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年輕人提倡自由戀愛

第17章 年輕人提倡自由戀愛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林母的聲音才帶著一絲猶豫和不安傳來:「清雅啊……你一個人在外頭可要小心點,我就不過去了。」

林清雅心頭一緊,母親的語氣明顯不對勁。

她追著問:「媽,那他們沒找你麻煩吧?若是敢的話,你直接跟我說。」

「沒,沒。」林母的聲音再次響起,卻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顫抖,「畢竟他們也是掙了一千的彩禮。」

「這對象也穩了,沒什麼可找事的。」

林清雅鬆了口氣:「媽,那行,那你有事就打我這個電話,這是我樓下小賣鋪的。對了,明天我就去找店鋪。」

「好。」

此時,在村裡的小賣鋪里,林母顫抖著手放下電話。

「哎喲,你這臉是怎麼搞的?」小賣鋪的張嬸看到林母紅腫的臉頰,驚呼一聲。

林母慌忙用手捂住臉,眼神閃躲:「沒,沒事,不小心撞的。」

「撞的?你當我眼瞎啊!」張嬸一把拉下林母的手,看著那觸目驚心的指印,頓時火冒三丈,「那老劉也太狠了吧,把你打成這樣,你怎麼也不跟閨女說呢?」

林母哽咽著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前我們也打過架……清雅現在出了這事,我就不給她添麻煩了。」

張嬸嘆了口氣,打開藥膏,用指腹沾了些,輕輕往林母紅腫的臉上塗抹。

「嘶……」林母吃痛,倒吸一口涼氣。

「你說你這是圖啥?他打你就不會躲著點?」張嬸看著林母臉上的巴掌印,無語得直皺眉。

「躲啥躲,我不也跟他對著打?但是終究不抵他的力氣。」林母苦笑著,語氣里滿是無奈。

張嬸也不再說話,只細心地給她上藥,等藥膏抹勻了,才蓋好蓋子,把剩下的藥膏塞到林母手裡。

「你啊,也真是命苦。」張嬸看著她的眼神,充滿了同情。

「這清雅也是,當初她嫁宋家,那高彩禮可是羨慕死多少人,這才一年就離了。」張嬸搖搖頭,彷彿在惋惜什麼。

「好在那宋家還有良心,沒要回彩禮,還給了點賠償。」張嬸壓低了聲音,像是說悄悄話似的。

「結果還是便宜了劉家,你說你得到了什麼。」張嬸說到最後,語氣裡帶了一絲憤怒。

「哎,這就是命吧。早知道二婚更慘,我說什麼也不再嫁了。」林母喃喃自語,語氣里充滿了悔恨。

想想清雅初中那會成績挺好的,都考上了高中。

結果才讀了一學期,就被老劉說女娃終究是要嫁人的,讀書就是浪費錢。

而她那時,竟也覺得很有道理。

就連給閨女找婆家,也是老劉拍板的,這越想越後悔。

張嬸感慨:「清雅多好的姑娘呢,真是可惜了。那成,若是有合適的婆家,我幫忙相看。」

張嬸拍了拍林母的手,想要給她一點安慰。

「不用。」林母搖搖頭,拒絕了張嬸的好意。

「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主意,還是讓她自己做主吧。」

她是一點也不敢瞎摻和了。

「也行,現在年輕人都提倡自由戀愛。」張嬸點點頭,表示理解。

林清雅可不知道村裡發生的事兒。

她現在滿心歡喜,就顧著自己這頭的小窩了。

頭天晚上,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她都覺得渾身舒坦,這叫一個自由自在!

第二天,天剛蒙蒙亮,她就爬起來,跑到鎮上的供銷社,扯了兩塊碎花布,回來洗乾淨,晾乾,就成了簡易窗帘。

下午,她又去鎮上逛了一圈,淘換了一張舊書桌,一個老式木衣櫃,還有一些鍋碗瓢盆。

看著這個小家,被傢具一點點的填滿,林清雅心裡滿滿的都是成就感。

這才是屬於她的生活!

到了第三天,林清雅就開始張羅著找店鋪了。

她對比了好幾家,終於找到一個合適的。

那是一個單間門面,連著廚房,地方雖然不大,但勝在乾淨整潔。

而且租金也在林清雅能接受的範圍,一年千把來塊。

「就它了!」林清雅當即拍板,決定租下這個門面。

租好門面后,裝修是需要好幾天的,林清雅就尋思著,趁著這個時間,回家看看。

從鎮上騎自行車回去的話,差不多要半個小時。

路過陽安村時,就聽見鞭炮噼里啪啦的,鞭炮的喜慶聲音。

林清雅猛地想起來了,今天是宋衛建辦喜事呢!

說起來,宋衛建能這麼快再婚,還多虧了她的「成全」。

想到這裡,林清雅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

不過,看著對方賠償她的份上,她覺得留著那盒磁帶,也沒多大的用處了。

想到這裡,林清雅當即調轉車頭,朝著宋家騎去。

好傢夥,這宋家辦喜事,弄得還挺熱鬧!

林清雅瞥見這宋家弄的張燈結綵的,門口還鋪了紅地毯,居然還請了專業主持婚禮的司儀,弄的還挺正式,還挺有排場。

嘖嘖,真是大手筆啊!

對比她那時的婚禮,就簡單許多。

就擺了幾桌酒席,請村裡的親戚朋友吃頓飯,就算完事了。

哪像現在這樣,又是鮮花,又是氣球,又是彩帶的,搞得跟城裡人似的。

此刻,台上主持婚禮的司儀,正在講述雙方認識的經過。

聽著這兩人說著浪漫的相遇,林清雅只覺得好笑。

明明是苟合,還說成天作之合。

呸,真不要臉!

得,這些也與她無關,她正準備找個村民去送下磁帶。

就聽見一個尖酸刻薄的聲音響起。

「喲,這不是我那好嫂子嗎?哦,不對,是前嫂子,怎麼,這是來喝喜酒的?」

林清雅抬頭一看,就見前夫哥的妹妹,宋衛娟眼尖的看到了她。

她今日穿得粉嫩,襯托著十八歲的年紀,更加的嬌艷欲滴。

要說她的長相一般,還沒李秀麗好看,但勝在年紀輕,又會打扮。

林清雅想起,原主那時對她可好了,給她買衣服,買雪花膏。

偶爾遇到鎮上趕集,還會專門買東西,送到她所做工的工廠。

看看,現在這種態度,不得不讓人心寒。

當然,後面她穿過來后,就沒鳥過她。

「你來做什麼?」宋衛娟攔住她,語氣不善地質問,「這裡不歡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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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我甩了渣夫,嫁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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