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3.第3章

多爾袞攝政七年,真正體現出他「崇滿洲」特色的,便是那令漢人充滿了血淚的「剃、易服、圈地、投充、逃人」五大惡政了。其中,在中國的南方廣大地區,以滿族人強制推行的「剃、易服」兩項措施,充滿了血腥的屠殺。而在中國北方的京畿山東地面,則以「圈地、投充、逃人」三大暴政令人深惡痛絕。

不過,當初,多爾袞、布木布泰太后等人,定下遷都北京的基調之後,布木布泰太后在瀋陽將啟程之時,就曾經信誓旦旦地給滿洲貴族們作過保證:麵包會有的,牛奶會有的,一切都會有的,只要大夥兒踴躍追隨着順治帝入關!因此,數十萬滿族人口這才懷着對未來生活的無限憧憬,跋涉來到關內。

實際上,如何迅速讓滿洲貴族們在京畿地面上安定下來,便成為清政府能否在關內站穩腳跟,所必須下好的第一步棋。

多爾袞不是造物主,他並沒有本事從一個空空如也的籃子中,變出滿滿一筐的雞蛋來。只不過在滿洲貴族的傳統習慣中,原始的搶掠觀念是深入人心的。多爾袞只要有一個掩人耳目的表面理由,即可將京畿附近的土地人口,視為賞賜滿洲貴族的戰利品。於是,便有了圈地、投充、逃人三項峻峭法令的強暴頒行。

多爾袞實施圈地的理由很簡單:

前明自它的中葉以後,皇族、勛戚、官僚就利用其特權侵佔了京畿附近的大量土地。特別是從前明的萬曆中葉以來,宗室貴族通過奏討、欽賜、占奪、投獻等手段兼并的民間土地尤其驚人。多爾袞從明代的官方記載上查閱到,僅明神宗時的潞王朱翊鏐、福王朱常洵兩位藩王就封,皇帝就大手筆地賜予六萬頃土地。根據萬曆年間的土地資料,不算皇莊,僅屬於皇室諸王等宗室田莊的土地就已達到了484580頃。現在,前明的皇親勛戚們,在這一場殘酷的明清易代戰爭中,大抵上已成為了孤魂野鬼。作為勝利一方的滿洲人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將這一大批無主的田莊進行資源再分配。

實際上,滿洲八旗制是一種「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的,兵民一體、軍政合一的社會組織形式。清政府遷入北京后,多爾袞既已決定實行跑馬圈地;在由多爾袞、代善、兩宮皇太后等組成的大清核心領導階層,事實上便形成了這樣一個共識:要以都北京為中心,周圍三百里範圍內全部住上滿洲八旗人口,以扞衛京師重地。

這樣,在多爾袞攝政的年間,便在順治元年(1644年)十二月、順治二年(1645年)八月、順治四年(1647年)正月掀起了三次大規模的圈地運動。三次共圈佔土地約160000頃,圈地所波及範圍主要為京畿地區的河間、灤州、遵化、順天、保定、易州、遵化、永平等42府縣。其他地區也有圈地之事,但範圍沒有如此集中,所以尚不足以引起公憤。

三次圈地,近畿地面上,最苦的當然是那些失地的漢族農民了。《嘯亭雜錄》一書說:「近畿土地,皆為八旗勛舊所圈,民無恆產,皆賴租種旗地為生。而旗人自恃勢要,增租直,屢更佃戶,使民無以聊生。」

當時,在路上做官的漢官,像掌河南道事御史衛周胤、吏科給事中向玉軒等人,紛紛向多爾袞報告圈地對京畿漢民民生以及社會治安所帶來的巨大衝擊力。多爾袞從前對漢族的讀書人,一向是保持着一種彬彬有禮的態度。但是,這一次,多爾袞相當不客氣地駁回了他們的書貼:「講什麼講呀,當初,滿洲人入關的時候,為了減少對於民間的騷擾,我是按人頭過安家費的。但是,現在在關內住了這麼長的時間,即使有一點盤纏,恐怕也已經用完。再不圈點荒田給他們種,難道讓他們喝西北風?你們講圈地運動中侵犯了一些漢人業主的利益,這個事有沒有?我當然不敢講沒有。可是,這個是在工作中產生的失誤,我們可以用相應的政策去修正過來。不過,話還得說回來,難道你們就敢保證那些從京郊搬遷的人,全部都是真正的田地故主嗎?他們中不是也有些人趁著戰亂,便佔了過去達官貴人的荒地來耕種的嗎?以後這種事在三年之內,不允許任何人再跟我啰唆!」

為此,多爾袞讓書法家馮銓工筆在自己的辦公室門上寫了一行大字:「有為剃、衣冠、圈地、投充、逃人牽連,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本不許封進。」

多爾袞的圈地運動,被後來的史家,眉批為大清開國的一大惡政。孟心史對此的評價是:「夫圈地之擾,若清代竟永遠行之,其國祚必不能如此之久。當開國時不得而暫行,則在歷史上固為可恕。且世祖明有不得已之表示,較之明代溺愛子弟,向國民婪索莊田者,尚較有羞惡是非之心。」

投充與逃人的流弊,則派生於大規模的圈地運動。

京畿42府縣近八成以上的良田,均被八旗勁旅划個圈就佔去了,漢族農民失地者增多。再加上撥補之地多屬邊遠荒涼之地,在熱鬧繁華之地習慣了的漢民,哪裏願意遷徙到那兔子不拉屎的窮旮旯里去生活!這兩部分人晃蕩於京畿地面,整日無所事事,於是,便被京畿地面上的治安人員逮住了,成為了第一批投充於滿洲人為奴的漢人。

依照多爾袞最初的設想,允許漢人投充,應該是為失地漢民開了一條生路。誰知有不法的滿洲人,竟因此找到一條財路,他們將各州縣庄村的漢人,盡行搜索務必逼迫投充。這項政策實施不到一個月,就弄得民間怨氣衝天了。多爾袞很無奈,便於順治四年(1647年)三月勒令停止圈地運動的同時,下了另一道手令:「自今以後,投充一事,著永行停止。」

逃人的問題,在大清的國策中卻由來已久。

早在努爾哈赤的建州女真時期,即已為女真貴族所嚴厲追捕。當時,后金人往往以深入漢人的領地掠殺為功,爭戰中虜獲的漢人即淪為奴隸,這在當年的后金人之中,被視為一種財富的象徵。本書的一、二冊中,曾經介紹過皇太極時期的五次入關戰役。在這樣大規模的戰事中,有數量龐大的漢族人口被八旗軍隊掠劫到遼東做奴隸。據不完全統計,皇太極時期,被俘掠出關的漢族人口應該有百萬人之巨。這批背井離鄉的漢族奴隸,有許多人不堪忍受凌辱以及思鄉的痛苦,因此紛紛開始逃亡。太祖努爾哈赤一朝,對於漢人逃亡,曾經施行嚴刑峻法。至皇太極年間,為了爭取漢族人心,一度示以懷柔之意,但對於逃亡漢人的捕捉實際是內緊外松。

清軍入關后,作為勝利者的滿洲八旗,漢人奴隸的人口劇增。自努爾哈赤一朝的後期開始,滿洲八旗貴族以及有身價的兵丁,即已不習慣於社會生產。他們在國家有事時,即出去打仗殺戮,國家無事時,即在家中飲酒作樂。家中所有的農業生產以及家務勞動,都是交由擄來的男女奴隸來完成的。漢人奴隸的社會地位很低,他們所生養的兒女也無法擺脫奴隸的身份。這樣,漢人奴隸的逃亡便數目眾多。

因此,當時的滿洲八旗貴族便迫切要求清政府,重新修訂一部苛嚴的「緝捕逃人法」。

多爾袞於順治三年(1646年)五月,重新勘定布了一部緝拿逃人法。這部法律可以用「苛政猛於虎」來形容:

隱匿滿洲逃人,不行舉,或被旁人訐告,或察獲,或地方官察出,即將隱匿之人及鄰佑九家、甲長、鄉約人等,提送刑部,勘問的確,將逃人鞭一百,歸還原主;隱匿犯人,從重治罪。其家貲無多者,斷給失主;家貲豐厚者或全給、半給,請旨定奪處分。告之人將本犯家貲三分之一給賞,不出百兩之外。其鄰佑九家、甲長、鄉約各鞭一百、流徙邊遠。如不系該地方官察者,其本犯居住某府某州縣,即坐府州縣官以怠忽稽察之罪,降級調用。

當時,多爾袞對於觸犯逃人法之漢官的處理,也可謂是嚴峻到了變態的程度。例如,順治七年(1650年)五月,廣西巡撫正白旗漢軍郭肇基、游擊戴清音、中軍鄭允昌、旗鼓蘇明等若干漢官,僅僅因為私自隱匿了53名漢人奴隸,結果全部被多爾袞砍掉了腦袋。靖南王耿仲明一向為大清朝視為可倚重的幹將,多爾袞曾經親口誇他:「歸順有功,腹心可寄,利益國家。」可是,順治六年(1649年)九月,這樣一位鐵干虯枝的戰將,卻因為屬下魏國賢、劉養正等人隱匿漢人奴隸,遭受了多爾袞劈頭蓋臉的一頓臭罵。當時,多爾袞正派耿仲明去廣東打仗,耿仲明卻害怕多爾袞半路上把他拉回北京去砍頭。結果這位老哥兒走到江西吉安府時,卻用一根繩子把自己弔死了。於是,清朝禮部官員向多爾袞請示耿仲明的祭祀規格。多爾袞白白凈凈的瘦臉上肌肉輕輕一抖,冷冷地說:什麼祭奠不祭奠,耿仲明這是自絕於大清。

清兵入關后,多爾袞身為大清王朝的實際領導人,他的權力之鞏固,除了與兩宮皇太后的互通信息,還得益於中低層滿洲民眾的最廣泛擁護。當時,大清朝定天下的主力仍然是滿洲八旗勁旅,即便是敢做敢的多爾袞也不能違背滿洲的國俗,拂逆了滿洲人的輿論。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兩個女人 一個清朝.叄:盛世曙光與孝庄太后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修真仙俠 兩個女人 一個清朝.叄:盛世曙光與孝庄太后
上一章下一章

3.第3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