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為什麼要研究同性戀現象(1)

1.第三章 為什麼要研究同性戀現象(1)

同性戀這一性取向是指以同性為對象的**傾向與行為;同性戀者則是以同性為**對象的個人(男人或女人)。***雖然同性戀現象古而有之,但同性戀這一概念卻是晚近才出現的。隨著十九世紀對人類個性展與人類性行為研究的開展,人們才開始了對同性戀現象的研究,創造出同性戀這一概念。今天社會學研究中普遍採用的同性戀一詞,英文寫作homo

sexuality。homo這一詞根的本意是希臘文同樣之意,而非拉丁文人之意。

同性戀是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是社會學研究的理想課題。說它理想,是因為同性戀現象外延清晰,內涵獨特;同性戀作為一種亞文化(subculture),有著它獨特的遊離於主流文化的特徵;同性戀者作為一個亞文化群體,具有獨特的行為規範和方式。因此,世界各國的社會學者都很喜歡這個題目,對它做過大量研究。

僅從1898年到1908年間,關於同性戀這一問題的出版物就達到一千種以上,本世紀隨後的90年間,關於同性戀的研究就更多了。然而,在我國,除了散見於報章雜誌的零星文章,直到90年代以前竟沒有一部關於同性戀的研究專著,這實在是令人驚異的事。作為國內社會學對同性戀現象的次研究嘗試,我們不能不感到責任重大。

在中國做事講究正名,名不正則不順。所以,在研究之前,我們先應當闡明,為什麼要研究一種僅屬於人口中很小一群人所有的亞文化。

先,人與人之間的區別莫大於文化上的差異。社會學反對文化中心主義,而持如下觀點:各種文化在各不相同的環境中產生,人在其中,有出生有死亡,有婚喪嫁娶,有前因後果,完全可以自圓其說。不可以認為,一些人所屬的文化高級,另一些人所屬的文化低級;毋寧說,各種人有各種人的活法。對於同性戀這一亞文化,也應當如此看待。

其次,如果同性戀行為模式並不是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其他動物中沒有這一現象,在人類中也只是極個別人才有,那麼研究它的意義就會降低。但是如果我們證明,它不僅是人類活動的一個基本組成部分,也是整個哺乳動物世界中普遍存在的行為模式,那麼事就完全不同了。(金西,第199、200頁)

動物學研究現,許多靈長類動物,如獼猴、狒狒、黑猩猩等,都有同性性行為。有人以此為依據提出,人類的同性性行為因此也不能認為是違反自然的。但需要加以說明的是,不少靈長類動物中的同性性行為,其內容主要不在於性,而在於以這種動作表示自身對對象的統治地位,或者是以同對象加強聯繫為其目的的。

大量已有的研究表明,同性戀者雖然在整個人口中佔少數,但其絕對數量並不少;尤為重要的是,它是一種跨文化而普遍存在的現象。懷特姆在對美國、瓜地馬拉、巴西和菲律賓四國的比較研究中曾得出過下列重要結論:(1)這些社會中都存在著同性戀現象;(2)在這些社會中,同性戀者在人口中所佔比例十分接近並保持穩定;(3)社會規範既不能阻礙也並不助長同性戀傾向,換之,同性戀傾向並不會因為某個社會對它持嚴厲的否定態度而減少,也不會因社會規範的寬容而增多;(4)只要存在一個足夠大的人群,就會產生同性戀亞文化;(5)雖然所在的社會不同,同性戀者在行為興趣和職業選擇上趨於一致;(6)所有的社會都會產生相似的性關係連續體,從男同性戀到女同性戀,種類齊全。懷特姆認為,同性戀不是由某種特殊的社會結構產生出來的,而是在各種不同文化背景下人類性行為的一種基本形式。(懷特姆,1983年)

凱查多利在《人類性行為基礎》一書中也表達過類似的觀點,他指出:同性戀者當中既有窮人也有富人,既有受過高深教育的人也有無知無識的人,既有有權的人也有無權的人,既有聰明人也有愚笨的人。同性戀存在於各個種族、各個階級、各個民族和各種宗教信仰的人們當中。(凱查多利,第3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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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東方與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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