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道(二)(1)

1.國道(二)(1)

取證

為了寫這篇小說,我收集了許多登有曹拓麻事件的報刊。和曹拓麻事件同時期成為報道熱點的,還有克林頓(1946-)總統的緋聞案。關於這個緋聞案,我不妨順便說幾句一一據我所知,曹拓麻事件出現前後,曹和別的人一樣,也喜歡看克林頓的報道。呆在號子等待審訊的日子裏,曹拓麻還和自己的律師以及看守們聊過此事。

就像捅了個馬蜂窩,一個女人站出來,就有許多自稱和克林頓睡過覺的女人站出來。我的一個朋友從不把和女人睡覺當回事,這一次,連他也不得不表示感嘆媽的,克林頓踉那麼多女人干過,他究竟是怎麼辦到的?\"他的另一句感嘆和總統夫人希拉里(1947-;!有關:\"希拉里好像也不吃醋,真是宰相肚裏能撐船啊。\"

關於克林頓的緋聞案的報道可能還要長時間地持續下去。因為證人太多了,誰都想跑到報紙上露一鼻子。昨天,我還在《南方都市報》上看到了個影星的自述。這個影星也是阿肯色州人,她說她也和克林頓干過,可她並不打算控告,因為她是自願的。

與克林頓緋聞案踴躍的證人相比,\"10\"案件的有效證人、證詞就少得可憐了,儘管現場目擊者比克林頓干那事時的目擊者要多得多。正如報紙上所提到的,兩次開庭,公訴方提供的證人都沒有出庭作證,他們只是提供了書面證詞;到法庭作證惟一的怔人,是由被告人即曹拓麻提供的,他是個香港人,名叫黃林,來一趟濟州並不容易。

公訴方和檢察院向法院提供的證人名單曾多次更改。當然有些名單是無法更換的,比如武警范辛良和交警張紅衛。但這兩個人也沒能出庭:范辛良在開庭的前一天,被派到外地執行\"絕密公務\"去了;至於張紅衛,他根本就無法出庭,因為他已經成了烈士。\"10*19\"事件之後,有關部門現曾生擒過亡命之徒的張紅衛還保持着英雄本色,甚為喜悅,就讓他去執行了一個光榮的任務一一開車將交警們\"獻愛心\"獻給一個鄉村小學的幾台黑白電視機送到大別山區。在大別山區,張紅衛遭到了攔路搶劫,以身報國了。在開庭審判曹拓麻之後一星期,有關部門為張紅衛開了一個隆重的追悼大會,並號召全市交警向張紅衛學習。

當然還有些證人沒有出差,因為他們本來就是退休工人或下崗職工。當時在體育館東側賣羊肉串的人,外號叫做\"羊筋\",他是車禍現場的目擊者。如前所述,那個叫蔡猛的球迷在等著買票的時候,還在他那裏買了幾串羊肉串,並進行了懺悔(一邊吃,一邊罵自己沒出息)。羊筋和蔡猛都被列人了證人名單,但這兩個人也沒有出庭。羊筋說誰讓我出庭,我就死給誰看。\"羊筋這麼說着,就用串羊肉的自行車輻條在自己的手腕上拉了一個血道,然後又夾起一塊燒紅的木炭,放到了手心。\"我可不是傻x,一哄就哄住了。\"他說,\"我正準備結婚呢,可不願在這節骨眼上死掉。\"蔡也不是傻x,所以蔡猛也不願出庭。他剛參與了一次球迷之間的打賭,並且贏了,雖然還沒有拿到一分錢,但他覺得自己的運氣可能會有所好轉,他不想在好運氣到來之前糊裏糊塗地死去。說起來,他們打的賭和這個事件也有點關係(這一點我後面還要提到)。

球賽時裁判會偏向哪一方?

球賽前要出現什麼吉祥物?

這兩項蔡猛都贏了,贏得最容易的是第二項,蔡猛認為這簡直可以看做是好運氣必然到來的標誌。這是一場中美兩個足球俱樂部之間舉行的足球友誼賽,有人認為既然比賽是在中國進行的,吉祥物一定是卡通熊貓;有人認為既然我們是個禮儀之邦,那有關方面就會考慮用人家的芭比娃娃當吉祥物。蔡猛當時心不好,他懶得考慮這種問題,所以他梗著脖+喊了一下:\"是狗,是個狗日的。\"真是不可思議,眾多人當中,只有他一個人說對了,後來出現的果然是一條狗。誰能說蔡猛以後沒有好運氣呢?

那個最先把這事捅到報紙上的記者孟慶雲,曾來找過羊筋和蔡猛,勸他們出庭作證。她當然遭到了拒絕。在此之前,她曾和丈夫以及公訴方的律師一起去找過另一個證人,即那個將電話打到《濟州晚報》值班室的大學講師丁寧。丁寧說,他一輩子也不願和法庭打交道,如果真的需要他的證詞,那他可以把證詞寫下來,條件是不透露他的姓名。丁寧說,拒絕了老朋友,自己心裏有點過意不去,他願意請老朋友到帝豪酒店吃一次早茶,當律師提醒他帝豪酒店的早茶貴得嚇人,只有曹拓麻他們才能吃得起的時候,丁寧說,他可以先向孟慶雲借點錢嘛。他們果真去了帝豪酒店,那一頓早茶喝下來,丁寧三個月的工資就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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