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臨時內閣,國憲頒行

第四百一十四章:臨時內閣,國憲頒行

就關於國委會人選的會議連續開了五六天,最終在多次交涉溝通下達成共識並確定下第一屆國委會委員名單。

沒必要說誰誰誰的勢力佔了多少席位,因為名單上的這些人名字後面就不可能加上一句他是誰的人,何況今天你的人明天就可能成為我的人、他的人,改換門庭這種事在官場上很正常。

只能說張居正一共推薦了五十五人,其中有五十四人成為了國委。

難道說這五十四人都是張居正的人嗎?

就比如張居正推薦了海瑞,也推薦了張四維,這倆誰是張居正的人?

所以現在沒必要糾結這一百三十個人中到底分出了哪些派系,如今可以明確的惟一大贏家是陸鳴。

遠東系或者說銀行業一共有八名行長拿到了國委的資格。

分別是中央銀行、南京銀行、上海銀行、廣州銀行、江蘇省行、浙江省行、福建省行和江西省行,可以很直觀的看出來,都是富裕的省份及直轄府。

除了八大銀行外,大都督府拿到了二十三個位置,其中有五人是武勛,宗親方面也拿到了五個位置,如此就去掉了三十六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陸遠同樣是一百三十名國委之一,徐階、羅珵兩人也在列。

「太師,名單出來了。」

人選名單出來的第一時間,張四維就趕到陸遠這裏彙報。

陸遠只看了兩眼便放到一邊:「選舉什麼時候進行?」

「宜早不宜遲。」張四維答道:「現在初步定下來的是三個月後,一來通知四直十六省成為國委的委員入京參會,二來工部要建一個新殿閣做會堂。」

「三個月。」

「是,三個月。」張四維說道:「國委會暫時選了七名臨時常設委員,您是臨時委員長,還有六名副委員長,請您出面出任臨時內閣首輔,組建臨時國憲內閣」

「除了我,另外六人是誰?」

「徐階、羅珵、海瑞、張居正、李崇、戚繼光。」

陸遠呵呵一笑:「臨時內閣?那就不必要組了,我一個人先干著,也就是三個月的事。」

「要推行國憲的。」

張四維提了個醒:「國憲阻力不會小,多帶上幾個人衝鋒陷陣也是好的,也能替您分擔點壓力。」

「沒事。」陸遠不在意的擺手:「這段時間那麼多事我都沒有露面,全是大夥一起折騰出來的,該有的壓力也都抗完了,我這個臨時首輔就負責幹事而已。」

說罷陸遠看向張四維:「國憲帶來了嗎?」

「帶來了。」後者忙取出來遞上。

這一次陸遠便看的十分仔細。

而在看完之後,陸遠也是由衷的感慨。

古人的智慧在這一刻具象化了。

後世搞憲制的開端是因為鴉片戰爭后的維新運動,也就是學習西方文化,再經過多年摸索實踐后,總結出來的一套適合國家的憲制。

而現在沒有西方人,海瑞這群人就自己摸索出了一套具有憲治精神的憲制。

也很好理解,中國自管仲創法家學術以來兩千多年歷史,加上沉澱幾千年的政治文化,要說連皮毛都搞不出來那才叫笑話呢。

以前之所以沒有,是因為帝制和儒術,君王和大家長制度深入人心,就算有某一個人有過這方面的思想他也不敢提出來,畢竟輕則砍頭重則滅門。

但現在陸遠放開了這個枷鎖,讓他們盡情施為,那麼曾經『大逆不道』的思想全都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

就像拼積木一樣,哪怕拼的是個四不像,總也算拼出了個形狀。

而這份國憲的具體內容就不細展開了。

簡要說說兩個核心關鍵點。

一個是明確和規範公權力和私權力的適用範疇。

二一個是明確國家的政權政治架構。

公權力很好理解,就是行政衙門可以行使的公共權力,比如制定法律、執行法律、頒行政策等。

私權力就是人權。

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開天闢地。

什麼是人權,即百姓的個人行為,國憲明確了一點,只要百姓做的事不犯法那麼就能做,當然犯法也能做,只不過做了犯法的事要追究法律責任。

畢竟腦袋長人家脖子上,人家想幹啥也攔不住。

乍一看這好像沒什麼意義,就算不明確這一點,老百姓幾千年來不還是該幹啥幹啥。

該種地的種地、該殺人的殺人,好的壞的都有。

為什麼要說開天闢地呢,因為這裏寫的是只要不犯法的事什麼都可以做。

如此,禮的約束就直接解錮了。

從周公定禮開始,中國一直奉行的都是禮、法雙軌制,用現代話說就是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

什麼是禮,比如之前官員見到皇帝要下跪,當着皇帝的面不能放屁、不能大聲說話、不能仰面視君,這些就叫禮。

大明律這部法律可從來沒有寫過當着皇帝面放屁是犯法的。

法是一條明確的線,但禮不是。

禮的規矩完全取決於皇帝的一人之心。

從最早周公定禮開始,有興趣的可以研究一下《周禮》這本書,《周禮》是將禮和法綜合在一起,教育大夫、士民應該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寫的也算比較清楚,但並不複雜繁瑣。

等到漢武帝獨尊儒術后,禮和法就拆開了,因為皇帝被神話了。

法用來治國,禮用來治家,皇帝是全天下所有人的爹,是大家長,由此開始,禮的規矩越來越多。

等到程朱理學時期,禮的規矩就更多了。

多到什麼地步呢,多到如果將宋明時期的理學規矩照本挪用到二十一世紀,全國九成九的人都要吃官司!

因為你失禮了。

光一個上桌吃飯都能給你找出幾十條規矩來。

《明會要》中,朱元璋給朱標這個太子定下的皇太子禮儀就寫了足足幾十卷數十萬字!

小到在家讀書,大到朝會詣賀,就差給朱標拉屎定個規定姿勢了。

為什麼禮被強化到這種近乎變態的地步,因為法不能這麼寫,會讓人詬病為暴政,但是用禮為借口進行PUA那就太合適了。

動不動就是一句話。

『我們乃禮儀之邦,你怎麼能做出如此有辱斯文的事來,簡直愧對列祖列宗』

當着皇帝的面放個屁就對不起祖宗,大聲吵兩句就該自絕以謝天下。

這種洗腦方式,極大加強和鞏固了皇權的獨裁統治。

而國憲解除了禮的禁錮。

你只要不犯法,那麼你的私權將得到法律保護。

另外就是明確國家的政權政治結構。

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最高機關是內閣,行使國家軍事指揮權的最高機關是大都督府。

內閣的產生由國家選舉委員會來選舉產生,大都督府的軍事主官則由元帥來任命,元帥的產生由上一任元帥提名、大都督府各部主官票推產生。

相比起內閣,大都督府要顯的更獨裁。

沒辦法,軍隊的性質註定如此,一旦軍隊也學着國委會那般搞派系席位,不用想,早晚一天軍閥混戰。

所以在這一點上,沒人敢碰底線,默許了陸遠對軍權的絕對掌控。

其實就算國憲提不提,陸遠也不可能把軍權交出去,只能說國憲明確之後,那他掌握軍權更具有法理性。

正大光明了屬於是。

除了這兩點之外,國憲還提了許多細則上的內容,涉及到經濟、文化、外交、教育等多領域,這裏就不細展開了。

反正隨着故事推進,慢慢加入提及。

「臨時內閣搞出來了,我這個臨時內閣首輔第一件事該幹啥啊。」

陸遠問道張四維:「快一個月沒出門了,很多事還真挺陌生。」

後者笑笑,忙言道。

「任命臨時內閣下,中央各衙門臨時主官。」

「有草擬的名單嗎?」

「沒有。」

張四維言道:「按照國憲內閣的新規,中央各衙門各部主官、副官將完全由您和內閣進行臨時任命,又由於現在的臨時內閣僅您一人,所以,您可以全權任命。」

「這麼一看,本輔現在權力倒是比以前還要大。」陸遠哈哈一笑,隨後言道:「行,既然如此,那我說你記下。」

「是。」

張四維坐下,從書桌上拿出紙筆準備。

「吏部尚書張居正、戶部尚書趙貞吉、兵部尚書譚綸、刑部尚書裴錦超、工部尚書潘季訓、禮部尚書楊成修、海關總督梁夢龍、國管局局長崔彥、央行行長陸慶博、通政使鄭大同、都御史楊繼盛、司法院卿海瑞。」

張四維照實記着,內心卻是掀起了驚濤駭浪。

這份名單乍一看變動不大,可幾個關鍵位置上的人員更換卻是至關重要。

比如譚綸從海關被調去了兵部,實權瞬間縮小了八成還多,可見對自己的這位同年,陸遠已經不再信任了。

曾經做過陸遠隨官的潘季訓、梁夢龍幾乎是越級提拔到了關鍵崗位上,至於說崔彥則是陸遠當年做戶部侍郎時的那個度支司郎中,後來又跟着陸遠去了海關當侍郎。

不能說是陸遠的心腹,但也是多年的老部下了。

最後就是楊繼盛和海瑞,一個都御史和一個司法院卿,這倆貨一個比一個的脾氣臭,他倆到這個位置上,將來大明朝的官,日子可就不好過了。

關鍵是國憲還明確了這一點。

都察院和司法院行使獨立司法權。

簡言之,內閣可以聽取他們彙報案件,但不能越過他們主導案件。

只要證據確鑿了,這倆衙門要殺的人,內閣也保不住,陸遠也保不住!

「老生常談,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或許那一天永遠不會在現實中出現,可在名義上,在這一刻,實現了!」

陸遠一字一句說道。

「自此之後,天下無有大於法者!」(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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