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章:花酒是什麼鬼?

第571章:花酒是什麼鬼?

第571章:花酒是什麼鬼?

此時,

水上派出所大廳里!

「好的,我這就去叫劉副所長來!」

一名男同事聽黃娟如此說道,也看到事態有點嚴重了,轉身就向樓上跑去。

黃娟還不忘對另外一名男同事說道:「你把他抓緊了,別讓他跑了。」

黃娟說着就去李秋水的褲兜里掏東西。

其實李秋水身上就一部手機,其他的啥也沒帶,黃娟掏出手機之後,沒找到其他東西,有些納悶地說道:「你身上就一部手機嗎?」

李秋水點頭道:「不然呢,不過你這樣搜我身是侵犯公民權利,我是大學生,我懂法律的,你們這樣是對法律法規的公然踐踏,我要向上級投訴你們。」

黃娟見李秋水手機沒有打開錄音錄像功能,於是戒備心降低了很多,又聽李秋水這樣說話,就把手機還給李秋水。

說道:「小兄弟,剛才都是誤會,你可以走了,以後辦證記得找大姐,我叫黃娟,是這裏大廳辦證的小組長,雖然官不大,但是人脈廣,什麼事都能給你搞定,前提是你要有錢。」

李秋水接過手機道:「就這樣讓我走了?你們對我非法搜身,對我語言恐嚇,你們今天必須給我一個說法。」

李秋是想留下來,看看怎麼處理這起「強姦案件」。

因為他覺得那位白髮老者身上散發的氣質不像奸詐好色之徒,倒是像個讀書人。

那名黃娟的男同事聽李秋水這樣說話,頓時眼睛一瞪,說道:「小子,趕緊走,別不識好歹,你現在不在,實話告訴你,一會兒你想走都走不了了。」

「咣當!」

突然,

就見那名中年男子一腳踹飛一把椅子,怒氣衝天大叫道:「我說你們是怎麼回事,警察人呢,你們門口寫着人民警察為人民,我抓住強姦犯來報案,咋沒人不管,這是什麼鬼地方,不行,我們走,我們去縣公安局去要個說法。」

旁邊幾個人跟着一起起鬨叫道:「這裏不行啊,都不是幹事人,上次我來辦證,被訛了好幾百塊錢,這種地方簡直跟土匪窩有的一拼。」

另一人說道:「就是的,上次我來辦身份證,非要我快遞,我說自己來取,說都是辦好證直接寄家裏,於是花了我二十塊錢,其實我家離這也就幾里路,每天都路過這兒,幹嘛非要郵寄,後來我聽人說,他們跟快遞公司合作,快遞費一人一半,真是昧著良心,啥錢都賺啊,一點節操都沒有。」

這時黃娟上前問道:「你們別瞎說好嗎?這裏是公安機關,你故意誹謗,散佈謠言,會受到法律制裁。」

然後對那名中年同事說道:「我們把嫌疑人先控制住,等劉所來再說。」

中年男子可能被氣到了,伸手在白髮老人身上打了幾下,扯嘴叫道:「為老不尊的老東西,平日人模狗樣,背地裏一肚子男娼女盜,枉你還是教了一輩子的書,你怎麼就好意思對我女兒下手。」

白髮老者疼痛難忍,叫道:「哎喲,你別打我,我都跟你說了,小蘭跟我是自願發生關係的,而且我每次都給她錢呢,不信你去問問小蘭便知道了。」

中年男子聽白髮老者這樣說話更來氣了,罵道:「放屁,我女兒今年才二十歲,你都七八十歲了,她會願意跟你這個快要入土的老東西睡覺,圖你個啥呀,你強姦玩玩了給錢那是想私了。」

男子說着又要去打白髮老者,後者嚇得趕緊往後縮身子,看來之前已經沒少打了。

這時黃娟和同事上前道:「不準打人,這裏是公安機關,誰鬧事就抓誰。」

兩個人把白髮老者帶到大廳旁邊一間門口寫着問詢室的房間里。

這時也沒人管李秋水了,可能是從李秋水身上沒找到可疑東西,覺得應該沒啥事。

李秋水站在旁邊,看着面前亂糟糟的場景,他覺得這起強姦案件有些奇怪。

按道理說,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要強姦一個二十歲的女孩子,如果女孩子不願意,應該很難得逞。

畢竟強姦這種事也是個「體力活」。

看白髮老者走路都顫巍巍,以及其身上雖然狼狽不堪,但那股十足的文化人氣息還是讓李秋水對他產生了興趣,更是對這起強姦案件產生了質疑……

「誰他媽在鬧事啊!」

「都他們想造反啊!」

突然,一個兇狠狠的聲音驟然響起。

就見之前那名男子陪着一名四十多歲,長相兇悍的中年男子從樓上走下來。

就見這名中年男子身上雖然穿着警服,但是前胸鈕扣卻敞着,從敞開的衣領間露出一團黑乎乎的胸毛出來。

這時黃娟說道:「你們都別亂叫亂嚷嚷,這位是我們劉副所長,有事跟領導說就行了。」

這位劉副所長剛走到跟前,李秋水就感覺到一股濃烈的酒氣撲面而來……

這都中午時分了,酒都沒醒,還有這麼濃重的酒氣,可想而知,這位劉副所長昨晚酒沒少喝啊

李秋水剛才聽黃娟三人之間對話,這位劉副所長喝花酒喝到半夜。

只是李秋水很是好奇。

花酒是什麼鬼?

這時劉副所長一對沒睡醒的腫眼泡往上一翻,厲聲喝道:「誰是強姦犯?」

黃娟指著房間說道:「劉所,嫌疑人被關在詢問室裏面了。」

這時中年男子上前說道:「領導,你要給我們作主啊,這老東西把我女兒給糟蹋了,而且還給搞大了肚子。」

劉副所長看了一眼房間里的白髮老者,問道:「受害方人呢?就是你女兒。」

中年男子說道:「劉所長,我女兒不是懷孕了嗎?現在在家裏要死要活呀!她媽看着呢!真是造孽啊!」

劉副所長撇撇嘴說道:「這類案件要受害者前來報案,俗話說,捉賊捉贓、捉姦捉雙,只有犯罪嫌疑人,沒有受害者,這證據鏈不充分,你們可有其他當時強姦現場的東西來證明?」

「比如,擦拭過的衛生紙,內衣褲,以及使用過的避孕套,還有雙方在扭打時發生的肢體接觸產生的傷痕,包括指甲縫隙中的皮屑等等,反正跟犯罪現場有關的東西,都可以拿來鑒定。」

中年男子搖頭道:「沒有這些東西。」

劉副所長眼一翻,問道:「你什麼都沒有,你怎麼就認定人家強姦你女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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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狂飆:赤腳醫生逆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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