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8章 探長在行動(第三更,求訂閱)

第1258章 探長在行動(第三更,求訂閱)

清晨,長安的上空被烏雲所籠罩,太平灣上霧氣迷濛,水天交織成灰色的一片。

孟農飛,現在他已經重新回到了警隊,成為國家警察總局刑事搜索隊的偵探,嘆了一口氣,鑽出了他那輛陸虎汽車——與軍隊不同,警察部隊喜歡用陸虎。

雖然天上正下著雨,可是孟農飛就這樣走進雨中。

他看了看錶。剛過7點。

在前面路旁還停著三輛車,兩輛五菱警車,第三輛陸虎屬於憲兵警察,他們是警察的機動部隊,承擔了80%以上的巡邏任務,十幾名憲兵警察,就站在附近警戒著。這也是警察喜歡陸虎的原因——長軸五門版的路虎衛士除了正副駕駛之外,後車廂兩側還可以搭乘10名乘員。

現在車裡都是空的,車頂上的警燈一亮一滅。

腰間帶著警徽的孟農飛和張鵬掀開警戒線后,就走了過去。

一個巡警看到他們走了過來,就連忙說道:

「探長,我是現場出警警官張勇!」

「你好,具體是什麼情況?」

一邊聽著張勇的彙報,孟農飛一邊徑直穿過沙灘,走到現場。

這是一個中年男人的屍體。

身體已經有些浮腫了,顯然被海水浸泡了很長時間,屍體上有一些海草,背部朝下,上半身擱淺在岸上,兩臂大張。儘管死者的五官已經有些變形了,但是仍然可以清楚的看到左眉上方的傷疤。

「半個小時前,我們當時正快要下夜班,正巡邏到這一帶的時候,接到了指揮中心的通告。一級優先處理。我們5分鐘就到這兒了。」

在張勇彙報時,孟農飛看了一眼他肩膀上掛著的對講機話筒,現在不僅南洋的警車上裝備有移動電台,就連同巡警的也攜帶有對講機。

也正得益於此,各個警察分局指揮中心才能夠時時指揮街頭的巡警,長安有2萬餘名正規警察,還有2萬名憲兵警察,除此之外,國家警察總局還有2000餘名警官。

其它城市大抵上也都是如此,南洋的治安環境與一流的警隊有著直接的關係,南洋的警察覆蓋率高,出警快,控制力強,一直為世界各國所稱讚,在奧運會期間,各國也充分見識到了南洋的警務水平。

也正得益於此,南洋的犯罪率極低,像這種兇殺案,可以說是極其罕見的,也正因為罕見,所以才會交給國家警察總局刑事搜索隊。

注意到胸前襯衫上的血跡,用鉛筆挑開襯衫,孟農飛的眉頭皺成了一團兒,說道:

「兇手用的兇器應該是槍,從傷口上來看,手槍的可能性非常大!」

槍殺案!

在南洋非常罕見的!這個發現讓他立即意識為什麼會交給他們了。

兇殺、槍擊,足夠讓國家警察總局出面了。

這時,張鵬指著襯衫說道:

「探長,你看他的襯衫,南國牌。」

果然是「南國牌」,拍擋的提醒,讓孟農飛的眉頭皺的更緊了,「南國」襯衫的價格並不便宜,通常只有公司的中層以上員工或者企業主才會買這樣的品牌。

這也就是說,死者肯定不是普通人了。

「是誰發現了他?」

張勇指了指肩膀後面。

那個穿運動服的年輕人站了起來。他最多不超過十五六歲。由於淋了雨的關係,黑色的頭髮緊貼著額頭,他的相貌中有明顯的混血特徵。

注意到這孩子小心翼翼地避開屍體不去看它,於是孟農飛就調了自己的位置,避免這個孩子看到屍體。

「你叫什麼名字?」

「司敬軒,警官。」

他說話帶有一些江淮口音,看起來有些緊張。

「我是在輔興文理學校讀高中。」

孟農飛知道這座學校,距離這裡大約兩公里,輔興區是長安城的核心區,那裡也是政務機關所在。

混血兒、輔興文理學校。

如果沒錯的話,他的父親恐怕是某位高層,應該是盟軍搜索隊出身。母親可能是法裔或者德裔。

「我每天早上跑步都經過這裡。當時,我還以為是有人喝多了,所以我就過來看了一下,沒想到看到了這具屍體。」

年輕人怯生生地說。

「當時你看見別人了嗎?」

孟農飛用和藹的口氣問道,聽上去像這孩子的叔叔,而不是一個國家警察。

「沒有人,警官。那邊野餐區有個電話亭,一公里半遠。我跑到那兒打了電話,之後就回來一直坐在這裡,直到巡警出現。這期間沒一個人從這裡經過。」

年青人雖然很害怕,但是他卻非常盡責,又看了看屍體,就在孟農飛還想要再詢問時,一輛紅色的阿爾法·羅密歐停在了路邊,一個金髮婦人下車后,就隔著警戒線喊道。

「敬軒,敬軒。」

「警官,是我母親,可能是看我一直沒回家才趕過的。」

婦人有些焦急問道:

「警官先生,請問他有什麼麻煩嗎?」

看到對方的家長來了,孟農飛便說道。

「沒有麻煩,只是例行詢問而已。」

「那我可以帶他離開嗎?」

看著這位相貌漂亮且氣質一流的金髮婦人,孟農飛說道:

「當然可以,不過,我需要留下他的地址,以免有問題需要詢問他。」

那對母子離開之後,在等待法醫到來時,

雨下大了,雨水落在樹枝和樹葉上,然後噼里啪啦地打在車頂上。

雨中有一股大海的味道。孟農飛的頭髮也被打濕,雨水順著頭皮流進了脖子。他沒有注意到。

這時警察總局的法醫和攝影師都已經到了,現場不時的亮起閃光燈的白光。

孟農飛走上路肩,打開那輛陸虎的車門,車裡的冷氣迎面撲來。

「探長,你怎麼看?」

張鵬遞給探長一跟香煙,問道。

「事情有點大,法醫認為應該是8毫米左右的手槍造成的槍傷。」

「也就是警用手槍了?」

警用手槍是7.65毫米口徑。

「也有可能是老式的勃郎寧手槍,你知道的,當年有不少移民,尤其是有錢人,他們來的時候,不僅帶著錢,還有一些人帶著自衛武器,花口擼子又是最常見的,它們大都也是7.65毫米口徑。」

孟農飛解釋道。

南洋並不禁槍,它的槍支管理法律源自於歐洲,針對持槍,南洋國分為攜帶槍支和擁有槍支,攜帶槍支是嚴格禁止的,但是,根據槍械法規定,年齡滿18歲的公民就可以合法購買並持有槍支。

而大多數公民只能申請「擁槍證」,持有者只有在出於「某種目的」——例如射擊或狩獵時,才有權持此證購買槍支和彈藥。

也就是說,持有這張證的人雖然可以合法擁有槍支,但是不允許隨身攜帶槍支的。不過也有例外情況,從家到射擊場,或是從槍支店到家或射擊場的路上,是允許把槍放在槍箱中運輸的。

如果運輸的時候忘記把彈藥卸下來,是會被視為攜帶武器而受到處罰的。擁槍證分為紅證,綠證和黃證三種。

紅證,可以擁有獲得法律許可的各種武器,但基本上沒有人能拿到。

黃證為運動射擊武器許可證,一般人拿到的都是這個證,只使用各種小口徑運動槍械。

綠證為比黃證更高一級的擁槍證,只有在持有黃證,並在射擊俱樂部訓練滿18次方可申請,可以擁霰彈槍和非自動步槍,用於射擊運動或狩獵。

但無論是任何證件,都只是擁有。可以用於狩獵、運動,當然還有家庭自衛,而持有人必須將武器保存在保險箱中,或者將武器拆卸成部件,並保持彼此分開存放。而且還必須將彈藥與武器分開存放。

也正因如此,南洋的槍擊案是非常罕見的,而在槍擊案中碰到軍用武器,那也就更罕見了。

「探長,你的意思是民間的私槍了?」

「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剛才的那位家裡很有可能就藏有私槍,她的丈夫應該是是搜索出身……」

孟農飛的話聲剛落,張鵬就說道:

「探長,我剛才調查了一下,那位女士是司法部次長的妻子……」

搭檔的話,讓孟農飛一愣,好一會才說道:

「官可真不小啊!」

何止不小,而且還是警察總局的直接主管。之前的時候,他雖然能猜出少年家長的身份不簡單,但是卻沒有想到,居然會是這樣的背景。

「是啊,那小子居然有淋著雨,在那裡守了這麼長時間,好像還很害怕。」

聽著張鵬的話,孟農飛只是點了下頭,很快,他就把次長夫人、公子的事情拋到了一邊,思索起了案情。

差不多半個小時后,現場勘查的法醫檢查已經到了最後,於是兩人再一次下了車,然後走了過去問道。

「宋法醫生,您的看法是?」

已經脫下一隻手套的法醫,用另一個戴著手套的手指摸索著身體,說道:

「兇手一共開了三槍,雖然還沒有檢查屍體,但初步判斷應該是7.65毫米口徑武器,入口有三個,出口只有兩個,體內有子彈……」

十幾分鐘后,張鵬駕駛著汽車離開了現場,一路上,兩個人一直在聊著案子。

「這個案子看起來,不簡單啊,槍擊案,制式武器。」

點了點頭,望著窗外的街景,孟農飛說道:

「沒有什麼案子是簡單的,我們的任務,就是抓捕真兇,首先是要確定對方的身份。」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昨天。

他與兇手之間,到底有什麼恩怨呢?

在孟農飛思索著這個問題的時候,汽車一路疾馳,很快「堡壘」就出現在他們視線之中,在汽車駛入「堡壘」時,孟農飛特意看了一眼,停在路邊的旅遊大巴,不少遊客正好奇的張望著「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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