肯定不止「12.04」這一個案子。
為了找尋更多的證據,馬明決定,去一趟雷國民的老家。
8月13日,馬明和陳勇一起先趕到了安慶。
也是在這個時候,鹽城警方對4.15金庫失竊案的調查工作也在緊鑼密鼓的進行著。
針對案犯破壞金庫大門使用的何種工具,專案組進行了討論,最後認為,除了使用氧乙炔切割機外,還有可能使用高壓汽油切割機。
由於后一種切割機在市面上不多見,排查起來更容易,所以專案組把這種切割機列為調查重點。
另外,在4.15案件的案發現場,警方還發現了案犯的一個掌紋。
不過因為信息的不暢通,此前對這個掌紋的比對工作一直沒有進展,直到馬明他們來到安慶。
其實馬明他們先找了劉小蓮詢問情況。
但劉小蓮對自己丈夫做的事情一無所知,當得知雷國民被捕時,劉小蓮當即大哭:「你們搞錯了,國民那麼好的一個人,怎麼可能是搶劫犯呢?」
從劉小蓮這裡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馬明他們又去銀行進行了查詢。
之所以要查雷國民的經濟情況,是因為警方從雷國民家中搜出36萬,他就說自己正好掙了36萬,馬明認為過於湊巧。
一查之後,果然有驚喜,而且還讓馬明感覺很震撼,雷國民在銀行里用真實姓名一共存了260萬之多。
這麼一筆巨額財富,除了搶劫金庫,沒有其他途徑了,馬明一下就想到了4.15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