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賭馬
鮮嫩多汁的牛排被端上桌,在女服務員驚愕的眼神中,
耗子像餓了好幾天的獨狼般,混著麵包幾口就將,一塊兩磅重的牛肉吞咽下肚。
對座的林立則優雅的多,不緊不慢的切下肉塊,在濃厚的黑胡椒醬上滾過一圈,才用銀叉送入口中。
倒不是他不餓,而是在不列顛的廚師水平太低了,肉不僅沒腌入味,麵包烤的硬邦邦的像根乾癟的老樹根。
只能說不愧是不列顛,無論是在過去還是未來,做菜都是一樣難吃,唯一說得過去名菜可能也只有炸魚薯條了。
「我交代你辦的事怎麼樣了?」
「嗚嗚——呼」
耗子想要開口,滿嘴的肉卻只能讓他發出咿呀的怪叫,飲下一大杯啤酒才緩過勁,邊擦嘴邊將一大包東西掏出:
「林哥,為什麼要花大價錢去買這東西,看上去完全不值這個價啊。」
林立沒有立刻回答他的問題,而是取過被白布包裹起來的馬葯,掂量著分量問道:
「效果怎麼樣。」
耗子自信拍著胸脯保證:
「放心林哥,我親眼看着那個操著南方口音的老頭用過,只要一小袋,一匹高頭大馬吃完后雖然表面沒事,但只要一跑起來走路都打哆嗦。」
林立滿意的點點頭,本想誇讚一下這件事做的不錯,但見他欲言又止的模樣,隨即就猜到這貨有事瞞着自己,扶顎揮手讓他繼續說。
見林哥都知道了,耗子索性也敞開了話匣子,直言道:
「林哥,我們想着我們剛出來沒武器防身,順道從老頭那買了兩把槍。」
反覆打量周圍沒人在看這邊后,耗子取出一塊黑布,兩把嶄新的韋伯利mkvi型轉輪手槍和兩捆被油紙包裹的子彈,整齊疊放在一起。
耗子迫不急待的抄起其中一把,熟練的拆開為零部件打上槍油,仔細校準后遞到了林立手中。
微涼的手感讓他感陌生的同時,有一股難以言說的熟悉,右手在彈巢處微微滑動,滋滋的轉動聲讓他近乎一瞬間就明白了這把槍該如何使用。
將槍上好子彈,吃撐了的耗子打了個飽嗝,將最後一點麵包屑沾著盤子中肉汁咽了進去,接着問道:
「林哥,接下來我們去哪?是不是要去那個馬場?」
我觀察了一下,守在那的人不多,不過手裏的傢伙都不差,來硬的搶馬肯定不行,我建議等半夜再去,一槍一個,半個小時就殺乾淨了。」
耗子叼著煙,像個狂妄卻頗有幾分的實力的悍匪。
「打住!誰說我們要去搶了,任務很簡單把葯倒進前九匹馬的食槽,不到萬不得已不能殺人。對了?守在那的人有警察嗎?」
林立審視着伯明翰日報上的賭馬信息,明天的第一場的賠率最大,只要十號馬能跑到第一,現場的比例甚至能達到一比十。
如果全押中,那麼一千英鎊足足能翻十倍,除開系統需要的五千英鎊,剩下的五千還能支撐他幹上一點小生意。
當然風險和收益都是並存的,作為不列顛的熱門行業,賭馬一般都被當地的幫派所壟斷,想要在他們眼皮子底下使絆子,就得做好被報復的準備。
耗子低下頭,像是在回憶所看到的細節,半響后才開口道:
「我在華人聚集地打聽過,把守在那裏的好像是當地比較有名的幫派叫…公爵幫,警察我一個沒見到。」
林立瞥了一眼懸掛在餐廳門口的時鐘,現在是下午五點,等步行過去,天也差不多黑了。
.…
「林哥,時間差不多了吧,這群洋鬼子,困的打哈哈呢,你都不用出手,我三兩下就能把他們全解決。」
被黑暗覆蓋的樹叢中,兩人正趴伏在距離馬場不遠的山坡上,有一搭沒一搭的閑聊。
林立觀察著馬場前的環境,幾位困的不行的安保,在門口團成一圈抽煙打牌,見時機差不多了,默默站起聲吩咐道:
「你在這搞點動靜,把他們引過來,記住…不到萬不得已不能殺人。」
耗子點點頭,還沒等林立走遠,兩聲刺耳的槍響瞬間在不大的樹林中回蕩。
迷糊中的安保被這一聲巨響嚇的驟然驚醒,各自伸向衣兜后的手槍,緩步朝着耗子所在的位置靠近。
林立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憑藉在戰場摸爬滾打的實戰經驗,隱藏在陰影中壓低腳步,從安保過來的側面摸了過去。
見人走遠,再用膝肘慢慢頂開木門,盡量減少發出的聲響。
得益於這他強大的身體素質,整個過程比他預計還要快上不少。
側身進入馬廄,新鮮的草料味和馬糞味瞬間擠進鼻腔,摸索點亮油燈,在微黃燈光的照亮下。
十匹體態勻稱,肌肉健碩的高頭大馬,正張嘴咀嚼著草料,看來公爵幫沒少為這幾匹馬下功夫。
就算是他這種不懂馬的人,單看柔順的皮毛都知道價值不菲。
將馬葯拆開,依次倒進標有一到九號的馬食槽,確保它們混著草料吃下肚,林立才回到門口,通過木門上的小縫,觀察外面的情況。
手持各式手槍的公爵幫成員還在樹叢中搜索,剛才的兩聲槍響,把他們的警覺一下提了起來,在不敢確定人已經走了的情況下。
只能依託樹木作為掩體,慢慢向著槍聲來源行進。
小心的擦去路面上腳印,反覆觀察確認沒有殘存下什麼線索后,林立撐開門,一個閃身從不大的縫隙中竄了出去。
這時公爵幫成員才發覺自己有可能上當了,往回趕,卻連個鬼影都沒發現,而林立早就溜之大吉了。
沿着來時的公路往前走,一個熟悉的身影蹲在路牌處抽煙,見他過來,趕忙用熟悉的腔調說道:
「林哥,那群傢伙沒發現你吧?」
等到湊近,林立才發現耗子這貨手上,還捏著兩隻兔子,轉而問道:
「這兔子哪來的?」
耗子傻笑幾下,用手指將煙頭掐滅,回答道:
「我尋思,等著也是等著,就順帶從樹林里逮了兩隻兔子當宵夜,雖然比不上咱們在索姆河抓的肥,但也足夠嘗嘗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