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賣藝不賣身

第2章賣藝不賣身

系統都被我掏空留遺言了,你居然想帶我去派出所?

不知道派出所對來歷不明的人非常敏感嗎?

萬一真是假證,我不得被當成間諜審啊?

剛就該也給你倒上酒!

沈森鬱悶地撇了撇嘴,提起杯子喝了小口,就根據剛剛的觀察,在腦子裏制定起了逃跑路線。

「昨晚幾個人搶的你啊?」

見他明顯吃的更慢了,蔡亦農不禁戲謔道。

「幹嘛?想幫我搶回來不成。」

「真被搶了警察肯定會幫你,可身份證要是假的,你可就麻煩了,勸你還是老實交代。」

「不想買單直接走就行。」

沈森轉身看向收銀台,喊道:「老闆!她不想買單了,我在你這打工抵飯錢行不行?」

「那還有話說!」

老闆以為是兩口子鬧着玩,答應的非常爽快。

「你可以走了。」

「年紀輕輕的幹啥不好,當騙子幹嘛?」

蔡亦農正想反駁呢,聽他趕自己走,直接篤定他就是用假證騙人的混混。

「是你攔着我要請我吃飯的好吧?」

沈森懟完還不夠,把身份證揣進兜里,擠兌道:「合著不能給你當演員,就都是騙子是吧?」

「那你收身份證幹嘛?準備跑啊。」

蔡亦農拿出手機威脅,笑的猶如貓戲老鼠。

嘖!

沈森暗嘆晦氣,忽地靈光一閃,重新掏出身份證:「斜對面就是萬豪酒店,不信咱現在就去開房。」

「誰跟你開房!」蔡亦農笑懟一句,一把奪過身份證,「在這等著!」

話落,就拎包起身出門。

甭管沈森是不是騙人的混混,她都想簽進公司當搖錢樹。

相比派出所,在酒店拆穿拿捏起來會方便。

「一起!」

「喲,吃個飯都不急的嘛。」

送上剁椒魚頭的老闆只聽後面幾句,出言調侃。

「馬上回來。」

沈森也不多解釋,抬腿就追了上去。

老闆想叫住他把賬先給結了,可瞅了眼外邊停著的豐田,愣是沒吱聲。

「幹嘛,怕我不回來買單?」

沈森剛追上蔡亦農,就被嘲諷。

「那可不。」

沈森笑的很痞,剛剛閃現靈光的時候,他就徹底豁出去了。

待會只要酒店沒有證件讀取器,或者讀出來是假的,他都會一把奪回有自己照片的證件,跑到某個大山苦練武功。

可如果是真的,那就一定得讓這女人付出代價。

「看伱嘴硬到什麼時候。」

蔡亦農嘲諷一句,便不再吭聲。

而沈森也不沒話找話,繼續觀察路況。

很快,兩人就穿過馬路,進了酒店。

「美女,開個標間。」

蔡亦農還沒吱聲,沈森就率先開口。

「住幾天?」前台反問。

蔡亦農:「先刷下身份證,看能不能登記。」

「怎麼就一張?」前台問。

沈森笑道:「就我自己住,先開一個月。」

「呵,賴上我了?」蔡亦農氣樂了。

「這點錢都捨不得花,你還想簽我?」

沈森雖然在笑,卻一直盯着前台,稍有不對,奪回假證立馬跑路。

「房費3600,押金500,但這沒滿16......」

「我總不能露宿街頭吧!」

見讀取器沒報出異常,沈森不僅打斷前台,還嘚瑟地抬手示意蔡亦農掏錢買單。

「刷卡!」

蔡亦農咬牙切齒地掏出皮夾,才把銀行卡遞給前台,就迫不及待的問沈森:「你的合同跟誰談?」

「等我看完相關法條再慢慢談咯。」

「你看的懂嘛!」

蔡亦農惱羞成怒,坑我3600塊,居然還想跟我談法條?

「什麼都不懂我哪能長這麼大。」

蔡亦農氣到抖,可想了想他以後給公司做牛做馬,愣是強忍着沒發作。

可幫着辦完入住,回到飯店,她就被老闆一句「美女,你對象得好好補補啊。」給整臉紅了。

「別瞎扯!她想當我老闆,又不信我年齡,非得去查下我身份證真的假的。新華書店在哪啊?」

沈森解釋完,就又開始打聽。

「城北路。」老闆笑道。

「去書店幹嘛?」

「看法條啊!」

沈森剛坐下,就提起酒杯,笑道:「你還得再借我點錢,不然晚飯我都沒着落。」

「你知道剛剛那些房費能幹嘛嗎?」

蔡亦農氣地咬牙切齒,長的這麼玉樹臨風,怎會如此不要臉?

「這點格局都沒有,怎麼敢開公司當老闆?」

沈森笑懟一句,便提起筷子就往嘴裏夾了塊魚肉,卻立馬吐了出來,回頭喊道:「老闆!死魚你都敢賣22?」

「......」

蔡亦農疑心再起,長的玉樹臨風,那是父母遺傳的好。

臭不要臉訛錢、談合同想着先看法條,勉強也能理解。

畢竟,從小就跟着爺爺闖社會了嘛。

可就這種窮小子,不僅能一口吃出魚的死活,餓的肚子都咕咕響,居然還嫌棄死魚?

待他爭贏老闆,她立馬追問:「你爺爺以前怎麼養的活你?」

大意了!

沈森暗自後悔,夾了口余干椒椒進嘴,想了想過往經歷,才接着扯謊:「沒白事跑的時候,我爺爺就帶我下水抓魚,以前努力學二胡,就是為了不吃魚。」

「除了哀樂還會別的曲子嗎?」

「多著呢!來這是想賣唱的,誰知道昨晚剛到就被搶了。」

「快點吃,等下帶你去買二胡。」蔡亦農兩眼放光,原本只是想他當演員,現在還想他成歌星。

「你自己去吧,等下直接去房間找我。」

沈森昨晚溜達了一宿,沒吃飽,就感覺犯困了,絲毫沒覺著自己說的有啥不對。

而蔡亦農本想直接開罵,可想了想他年齡,又瞅了瞅他的臉,招手道:「老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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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豪酒店,404房。

吃飽喝足的沈森見床頭柜上有內褲,拿着就進了衛生間,把衣服一脫,就又被自己給帥呆了。

好好欣賞了一會兒,才開始洗刷刷。

正把洗好的衣服晾空調下面呢,門鈴就被敲響了。

他把衣服晾好,裹上浴巾,才把門拉開,笑道:「再來晚點我都睡著了。」

「開門啊。」

見他完美無瑕的上半身,蔡亦農性趣盎然。

「我爺爺說,男孩子在外面要保護好自己。」

他伸手接過琴包,笑道:「給我100塊,給你演奏一曲。」

「都給你!開門。」為了嘗鮮,蔡亦農把皮甲里的300多現金全給遞上了。

「砰!」

沈森接過現金,卻把門給關上了,拴上防盜栓,才又給拉開了:「這隻能給你算三首,想聽什麼」

「幹嘛啊你?讓我進去!」

「不方便。」

沈森打開琴包,就被驚呆了,居然是虎丘二胡,琴身還是紫檀木!

「喲,你還會害羞呢?」蔡亦農樂道。

他也不接話茬,拿起琴弓就開始試音。

試完他就把門徹底關死了。

這二胡放20年後,不蓋什麼章,也不用加什麼證書,那都得一萬三起。

死女人買這麼貴的二胡,到底是想幹嘛啊?

「你幹嘛啊!」蔡亦農拍門道。

「我賣藝不賣身!」

「誰稀罕你啊!」

蔡亦農嘴硬地拍了拍門,就聽房間傳來了二胡聲。

「這首免費送你,別饞我身子!」

「我撕爛你嘴信不!」

「知你今晚很想憑着遊玩來代替悶,夜半是冷的但你是暖的,尋找新鮮刺激尋找一晚的愛伴......」

「沈森!」

只是第一句,蔡亦農就氣的火帽三丈,可到了第二句,她腦中就浮現出了沈森賣唱的場面。

怪不得他穿的比某些明星都要潮。

怪不得他一頓飯就敢吃掉群演兩天的收入。

怪不得他不租幾十塊一月的大通鋪。

《拒絕再玩》,張國榮的冷門歌曲。

冷們到除了鐵粉,只有極其喜歡蹦迪的才會唱的那種。

他不僅能唱的非常動聽,還能用二胡演奏,而且一點悲意聽不出來。

蔡亦農越聽就越是冷靜,如此人才,就算得不到身子,那也必須給自己做牛做馬賺鈔票。

「趕緊點歌!得有人來投訴了。」

沈森剛一唱完,就催促道。

「你睡吧,明早我再來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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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成華娛大明星了,咋還飛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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