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後記(1)

1.後記(1)

今兒出書這回事

記得剛學會寫一點東西,就夢想着有朝一日,能夠出一本屬於自己的文學作品集!當初把那些能夠寫書出書的作者在心裏羨慕得呀,用語簡直無法形容,想他們真是多麼了不起!後來,當距離這個夢想近了,才現寫書出書不是一件鬧着玩的事,而是一件極其嚴肅認真的大事。***因為出書是給別人讀的,是向別人傳遞思想和精神的。一本好書不僅可以啟迪人的思想和智慧,還可以教化人的品德和行為。所以說,作者一旦出了一本書,那這本書不僅是屬於作者本人的,而更多是屬於社會的。如果一本粗製濫造的書流入社會,那麼將會對社會造成一次嚴重的公共危害。

而現在,當我真要把自己的「針線活」統統搬出來給別人看時,心中還是有些羞愧和不安,擔心讓人不齒和笑話。有朋友寬慰:是驢子是馬?拉出來遛遛,別人不就認識了么?美媳婦也好,醜媳婦也好,總要面對公婆的;「手藝」如何,大庭廣眾之下,見仁見智;再者,不讓別人批評指教,又怎能知自己不足,並使自己進步呢?

徵求幾家出版社的意見,他們都不支持和贊成作者個人自費出版純文學書籍,理由很簡單:出版一本二三十萬字的集子,印數最少一千,各種費用最少要花掉三四萬塊錢,所出之書,除了贈送親朋好友之外,剩下的賣給誰?不是搞廉價簽名促銷,就是找關係戶公費購買,要麼就放在各個大小書店信天由命,銷售多少是多少,如果算經濟效益是非常不划算的。同時,在這個媒介達的時代,而且又是一個純精神文化產品消費市場蕭條的時代,人們需要的類似東西都可以通過網絡獲取,因此誰又願意花錢去買你的「高消費」產品?如此,豈不是自己花錢給自己製造垃圾?

也有人說,目前文學書籍的消費市場整體局面在日益畏縮,所佔各種書籍市場的比例份額小而又小,主要原因是大家掙錢本來就夠忙夠累得了,而剩下的休息時間已經被眾多的休閑娛樂活動所填滿,因此選擇閱讀文學作品來追求娛樂或者提高思想的人,就自然而然地大大減少了,因此再好的文學書籍,其讀者群體活動也不會有過去那種鋪天蓋地之勢,所以如果你想依靠出版一本文學作品書籍,能夠為你帶來多大的名利,那往往會令你失望和傷心的。

再則,而今出書已經不是的什麼稀罕事。由於出版管理政策靈活和印刷業高度達,現在所有的人都可以出書。只要掏錢,買個書號就可以出書,著名權威出版社的書號買不來,那就買個一般出版社的,再不行了就花幾千元買個港澳或者境外出版社的書號。有錢人想出書,自己如果不會寫,那麼還可以掏錢請人代寫。沒錢的作者為了省錢,只要出的書不在市場銷售,用于贈送和傳閱,也可以不要書號,自己編輯設計后,直接找個印刷廠加工出來就成。有勢無錢的,可以拉企業的資金贊助,在書里收編一兩篇歌功頌德的文章,就把出書的費用交代了。

話雖說得有些刺耳,但都是大實話。耳聞目睹,而今就是名家的文學書籍也存在銷售行問題,書未出版之前,作者不得不與出版商和媒體聯姻,進行宣傳炒作,而效果往往與預期相差甚遠,卻是一個無法迴避的現實。再到書店裏觀察,捨得掏腰包購買純文學書籍的又有幾人,如有買者,其中又多是能寫書出書的作者,你買我的,我買你的。而有些書店為了經營效益,索性就撤消了文藝書籍銷售專櫃。

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下,對於很多人而,出書幾乎都不是為了賺錢,只是為自己圓一個夢想,或者滿足一種追求;也有虛榮的,想在自己的圈子裏揚點小名;也有少數的人,想以此成果弄個某家的會員,或是能夠獲得評個什麼職稱。當然,也有執著追求的,期盼有朝一日能夠名利滿天下。

我以為,不管出書是基於何種目的,作者能夠勇於出一本自己的書,質量和品位高低暫且不論,起碼可以證明作者是一位善於學習之人,勇於追求之人,至少相對常人要勤奮好學,要積極向上。因此不管作者出什麼樣的書,對其追求精神思想操,大家都是應該給予肯定和褒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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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情種(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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