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編輯助理?我不去。

第5章 編輯助理?我不去。

第5章編輯助理?我不去。

方明華一口氣背了好幾句。

「呵呵.你果然看過《飛鳥集》,那我再問你,你讀里泰戈爾的《飛鳥集》有什麼感想?」

真是好為人師。

方明華心裏嘀咕了句,又繼續回答:「《飛鳥集》大約有300多首清麗的無標題小詩,題材基本上小草、落葉、飛鳥、星辰、河流等等。」

「詩人具有敏銳洞察自然、社會的能力和一支善於表達心曲的妙筆,這些形似隻言片語的小詩就蘊涵了豐富的思想、深奧的哲理,表現出一種清新明快、優美雋永的風格。」

「其實《飛鳥集》其中的一部分由詩人譯自自己的孟加拉文格言詩集《碎玉集》,另外一部分則是詩人一九一幾年曾經年ri本時的即興英文詩作。詩人曾經盛讚ri本俳句的簡潔,他的《飛鳥集》顯然受到了這種詩體的影響。」

董墨震驚了。

如果說通讀《飛鳥集》已經相當不錯,竟然還知道《飛鳥集》的歷史!

這是一個當過門衛所知道的嗎?!

看着董墨驚訝的目光,方明華知道他在想什麼,不慌不忙還說道:「董主編,我在當知青的時候,那個村莊有個插隊的老教師,書是他偷偷藏下,我借來看,連這些知識也是他告訴我的。」

「除了《飛鳥集》還有《新月集》」方明華又補充了句。

原來如此!

董墨點了點頭。

「那這首小詩不用說就是伱寫的。」

說着從上衣兜里掏出一張皺巴巴的一張紙,上面赫然是方明華寫的《春》

「小張同志說是你寫的,我有點不信,現在聽你這麼一說我相信里,風格如出一轍啊。

是嗎?

好像是。

「寫的不好,讓您見笑。」方明華很謙虛。

「哎,小方同志,謙虛是美德,但謙虛過分就是驕傲!這首詩寫的相當好,我準備刊登在下一期雜誌的詩歌專欄,你同意嗎?」

這個時候怎麼不同意?

方明華同意了。

董墨興沖沖走了,臨走前還囑咐方明華多讀書,爭取寫出更好的詩歌來。

等董墨走後,一直沒吭氣的張寶福才急忙解釋道:「明華哥,昨天有個文學青年又要硬闖去找編輯,我就拿這首詩嚇唬住了他,結果讓董主編看到,就問我是誰寫的,我就說了你的名字,還沒來得及給你說,人家就來找你了。」

「沒什麼。」方明華笑着說道:「你趕緊下班吧。」

沒想到張寶福站着沒走:「明華哥,要不你再寫一首,讓我去唬那些不聽話的文學青年?」

這次方明華沒有答應。

倒不是沒有,好歹自己還看了不少小詩寫的還不錯,但再給張寶福一首拿去唬人,那真的是裝逼了。

門衛那個叫方明華的小青年寫了一首詩,竟然被董主編看中,要刊登在下期《延河》雜誌上!

這個消息最初是在編輯部流傳,但很快就在整個雜誌社流傳開來。

有的人覺得這個小青年是可塑人才,好好學習努力創作,將來能成為一名詩人。

但也有的不以為然。

寫了一首三行字的小詩就是詩人了?

詩人的名頭太不值錢了唄。

今天在主編辦張丕祥公室里,編輯部的三個領導就為他的事情在討論,

當然話題不是方明華是不是詩人,而是如何培養。

「我的意思是,既然小方同志已經初步顯露其詩詞方面的才華,和暫時將他解調咱們編輯部來,做個編輯助理。」董墨建議道。

編輯助理,其實沒什麼編製只是臨時崗位,幫助編輯審閱稿件等。

其實按照董墨原來想的,乾脆把他調過來直接當編輯好了。

這種情況方明華並不是第一個,像陸遙、王曉新、白描等都是這種形式調到雜誌社,審稿是其次,主要是方便他們專業創作。

但又覺得別人不會同意,所以就臨時想了這個辦法。

主編張丕祥沒啥意見,反正又不佔編製又不在編輯部領工資,還多了個幹活的——是培養,何樂而不為?

另一個副主編何鴻鈞也沒啥意見,又不是正式編製,何必爭吵?

但沒想到方明華不同意。

「讓我去編輯部當編輯助理?不用了,謝謝董主編。」

「為什麼?」董墨有點驚訝。

「我覺得我能力有限,不能勝任。」方明華解釋道。

「是嗎?」董墨看着他,臉上突然露出笑容,「你是不是嫌編輯部工作忙?」

方明華嘿嘿一笑:「董主編,我覺得我現在最重要的是多看書!多寫詩,到了你們編輯部哪有這麼多時間?」

這倒也是.

董墨點點頭。

現在投稿人數劇增,特別是詩歌組,經常加班是常有的事,審稿,討論,有的時候還需要和作者書信交流,忙的不停,還真沒有時間寫詩。

「那好吧。只是有點委屈你了。」

讓一個很有才華的青年看大門,這算啥事啊。

「董主編,不委屈,不過我有個小小的要求」方明華又說道。

「什麼要求?」

「我能不能到社裏的圖書室借點書看?」

「哦,這個我差點忘了。沒問題!明天我就給圖書室的張秀芳說,你可以隨意借書!」

「那就太謝謝你!」

最後,董墨走了。

方明華靠在椅子上,哼著歌。

開始他挺羨慕編輯部工作的,但看到一個個整天加班忙的像狗一樣,頓時沒了興趣。

在這上班摸魚不好嗎?三班倒工作清閑,

幹嘛跑到編輯部當個小編,而且還是那種沒編製的!

不過董墨這個人很不錯,表面上看上去冷冰冰的實際是個熱心腸。

這首小詩在《延河》10月份詩歌專欄如期發表,方明華也趕了個時髦,給自己取了個筆名——明華。

同時領了三塊錢的稿費。

幹了幾個月的雜誌社的門衛他也知道詩歌稿酬價格——一行一元錢。

為此,他還專門請張寶福到十字路口的老馬家泡饃館吃了一碗羊肉泡饃。

5毛一碗,一個饃5分錢外加2兩糧票。

方明華的生活並沒有發表一首小詩發生多大變化,依舊看着大門,平時沒事的就看書,有了董墨的一句話,去雜誌社圖書室借書就方便許多。

《紅與黑》《巴黎聖母院》.當然還有國內作家小說《許茂和他的女兒們》《班主任》.

當然生活還是有了些許變化。

雜誌社的人進進出出的,好多人都和他主動打招呼,不像以前那個小透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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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我的文藝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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