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 婚姻(1)

1.第十一章 婚姻(1)

近代社會學者們在人類婚姻關係的研究中做出了一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突破,那就是,推翻了所謂「一夫一妻制是人類惟一的永恆的婚姻形式」的神話。***他們用大量事實和論辯證明:人類婚制確實經過了一個緩慢但是明顯的演變過程,原始時代實行的並不是一夫一妻制,而現存的一夫一妻制也並不是永恆的;所謂「惟一」、「永恆」之類的神活,不過是現階段社會經濟形態的產物。

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在人類婚姻關係展史上的觀點亦如上述。他們將婚制的演變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群婚時代,時間約為100萬年蒔至紀元前5000年(有些區域結束得較晚)。群婚時代的開始,是一個「同從動物狀態向人類狀態的過渡相適應的雜亂的**關係的時期」。那時,婚姻不分輩數,甚至存在父母與兒女交媾的現象。接下去是幾種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即(一)血緣婚太姻形式:這種婚制排除了不同輩數的人們之間的結合,但同輩者皆為夫婦;(二)普那路亞婚姻形式:這種婚制排除了兄妹河之間的結合,採取一氏族的婦女與另一氏族的男子結為共同夫文婦的形式;(三)對偶婚姻形式:這是從群婚制向個體婚制過渡時期的婚姻形式,它雖然是一男一女結合,但家庭還沒有成為獨立的經濟單位,夫妻關係是鬆散的、經常變異的。

隨着母系社會轉變為父系社會和私有財產制的出現,人類婚制進入第二階段以私有財產製為基礎的一大一妻制階段。這個階段大約從公元前5000年開始,至今已曆數十個世紀。這種一夫一妻制並不是嚴格的,它被恩格斯稱為「以通姦和賣淫為補充的一夫一妻制」。

婚制演程的第三階段是在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的全民所有完全實現的**時代。對那時的婚姻形式雖然難以預測得十分精確,但可以推知的它的兩個基本原則是:一、男女雙方完全平等;二、婚姻完全喪失其不可離異性。

我國現存婚姻關係處於哪一展階段?它是在怎樣的歷史基礎上形成的?它與歷史相比較有怎樣的變異與遺傳?它存在的合理性是什麼,又將怎樣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取而代之的未來婚制又將是什麼樣的呢?

歷史

在私有制尚未出現的原始時代,人類婚姻大多出於滿足**這一十分接近動物本能的動機。但是,「當父權制和一夫一妻制隨着私有財產的分量超過共同財產以及隨着對繼承權的關切而佔了統治地位的時候,婚姻的締結便完全依經濟上的考慮為轉移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75頁)中國古老銀的婚姻定義是:「婚姻者,所以承先業而繼後嗣者也。」為了辨河別子女的確屬,以求得到確定無疑的財產繼承人,形成一個能文夠使私有財產世代相傳的相對穩定的家庭,便生了為產生合法子嗣而締結的婚姻,同時出現了為剝削女子勞動力而形成的

家庭奴隸制。在這種婚姻中,男女雙方的結合不是基於共同的愛戀,而是為了家族的利益。起決定作用的是整個家族的意志,而不是個人的意願。那時,結婚成為—種借新的聯姻來擴大家族勢力的社會行為。對於男子來說,結婚不是為個人娶「妻」,而是為家族娶「婦」;對女子來說,結婚也不是個人嫁「夫」,而是以「婦」的身份嫁給夫的家族。

這種舊式婚姻在社會的上層常常表現為兩個家族的政治聯姻和經濟聯姻。俗諺雲「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我國自古以來是以「門當戶對」為婚姻的旨要條件的。《大清律例》中明文規定:「夫妻有敵禮之義,而良賤非匹配之宜。良人奴婢相為婚姻,各離異改正,良自為良,賤自為賤。」北魏和平四年詔:「皇族師傅百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伎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現代的階級內婚制雖然不再像古時那樣彰明昭著,見於經典,但仍為社會實際上分為階級這一無現實所決定。拿破崙為了和舊式王朝結成同盟,以博得歐洲帝王中屈一指的聲譽,娶了自己所不愛的奧國皇帝的女兒為妻,就是典型的政治聯姻。日本影片《華麗家族》中所描寫的金融資本家為了擴充自己經濟勢力,不惜違背兒女意願與其他財閥家族締結婚約的行為,就是標準的經濟聯姻。在這種政治和經濟的聯姻中,感的動機是一文不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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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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