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三章.統一與分裂,哲布尊丹巴八世(1)

5.第三章.統一與分裂,哲布尊丹巴八世(1)

博克多格根,藏族人,他是外蒙古的藏傳佛教活佛哲布尊丹巴八世。***為蒙、藏佛教各派尊為「法王」,「哲布尊丹巴」為藏語譯音,意為「至尊聖人」,是歷史上蒙古最高精神領袖的稱呼,為最大的黃教轉世活佛。在清朝,法王也得到皇帝的尊重,有的被冊封國師。

1911年12月29日,正是哲布尊丹巴八世宣佈外蒙古從清朝獨立,自封大蒙古國皇帝,年號「共戴」,成立「外蒙古自治政府」。1915年因大部分王公不支持獨立,改為自治。受袁世凱冊封為外蒙翊普輔化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保持自治君主地位。之後,哲布尊丹巴八世又於1921年7月10日,在蘇聯支持下成為立憲君主。

哲布尊丹巴八世在位時,曾想重歸中國,派了一個人到內蒙古去,請求北京政府派兵收復外蒙古。結果沒有成功。1924年,哲布尊丹巴八世突然亡故,蘇聯紅軍和蒙古人民黨禁止其轉世,外蒙的佛教被禁止。

八世哲布尊丹巴法王出生在西藏沃卡壩卓地方,他父親是第十二世**成烈嘉措宮中的會計,被認定為活佛之後,從西藏迎接到外蒙古的庫倫。宣統年間,博克多格根突然雙目失明,成了盲人。

在清朝,有四大活佛,即**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和章嘉活佛。**喇嘛、班禪額爾德尼掌管西藏藏傳佛教事務,哲布尊丹巴掌管外蒙古藏傳佛教事務,章嘉掌管內蒙古和京師地區藏傳佛教事務,均責任重大。清政府通過四大活佛掌管藏傳佛教,加強對蒙藏地區的統治。

外蒙古第一任活佛哲布尊丹巴一世名叫羅布藏旺布扎勒三,為蒙古土謝圖汗的兒子,三歲時就出家,十五歲時至西藏扎什倫布寺拜謁四世班禪,受沙彌戒。1688年,準噶爾噶爾丹率軍三萬入侵喀爾喀,哲布尊丹巴南下歸附清朝。平定噶爾丹叛亂后,康熙封其為大喇嘛,掌管喀爾喀蒙古宗教事務。康熙過世后,哲布尊丹巴一世來京弔喪。雍正皇帝授其「啟哲布尊丹巴喇嘛」封號,並賜金印,正式確立這一系活佛的地位。

早在十六世紀,西藏喇嘛教中的格魯派即黃教傳入蒙古地區。十七世紀初,清朝在與漠南蒙古諸部的交往中,已認識到喇嘛教在蒙古的地位,便決定順勢而為,在蒙古地區大力提倡推崇喇嘛教,以達到從思想上控制蒙古諸部的目的。乾隆皇帝稱:「興黃教即所以安眾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護之」。[1]

清廷在蒙古地區支持黃教的方法之一是大建寺廟。到清末時期,漠南蒙古諸部興建的寺廟約1000座,漠北蒙古諸部興建747座,青海、新疆、甘肅等蒙古聚居地建有500多座。這些寺廟的喇嘛多則2000餘人,少則十幾人,喇嘛人數幾乎佔了蒙古族總人口的四分之一。馮玉祥曾在《外蒙古紀行》一文中記載,「凡有兄弟八人者,七人須當喇嘛;兄弟五人者,四人須當喇嘛;僅有一人可為娶妻生子的平民。」清朝為鼓勵蒙古人出家當喇嘛,給予喇嘛種種特權,包括免除喇嘛兵役、賦稅和差徭等規定。此外,各寺廟都擁有一定數量的土地,形成不同規模的分散的寺廟封建領地,使各上層喇嘛具有政教合一的特權。[2]

清廷大推喇嘛教的另一個措施是籠絡黃教上層人士。授予這些人各種尊貴的名號、頭銜,以提高他們在人群中的威信。凡上層喇嘛覲見皇帝,享受與蒙古王公同等的優厚待遇。從而使上層喇嘛感到自己和清廷利害與共,形成一個共同體,自願為清朝的統治竭盡全力。

清朝中期,黃教勢力極度擴張,當年蒙古草原的寺院規模極大,吐蕃地區的千僧之寺,在蒙古人眼中如同他們的深山小廟規模而已。清朝制定「金瓶掣籤」制度,避免大活佛轉世中的族屬傳襲的流弊。由於喇嘛教盛行,結果造成蒙古社會人口銳減、疾病激增、生產停滯和民族意識消沉。

哲布尊丹巴八世有兩任妻子,第一任妻子為喀爾喀蒙古人,俗名沙拉扣肯,法名敦都克拉穆,被外蒙古尊為女活佛,宣統年間,清政府加封她「察罕達拉」名號。第一任妻子1923年病故后,哲布尊丹巴又娶了第二任妻子格嫩皮勒,她是一個蒙古平民的女兒,1937年蒙古人民共和國大清洗中,她被逮捕后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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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可能進行的六場戰爭4:不可能的戰爭(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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