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九開國立業(一)(12)

178.九開國立業(一)(12)

朝鮮戰爭爆后,國內外的形勢更加複雜,國內的反動勢力殘餘大為猖狂,剿匪反霸鬥爭任務愈加繁重。***1950年10月**和**中央及時出的《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強調指出,對罪大惡極、怙惡不悛的匪、慣匪、惡霸、特務和反動會道門頭子,必須堅決鎮壓,依法懲辦。鎮壓反革命運動進入全面動階段。作為黨和國家的主要領導人,**自始至終領導著這場運動。據比較粗略的統計,僅運動開展的第一年,他起草的有關鎮反的文件、指示(不包括他審閱、批改的)就近兩百件。

針對鎮反運動中一度出現過分寬大的偏向,**認為,原因之一就是對鬥爭的根本目的和意義認識不足。因此運動開展起來,他經常反覆地提醒和教育廣大幹部,要從鞏固政權的高度去認識鎮反。例如1951年2月8日,他在一份批件中指出:山東分局在此電中所述惡霸匪會道門特務活動猖獗形,在華北東北有同樣形的地區務須給以同樣的處理,應殺者均殺之,應判徒刑者均判徒刑,應管制者均給以管制,務使反動勢力徹底肅清,民氣伸張,政權鞏固。同月17日,**在送給黃炎培參閱兩份鎮反材料時寫了一封信,用廣東、廣西因「寬大無邊」給政府工作和人民生活帶來了嚴重後果的典型事例,解釋和闡明「對匪、惡霸、特務(重要的)必須採取堅決鎮壓的政策,群眾才能翻身,人民政權才能鞏固」的道理。3月24日,**在向各中央局、各大軍區等轉鄧小平報告的批語中,明確指出:「鎮反是一場偉大的鬥爭,這件事做好了,政權才能鞏固。」**非常重視各級黨委和政府對鎮反運動的領導,他規定,中央局和分局、省級單位必須在30天和40天內分別向上級作工作報告,以後每月定期報告一次。1951年上半年,他多次要求各地黨和軍隊的領導向上級作報告,對未按時完成任務或遲遲不作報告的單位提出批評,並追究責任。在**的嚴格督促下,絕大多數領導部門都按時把每一步的鎮反計劃和總結向中央或中央局作報告,少數執行不力的單位經過批評也得到改正。**還把定期報告工作作為制度寫進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稿,使其經常化、制度化。

在檢查各地工作中,**注意抓典型,表揚先進,批評後進。他先後多次批轉西南局的報告,肯定鄧小平關於開展鎮反鬥爭的正確意見;總結推廣山西等地取締一貫道的經驗,北京召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經驗和杭州、無錫關於吸收黨外人士參加「反革命案卷審委員會」的做法;表揚史良表的《堅決正確鎮壓一切反革命活動》的文章,建議把此文列入學習文件,印成小冊子,等等。同時,他對上海、南京等地在運動初期措施不力的現象,進行批評和幫助。通過抓兩種典型使各地找到工作差距和努力方向,從而促進了運動的展。除督促檢查下級向上級作報告外,**還提倡派幹部或工作組下去指導。1951年3月23日,他在向各地轉羅瑞卿的鎮反考察報告時指出:當此鎮反工作緊張時期,上級派出負責同志或工作組去各地檢查和幫助工作有很大的作用,請你們儘可能派人出去為要。4月7日,他對派工作組下去的任務作了說明:各省都應當注意,即由省級機關組織幾個有訓練有能力的工作組,分往各專區直到縣級去巡視,有偏差者幫助糾正,積案太多者幫助清理,不敢放手者幫助開展工作,動群眾不足者,告知動參加的辦法。這樣的工作組,對於堅決而正確地開展鎮反工作具有很大的幫助。

鎮反鬥爭是錯綜複雜的,稍不注意就會出現偏差。**認真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制定和闡明一系列鎮反政策。其中最基本的、影響最大的有三條:第一,穩、准、狠地鎮壓反革命。1950年12月19日,**在給黃克誠的電報中次作出這樣的表述:「對鎮壓反革命分子,請注意打得穩,打得准,打得狠。」以後他又在實踐中加以具體闡述,指出:「穩,就是要講究策略,處決反革命分子要有計劃,不要統統集中在一起;宣傳上要抓住重大典型案例,不要主次不分,造成社會上的恐慌。准,就是不要捕錯殺錯,對可捕可不捕的,堅決不捕,可殺可不殺的,堅決不殺。他特彆強調,鎮反中草草從事比勁頭不足更有危險,因此一定要謹慎,實行嚴格控制。狠,就是對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堅決殺,決不心慈手軟。」第二,「惡必辦,脅從不問,立功受獎」。這是**在1950年6月黨的七屆三中全會報告中提出,後來在鎮反運動中經常加以闡述的重要政策。這條政策,把鎮壓與寬大結合起來,在實踐中起到了分化瓦解反革命勢力,集中打擊惡分子的作用。第三,「死緩」政策。當運動即將進入清理積案的階段時,**提出對於沒有血債、民憤不大和雖然嚴重損害國家利益但尚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而又罪該死者,應當實行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強迫勞動,以觀後效的政策。他認為,這樣做意義很大,可以避免犯錯誤,獲得廣大社會人士的同,徹底消滅反革命,保存大批勞動力,利於國家的建設事業。上述政策對於鎮反運動的健康展起了重要的指導作用。1952年底,鎮反運動基本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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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傳(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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