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十一章兩漢的社會(1)

32.第十一章兩漢的社會(1)

漢承秦之後,秦代則是緊接著戰國的。戰國時代,封建的勢力,破壞未盡,而商業資本,又已抬頭,在前編第十四章中,業已說過了。在漢時,還是繼續著這個趨勢。

《史記·平準書》上,說漢武帝時的富庶,是:

非遇水旱之災,民則家給人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余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大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而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乘字牝者,濱而不得聚會。守間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誼而絀恥辱焉。

富庶如此,宜乎人人自樂其生了。然而又說:「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并。」果真家給人足,誰能兼并人?又誰願受人的兼并?可見當時的富庶,只是財富總量有所增加,而其分配的不平均如故。所以漢代的人,提起當時的民生來,都是疾蹙額。

這樣嚴重的社會問題,懸而待決,卒至釀成新莽時的變亂,已見前第四章。莽末亂后,地權或可暫時平均。因為有許多大地主,業已喪失其土地了。然而經濟的組織不改,總是不轉瞬便要回復故態的。所以仲長統的《昌》上又說:

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佈於州郡,田畝連於方國。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可見土地和資本,都為少數人所佔有了。我們觀此,才知道後漢末年的大亂,政治而外,別有其深刻的原因。

漢去封建之世近,加以經濟上的不平等,所以奴婢之數極多,奴脾有官有私。官奴婢是犯罪沒入的。私奴婢則因貧而賣買。當時兩者之數皆甚多。卓王孫、程鄭,都是以此起家的。所以《史記·貨殖列傳》說:「童手指千」,則比千乘之家。甚而政府亦因以為利。如晃錯勸文帝募民人丁奴婢贖罪,及輸奴婢以拜爵。武帝募民人奴,得以終身復,為郎者增秩。又遣官治郡國算緡之獄,得民奴婢以千萬數。前後漢之間,天下大亂,人民窮困,奴婢之數,更因之而增多。光武帝一朝,用極嚴的命令去免除他。然而奴婢的原因不除去,究能收效幾何,也是很可疑惑的。

因去封建之世近,所以宗法和階級的思想,很為濃厚。大概漢代家庭中,父權很重。在倫理上,則很有以一孝字,包括一切的觀念。漢儒說孔子「志在《春秋》,行在《孝經》」,在諸經之傳中,對於《孝經》和《論語》,特別看重,就是這個道理。在政治上,則對於地方官吏,還沿襲封建時代對於諸侯的觀念。服官州郡的,稱其官署為本朝。長官死,僚屬都為之持服。曹操、張超的爭執,在我們看來,不過是軍閥的相爭;而臧洪因袁紹不肯救張超,至於舉兵相抗,終以身殉,當時的人,都同聲稱為義士。然而漢朝人也有漢朝人的好處。因其去古近,所以有封建時代之士,一種慷慨之風。和後世的人,惟利是視,全都化成漢人所謂商賈者不同。漢代之士,讓爵讓產的極多,這便是封建時代,輕財仗義的美德。其人大抵重名而輕利,好為奇節高行。後漢時代的黨錮,便是因此釀成的。至於武士,尤有慷慨殉國之風。司馬相如說:當時北邊的武士,「聞烽舉燧燔」,都「攝弓而馳,荷戈而走,流汗相屬,惟恐居后」。這或許是激勵巴蜀人,過當的話,然而當時的武士,奮不顧身的氣概,確是有的。我們只要看前漢的李廣,恂恂得士,終身無他嗜好,只以較射赴敵為樂,到垂老,還慷慨,願身當單于。其孫李陵,更能「事親孝,與士信,臨財廉,取與義。分別有讓,恭儉下人。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司馬遷說他有「國士之風」,真箇不愧。他手下的士卒五千,能以步行絕漠,亦是從古所無之事。這都由於這些「荊楚勇士,奇材劍客」,素質佳良而然。可見當時不論南北人民,都有尚武的風氣,所以後漢時,班超能以三十六人,立功絕域。一個英雄的顯名,總借無數無名英雄的襯托。我們觀於漢代的往事,真不能不神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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