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二姐想要這首歌!

第14章 二姐想要這首歌!

琴行老闆徹底綳不住了,低下頭,偷偷抹著眼角。

他想起自己年少輕狂的音樂夢,向女朋友信誓旦旦宣布自己以後會成為大明星。

他拚命參加巡演,街頭賣唱,可人到中年,終究一事無成。

明星終究是少數人,大多數人一輩子都是台下的觀眾。

女朋友等不到他功成名就的那一天,給他生了個孩子,離他而去。

也許正如那句歌詞:絕望著也渴望著也哭也笑平凡著~

也許,平凡才是絕大多數人的結局。

一首歌下來,加上林夜的演繹和高超的唱功。

把在場一半多的人給唱哭了。

那些即使沒有流淚的,心中也無比觸動。

誰都有一個不平凡的夢想,結果夢想隨著歲月磨礪,成為青春年少的回憶。

這首曲子詮釋了人生,也詮釋了絕大多數平凡的人!

「請問,這首曲子叫什麼名字?」琴行老闆問。

「《平凡之路》。」林夜說道。

「好,真是一首好歌!」老闆由衷讚歎道。

即便曲子已經停了,但仍然令人不禁聯想自己,聯想自己走過的路,經歷的種種,然後感動。

林夜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此刻他點擊保存視頻。

視頻里他並沒有露臉,只露出了脖子以下的位置。

吉他遮住了他半個身體,其他人應該看不出什麼。

反覆觀看了兩遍,林夜確定剛剛的演唱是他的真情流露,再來一次也達不到這樣的巔峰。

於是他將視頻的開頭與結尾的空白片段剪去,配上文字在音樂平台上提交了版權所屬。

做完這一切后,他才編輯了一個標題。

「《平凡之路》,原創詞曲創作者,獻給大家,願大家平凡的生活不平凡!」

點擊,上傳。

叮!

視頻上傳成功!

「呼~」

林夜長長吐出一口濁氣,終於搞定第一首歌!

接下來就靜靜等待反響,只要在網上引起一定的熱度,就有音樂公司過來買版權。

他絲毫沒有懷疑這首歌能不能火,他對這首歌有絕對的信心!

要知道,這首歌當年獲獎無數,要是不火,天理難容。

這首歌唱出無數人的心聲,當年火得一塌糊塗,自己不說拿個新人獎,但嶄露頭角應該還是能做到的!

他將吉他還給老闆。

老闆問道:「這首歌我沒聽過,是你寫的吧?」

林夜點了點頭。

「要是需要錄製的話,我這裡的錄音棚你隨便用,不花錢!」琴行老闆說道。

「這不好意思,該花的錢還是要花的。」

「那行吧,不過我只收你一塊錢。」

「為什麼?」林夜詫異。

琴行老闆陷入回憶:「因為當年我跟我女朋友最窮的時候,口袋裡只有一塊錢,後來她走的時候,把那一塊錢還給了我……」

琴行老闆是有故事的人,林夜能看出他也喜歡音樂。

……

另一邊,林語冰房間。

幾位姐妹爭執不下。

「他就是貪圖咱們家產來的,還偷看我洗澡,我要是給他道歉,把我當什麼人!」

二姐林千尋在聽到林語冰要求他向林夜道歉后,果斷拒絕。

「不可能,這輩子都不可能!」她憤憤說道。

怒而甩門離去。

回到房間后,她越想越不甘心。

「啊啊啊,氣死我了!」

林千尋瘋狂對小熊抱枕發泄自己的怒火,甚至「嘭嘭嘭」打著沙袋!

「老娘好歹是個歌星,想讓我去給一個無名小卒道歉,打死我都不會做!」

林千尋發泄一會兒,無聊刷起手機。

她是個音樂人,平時有關注一些音樂頻道,會給她推送一些當下最熱的單曲。

突然,她的微博彈出一則消息:「《平凡之路》,唱出每個人的不平凡。」

被這個標題吸引住,林千尋點了進去。

視頻中,一個男生抱著吉他,穿著髒得發黑的白T恤,似乎剛剛從工地回來。

男生象徵性地試了一下音,林千尋一看對方粉絲才個位數,斷定這是一個不入流歌手,本能地划走。

「徘徊著的在路上的~」

嗯?

這撲面而來的滄桑感是怎麼回事?

林千尋心頭一跳,又劃了回去。

聽了一會兒,她眼睛大亮。

緩慢抒情的節奏及其清澈的嗓音,低聲的吟唱,令歌曲充滿淡淡的溫暖及憂傷。

「好歌,這絕對是一首好歌,人家唱得也好,咬字,音準都很到位!」

饒是她見過不少成名歌手,也沒視頻里的男生唱得有味道!

滄桑,成熟,磁性而低沉,這嗓音簡直愛了!

林千尋笑開了花!

不得不說,這首民謠是歌曲界的一股清流!

林語冰出道至今已有三年,林家在她身上砸了不少錢,但她一直不溫不火。

原因是她一直沒有一首成名曲,她的唱功不錯,可這個世界上不缺有唱功的人,缺的是那些膾炙人口的經典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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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好歌可遇不可求,有些人僅靠一首成名曲就能瞬間大火,吃一輩子。

林千尋能斷定,這首《平凡之路》,正是她一直心心念念的成名曲!

只要有了這首歌,她就能一飛衝天,大火特火!

成敗在此一舉,無論如何她都要把這首歌買下來!

她立刻給林語冰打去電話,急忙道:「大姐,我發現網上一首流行歌很好,視頻我發給你了,你快買下版權,我要唱!」

林千尋簽約的是林娛傳媒公司,而這家公司正是林氏集團旗下,林語冰是她的上司。

電話那頭,林語冰蹙了蹙眉:「你剛剛不是走的很乾脆,現在怎麼來求我了?」

「哼,總之,你想讓我給林夜道歉,那是不可能的!」林千尋罵罵咧咧。

「這麼多年你確實做得挺過分!」林語冰道。

「不可能!我可是明星,讓我給他道歉,他還沒那麼大臉!」

林千尋本能地排斥,內心有些看不起林夜。

雖然是她弟弟,但她覺得林夜長得太瘦,不好看,性格卑微討好,哪哪都看不爽。

讓她向林夜道歉,不如殺了她算了!

「那我們就沒什麼可說的!」林語冰掛斷電話。

「哼,不幫忙算了,我自己有辦法!」

林千尋傲嬌地仰起雪白的下巴,打起另一個電話。

「喂,張姐,你幫我找一個人,我要購買他一首歌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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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家后,七個女神姐姐求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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