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轉機

第21章 轉機

第21章轉機

直接展示在眾人的眼前,點頭笑道。

「這是她的號碼,如果不信,就去問問她。」

沈淵記住了號碼,然後站起身來,感謝對方的合作。

三人接著轉身離去。

出去健身房,邱解琴聯繫了那個學生。

然後三人又一起去了那個學生的家裡。

但是得到了和戴瑩一樣的回答。

下午,彭玲再次在會議室,將所有人湊到一起,探討今天的發現。

然後在沈淵的眼神下,任重起身,將三人今天調查到的事情。

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也就是說,兩人看起來,都有不在場的證據。」彭玲喝著手中的咖啡,然後呢喃道。

「現在看起來,是這樣!」邱解琴點頭道。

沈淵瞅了自己的兩位同伴一眼,然後站起身來,走到了彭玲旁邊。

他指著白板上貼的,情夫和情婦的照片笑道。

「他們兩人的不在場證明,都不是那麼的有力。」

「醫生買通護士!就可以有值班的不在場證明!」

「健身教練買通學員,也可以有不在場證明。」

「那也就是說,兩人還是無法排除嫌疑!」副組長宋佳說道。

沈淵點了點頭,然後轉身看著白板上的照片。

死者,柳玉!有情夫的外科醫生。

死者的丈夫,陶成文,有情婦的生意人,臨近破產,可是又給死者買了保險,因為保險金,拯救了生意。

死者的情夫,方凱,和死者在同一家醫院工作。

死者的情敵,陶成文的情婦,戴瑩,健身教練,身體素質良好。

你們到底還有什麼關係。

似乎條件還是不夠,推理陷入了僵局。

也沒有足有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誰是犯人。

「哦,對了,我確認了陶成文在案發時候的行蹤。」

「他說當時,自己在考慮欠債的事情,所以躲在家裡喝悶酒,也就是說,他沒有不在場證據。」

沈淵聞言,這才想起來。

似乎自己帶著邱解琴任重,去和陶成文認屍的時候,忘了問對方的行蹤了。

他歉意的,對著自己的指導老師宋佳笑了笑。

「組長,我覺得那個醫生,方凱非常有嫌隙。」邱解琴的指導老師,孔陽說道。

「哦?為什麼?」彭玲挑了挑眉,看著孔陽問道。

「很簡單!作案方法,是分屍!對於一般人而言,分屍需要極大的心理素質,也需要一些能力,不是每個人都能用這樣的作案方法的。」

「而那個方凱,是外科醫生,經常做外科手術,如果是他,分屍這種方法,一定非常的容易。」

這個推論一出,立刻受到了很多的認可。

「老孔說的有道理。」

「從作案方法上來講,方凱的確有嫌隙。」

「所以我們要查一查方凱?」

「……」

三組的人,紛紛的認同道。

看著孔陽,沈淵一陣皺眉,對方說的,也不是一點道理都沒有。

不過,還是有說不過去的地方。

「沈帥哥,你覺得呢?」彭玲看著一邊的沈淵問道。

「孔調查員說的有道理,不過,那位方凱,可是外科醫生啊。」

「外科醫生,必須要非常的細心,不然可能會把鉗子,忘在了病人的肚子里。」

「而屍體沒有頭顱和下身,偏偏兇手掉了一個大拇指,讓我們知道死者的身份。」

「如果那個外科醫生作案,他會不會這麼不小心?要知道在醫院裡,這位醫生,一向是以細心和失誤率低著稱的。」

這句話一出,頓時三組的人,都是認同的點了點頭。

彭玲看了看沈淵,然後對著各位組員說道。

「怎麼?各位有沒有其他的看法。」

「組長,雖然是情夫和情婦,都是外遇!但是那戴瑩和方凱的殺機明顯不同。」陳新道。

一個是情夫,一個是情婦。

情夫殺死者,明顯是為了報復。

而情婦殺死者,便可以和死者的丈夫雙宿雙飛。

「如果是殺機的話,死者的丈夫陶成文的殺機,明顯最大。」宋佳道。

胖子任重此時,也是點頭開口道。

「是的,組長你說過,兇手殺人,一般離不開三個目的,為情、為仇、為錢,這丈夫三點都佔了了。」

話音一落,眾人又將目光,放在了陶成文的照片上。

為情,死者是陶成文的妻子,這情之一字,就不需要解釋了。

為仇,死者在外面有情夫,這仇也異常明顯。

至於為錢,陶成文為死者買了一份保險,受益人就是自己。

而且這份錢,還剛好可以解決他生意上的問題。

這麼一看,這份殺機,簡直就要衝破天際了。

「所以,現在來看,陶成文的殺機最重!」

沈淵此刻,手指著陶成文的照片,說出了邏輯不通的地方。

「這裡有一點問題!」

「各位,請試想一下!」

「如果是死者的丈夫殺的,那他把頭顱和身體的下半部分藏起來就太愚蠢了,保險公司不確定死者的身份,怎麼可能賠錢?!」

「沈淵說的沒錯,這的確也是一個極大的疑點!」宋佳點頭說道。

「可現場,偏偏有一根大拇指,可以證明死者的身份。」彭玲指著現場的照片說道。

眾人聞言,陷入了沉思中。

見到眾人沒有發言的意思了,彭組長點了點頭,然後開口道。

「行了,散會吧!宋佳,找人二十四小時,盯著這三個人。」

而在眾人走了之後,沈淵也沒有多做停留。

第二天,沈淵剛到調查局。

剛坐下他似乎立刻想起了什麼,立刻去會議室看著那一系列的照片,眼神跳動。

的確,這非常的奇怪!

兇手不希望別人知道死者的身份,所以屍體沒有頭顱和下半身。

甚至就連十根手指,也都沒了。

可是兇手,偏偏在現場,留下了一根手指。

如果說,頭顱、下腹,手指都有什麼共同點。

那就是。

頭顱可以做容貌復原。

下腹可以追查婦科記錄。

手指可以追查指紋。

這三種方法,都可以知道死者的身份。

但是,也有明顯的不同點。

那就是,人沒了頭顱,必死無疑。

人沒了小腹以下的部分,也是活不下去。

但是人沒有手指,還可以活。

所以,現場沒有屍體的頭顱和小腹以下的部分,但有一根手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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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牌了,我!世界大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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