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住進盛家

第27章 住進盛家

「展新月,你敢打我。」展紅顏捂著紅腫不堪的嘴,哀怨又狠毒地質問。

「打都打了,還問?」展新月冷笑:「你怕不是傻子?」

展新月走近展紅顏,用只有兩人的聲音道:「又不是第一次打你了,展紅顏,你再敢招惹我,我就告訴大隊所有人,昨晚和黃建軍睡的人是你。」

這句話像道驚雷,一下就將展紅顏炸得一臉慘白,她不敢說話了,捂著臉想逃回家。

展新月哪裡肯這麼快就放過她,一把將人拽住,問道:「展紅顏,你自己說說,我該不該打你?」

「該,該打。」展紅顏怕展新月真的把她失身的事兒說出去,屈辱至極地點頭。

「我可以走了嗎?我還要去上工。」

「為什麼該打?」展新月哪裡肯就這麼容易地放過她。

「我不該說你沒結婚就住在盛家。」展紅顏疼得抽抽噎噎:「你現在沒有地方住,盛團長又已經去了部隊,家裡只有盛奶奶,你是可以住在盛家的。」

展新月看向來看戲的社員,大聲問道:「同志們,你們說,我能不能住在這裡?」

「當然可以,你和盛團長都已經定親了,他現在回部隊打結婚報告,回來就能結婚。你現在就是他媳婦,只是沒拿結婚證,怎麼不可以住?」

最先說話的是劉書記媳婦王秀梅,她也不是偏幫展新月。畢竟現在又不是封建的古代,非得舉辦婚禮了才能進門。

更何況,這事兒也不是展新月開的先河,五六十年代,很多地方遇到自然災害,便有了逃難的災民,這些災民中,不乏孤身一人的黃花大閨女。

這些大姑娘們逃難到一處地方,熱心的幹部就會幫忙做媒,給她找一戶人家。

窮苦年代,飯都吃不飽,哪裡有錢擺結婚的酒席,甚至連辦結婚證的一元六角都拿不出來,等於也是沒擺酒沒辦結婚證就住在了一起。

《朱時茂演的那個電影,問他要老婆不要的,就是那個年代發生的事。這裡女主雖不是難民,但確實沒地方住,而且男主不在家,她和奶奶住,也不算婚前就和男主住一塊兒了。

這裡特別說一下,其實那個年代沒有我們想象的封建哈。有些年代文,會為了戲劇效果,會把一些事寫得很嚴重。每本書的設定不一樣,不要因為某本書的設定吐槽我喲。

那種談戀愛多了,婚前發生X行為會被判死刑其實也是1983年的事兒。那一年嚴打。然後我搜過新聞,被判死刑的,是和多人發生婚前X行為的。一般一對一的也不會的。最後還是那句話,看網文,為了快樂,大家不要找邏輯哈。》

「肯定可以住呀。不然還住在展家?我都嫌臟。還不知道大隊長,呸,黃建軍那個老畜牲睡的是哪張床。」一個瘦瘦的嬸子癟著嘴,一臉嫌棄道。

「必須住在這裡,咱們新月這麼好看,如果一個人住也不安全,盛家的院牆高,院門有鎖,還有盛奶奶作伴,這樣好。」

在場的所有群眾無一不向著展新月的,大家都不是瞎子,這些年,展新月吃苦耐勞,做得多,說得少,展紅顏偷奸耍滑,還喜歡背後蛐蛐人,大家肯定願意幫著展新月。

更何況,展新月的男人盛圖南不僅給他們買肉吃,還給大隊小學捐過款,把漏雨的屋頂修好,定了新的課桌椅,他們的娃兒上學總算是不用淋雨,也不用擔心哪天坐著坐著,椅子壞了突然跌倒。

大家又不是白眼狼,得了盛團長的好處,他現在不在,肯定要多幫著他媳婦一點。

「謝謝大家幫我說話。」展新月微微頷首,轉頭對展紅顏冷聲道:「這是最後一次,如果你以後再敢找我麻煩,就不是打你這麼簡單了。」

展紅顏連連點頭,保證:「我再也不敢了。」

說完,捂著臉,哭泣著跑了。

等她一走,其他人也去地里上工了,王秀梅落後一步,對展新月豎起大拇指,

「新月,你今天做得對,對付這種人,該上手就得上手。你以前就是太能忍了,他們都把你欺負成啥樣了。」

王秀梅也是個潑辣的,她男人劉書記,做事就拉不下臉,但在農村,如果兩口子都老實,那還真吃不開,就算是當官的也不管用。

這些年,劉書記工作中遇到難纏的,都是王秀梅幫忙解決的。

在鄉下,光講道理是行不通的。

「是呀,以前是我太愚孝了。」展新月自嘲一笑,上輩子的前半生,她被蒙在鼓裡,就算知道展愛國和陳菊香偏心,也還是給錢又買房。

當然,她也不是聖母,知道不是親生的,該收回收回,該報復報復。

上輩子,展家父子被趕出去后,展新月對外就放了話,不許給他們倆工作,才導致他們到死都在撿垃圾為生。

「現在知道了也還來得及,盛團長是個好的,以後你們一家人把日子過好比什麼都強。」

王秀梅笑道,說完也沒多留,趕著去上工了。

人一走,展新月就扶著奶奶進了院子,鎖好門,讓奶奶坐在院子下的大柚子樹下乘涼。

「奶奶,你會不會覺得我打人太狠了?」展新月不用上工,搬了把椅子陪著奶奶坐下,剛才打人的樣子肯定很兇。

在展新月的印象里,盛奶奶一直都是慈祥和藹的,她怕把老人家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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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婚,拒養白眼狼后,嫁首長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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