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進山

2章:進山

羅大少他們幾個很快吃完午餐,裝三明治的籃子都沒拿,一人抓着一瓶玻璃裝的可口可樂,有說有笑地走出差館。

劉存義,劉存信兩兄弟早已經準備就緒,就等在差館的門口,夢心路過哮天時,想要摸一摸,但被哮天齜牙咧嘴的樣子給嚇了回去,驚慌失措地拉着羅大少離開。

「山東細犬,香港可不常見,一千塊,賣不賣?」

混血女人走下台階,一語就將哮天的根底說了出來,並且出了個天價。

一千塊,夠買三個如花似玉的小丫頭當老婆了,現如今在香港買條人命,也不過區區一兩百塊。

勢在必得的價格,只換來了一個堅定的搖頭,然後混血女人也看到了一副讓她終身難忘的一張臉。

在前院時,陽光足,加上有斗笠擋着,沒看清劉存義的臉,但現在看清了,也嚇了她一大跳,這傢伙的臉可以用奇異來概括。

圓臉,卻是高顴骨,一雙三角眼,眼中凶光畢露,大嘴,高鼻,拼湊在一起,難以形容。

人杵在那,不悲不喜,不怒自威,神色沒有因為這筆巨款有絲毫的動搖。

鷹立如睡,虎行似病,大貴之相!

混血女人突然想起自己父親常常掛在嘴邊的話,說遇到這樣的大才,一定要多加留神。

就在兩人對話之時,本在車上的司機,不知何時出現在混血女人的身後。

與此同時劉存信也握緊了獵槍,也往前頂了一步。

「你叫什麼名字?」

混血女人沒有在意此時的劍拔弩張,她只是突然對這個面貌可憎的年輕人,有了一絲絲的興趣。

「劉存義。」

劉存義不光粵語不好,國語也帶川渝口音,馬馬虎虎,矯正了半天,才說出一句混血女人能聽懂的話。

混血女人點點頭,表示自己記住了這普通的名字,以及這一張不普通的臉。

八仙嶺沒通柏油路,只有一條土路,車開到山腳下,就完成了它的使命。

這幫大少爺們,只留下一名司機照看車輛,其餘人全都扛起了槍,背上水壺,在劉存義,劉存信兩兄弟的帶領下,往山上走。

哮天脖子上的繩索也放開了,撒歡地跑在第一位,幫助主人探路。

劉存義一直偷偷打量著這幾位大少爺們的槍匣,心想是什麼神兵利器,會不會是英國佬在非洲獵殺大象的大口徑獵槍。

但期待大多數的結果便是失望,看到羅大少從槍匣中掏出一桿氣槍來,他就一點興趣都沒有了。

拿這小砸炮進山,也就能打打雀了!

幸虧這八仙嶺,他們兄弟轉遍了,除了有一頭無人敢惹的老母豬外,就是在最深處有一隻花斑大貓,只要不主動招惹這二位山大王,大概率不會出事。

對於這幫公子哥們的膽大,劉存義也是開了眼界,得虧這是在新界,要是在川渝,進山不扛兩支漢陽造,絕對會交代在大山之中。

野獸不可怕,可怕的是人。

山民如匪,白天種地,晚上客串綠林好漢,這都是常規操作,香港相較於川渝,真算是民風淳樸!

劉存信走在最前面,一手端著一桿獵槍,一手拿着一根木棍,對着不停地敲打着地面,嘴裏還念念有詞,聽不清詞,但很悅耳,應該是戲文,韻律很悠長。

一行人走了快一個小時,終於來到了湘子峰。

前人踩出的小路已經到頭了,再往裏走便是原始森林了,瘴氣多,毒蛇也不少,沒必要往大林子裏鑽了,要打鳥,這湘子峰最合適不過。

狩獵地點確定好了,各位大少爺們都掏出自己的氣槍,準備大顯身手。

羅大少對於嚮導選的地方很滿意,視線開闊,野兔、野雞不少,點了點頭,開始給自己的氣槍上了子彈。

煞有其事地調試了一下瞄準鏡,對準十米開外樹梢上,勾打手指就是一槍,小鉛彈在樹上留下一道明顯的彈痕,同時把滿樹的小鳥都驚跑了。

憋腳的槍法,讓劉存義明白,這次打獵,很大程度上會無功而返,自己恐怕就能賺到個嚮導錢。

但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這幫大少爺們手藝潮,可運氣不錯,還真瞎貓碰上死耗子,剛開始狩獵,就打死兩隻野雞,一隻野兔。

這兩隻野雞也是不開眼,站那裏一動不動,死靶子一個,這幫大少爺們一輪集火,身子都給打爛了,就連哮天都不願意吃,怕吃到鉛彈咯到牙。

至於那隻野兔,根本不是被氣槍打死的,而是躲避鉛彈時,跑太快撞到樹上,撞暈死過去,讓哮天給叼回來的。

但這也不妨礙大少們歡呼雀躍,每打到一隻獵物,就要拍照留念。

折騰了快兩個小時,打飛了上百發鉛彈,才打中了三隻獵物,賠到姥姥家了!

如果劉存義知道氣槍打的鉛彈,在市面上兩塊錢一發,會更加肉疼,罵這些傢伙是敗家子。

槍彈是腰杆子,再有錢也不敢浪費子彈,這亂世還沒有結束,有槍傍身,說話的底氣就硬,這個道理,便是三歲孩童都知曉。

但看香港,卻已經有馬放南山,刀兵入庫的架勢。

不過這也實屬正常,香港已經承平五年,早就恢復到歌舞昇平,紙醉金迷的盛況了。

就在大少爺們開心放空槍的時候,趴在石頭上的哮天突然站了起來,身如飛箭,奔著八點鐘方向沖了出去。

有情況!

心猿意馬的劉存義,立刻把手上的獵槍打開保險,手伸進嘴裏,打了個鳴哨。

正在一旁樹林激情放水的劉存信,收到六哥的信號,立刻放下水槍,端起火槍,對準了哮天的方向。

世界上最大的公平,就是所有人都會死。

但命跟命不同價,劉存義明白,劉存信也明白,瓷器不跟瓦片斗,玉器不跟鐵器碰,老話總是有一點點道理在,雖然不多。

要是身後這幫廢材們出一點點事,他們兄弟倆的下場一定會很慘,金錢最大的好處,就是不用理會其他人想什麼,說什麼,做什麼,只需要認定自己想的便可。

中環的有錢人們,可不會在意劉家兄弟們冤不冤枉,他們只會把他們兄弟倆塞進土裏,給自己的寶貝兒子們當陪葬。

這就是現實!

劉存義端著槍,頂到了隊伍的最前面,讓大少爺,大小姐們,趕緊往後退。

就在此時,劉存信也來到了哥哥的身邊,嘴裏罵罵咧咧,一步一步地往前探,想要看看哮天到底跟什麼鬼東西對峙。

哮天距離草堆只有半米的距離,全身綳如一張滿弓,齜牙咧嘴,不停地嚎叫,看樣子草堆中有了不得的猛獸潛伏。

劉存義來到哮天身後三步之處,沒有再往前走,這距離剛剛好,於是對着自己七弟使了個眼色,讓他試試水。

面相英俊的劉存信,臉上露出一絲邪笑,手上的獵槍還對準草堆,但腳下沒閑着,踢起一塊石頭,劃破空氣,徑直飛進草堆當中。

攻擊都在電光火石之間開始,石頭剛落進草堆,一頭身長最少一米七八的成年花豹,就從草堆中跳了出來,沖着威脅最大的劉存義殺去。

這就是劉家兄弟一直想扒皮抽筋的花斑大貓。

這畜牲說是從動物園跑出來的,經常下山禍害鄉里,駱叔帶人抓了好幾次,也沒把它繩之以法,狡猾的要命,他們倆兄弟也跟它過招了好幾次,都沒有得手,只是在這畜牲身上留下了幾條傷疤。

沒想到這畜牲記仇,聞到他兩兄弟身上的味了,跑過來報仇。

真是天堂有路它不走,地獄無門自來投。

劉存義屏氣凝神,沒有絲毫慌張,對着成年花豹撲來的身體「砰」就是一槍,但可惜沒算準這畜牲下落的速度,本可一擊斃命,但現在只劃破了一些皮肉。

真是可惜!

單管獵槍,開完槍,要是沒一擊斃命的話,就可以當燒火棍用了。

利爪就在眼前,劉存義依舊沒慌神,先是一低頭,躲過利爪,而後蓄力一腳,將花豹踢了出去半米遠。

萬萬不能讓這畜牲抓破身子,爪子上都是獸毒,不去找洋大夫,打抗生素,會中毒。

哮天也沒閑着,見花豹落地,上去就是一口,咬在它的後腿上,一口下去,入木三分,立馬就有鮮血湧出。

「嗷!」

花豹發出了凄厲的嚎叫,雙目赤紅,扭頭就對哮天咬去,但哮天非常機敏,一擊得手,根本不戀戰,立刻就跳遠了,不給花豹報仇的機會。

「啪!」

就在花豹攻擊無果的空檔,劉存義倒拿獵槍,用盡吃奶的勁,對着花豹的腰就全力砸去。

銅頭鐵骨豆腐腰,除了狗熊、野豬之外,這條定律適用於全部野獸,只要把腰砸斷了,就算是有天大的本領,都沒法施展。

花豹反應也快,聽到耳邊傳來風聲,立刻閃轉騰挪,可還是被實木槍托砸到身體,又哀嚎一聲,不顧傷勢,後腿一蹬,扭頭就往草叢裏逃跑。

劉存義把手上的槍扔給劉存信,要來了他手上的獵槍,吩咐了一聲,讓他保護這幫大少,自己順着血跡,直接追了上去。

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的道理,他還是懂的。

混血女人一直盯着劉存義,劉存信兩兄弟,兩人年紀不大,但膽量出奇的高,沒有因為野獸出現,手忙腳亂。

這個本事,有的人學了一輩子,都學不會,但有些人不用學,天生就會。

身邊的大少爺們,都端著氣槍,哆哆嗦嗦地躲在司機的身後,等待着結果,其實花豹落地時,他們就應該開槍,這畜牲雖然兇狠,但也是血肉之軀,一輪鉛彈打在身上,必死無疑。

劉存信則弔兒郎當的站在草堆前,嘴裏歪叼著川渝出產的飛熊香煙,絲毫不擔心自己兄長的安危。

「虎哥,誰能勝?」

混血女人對這兩兄弟越發好奇,於是問起了身邊高大保鏢。

沉默寡言的虎哥搖搖頭,嘴裏輕聲說道:「說不準,淹死會水的,打死犟嘴的。」

「不過敢追上去,一定是有點倚仗,有壓箱底的絕活。」

「再等等,應該很快就會見分曉了。」

「嘭!」

虎哥的話音剛落,密林中就響起了一聲槍響。

「結束了嘛?」

混血女人喃喃自語着,好看的雙眸一直看着草叢。

草叢最先跑出來的是哮天,它滿嘴的血,屁顛屁顛地跑到劉存信身邊,用他的褲腿擦著嘴上的血跡。

三分鐘之後,扛着槍,手裏拿着刀,滿身是鮮血的劉存義也走出來了。

答案揭曉了!

虎哥看劉存義的眼神也變了,是滿滿的欣賞,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殊死搏鬥時,單管獵槍只有一發子彈,怎麼使用,怎麼一錘定音鼓,這裏面的學問,可大了去了。

劉存義走到了混血女人面前,連說帶比劃的,才讓對方明白自己的意圖,混血女人用英文告訴羅大少,讓他出人抬屍體。

兩名司機加上劉家兄弟,四人合力,才把花豹從密林中抬了出來。

這花豹從頭到尾,將近兩米,致命傷有兩處,一處是脖子,被獵槍給轟爛了,第二處是腹部,肚子上劃開一條三十厘米左右的口子,腸子掉出來大半。

能讓頂端的獵殺野獸露出破綻,一定是在最後決戰搏命之時,彼此眼中只有對方,押上自己全部籌碼。

還是那句話,無限風光在險峰!

出手時沒有大少們的蹤影,但拍照時一個都落不下,羅大少讓司機們把帶來的照相機都拿出來,給隨行幾人留影,閃光燈噼里啪啦的亂閃,為民除害的好名聲,在場幾位大少當然不能讓他落在別人手上。

「這豹子我買了,多少錢?」

過完拍照癮的羅大少,興緻勃勃地來到劉存義的身邊,跟他商量這花豹的歸屬,雖然這商量中,裹挾著居高臨下。

但劉存義並不在意,殺了這畜牲,只是舉手之勞而已。

他雖然在文官村只是落腳,但老娘的遠方表弟待他們倆兄弟不錯,臨走之前,幫他老人家搞定點小麻煩,也算是這一個月的房租了。

這花豹身上還算值錢的地方,只有豹骨加皮毛,其他地方,一文不值。

這花豹皮子枯黃,算不上好,買不上價,豹骨倒是好東西,能祛風活血、壯骨強筋,也可以泡酒,當壯陽神葯。

但處理起來費勁,需要烘乾剔筋,麻煩的狠,賣給這幫大少爺們也好,省得自己兩兄弟費力往山下抬了。

「一千塊。」

劉存義直接一個獅子大開口,開了個天價。

「可以。」

「下山給你。」

上一次報紙,當一次除豹英雄,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事,一千塊可買不到這出風頭的好事兒。

一千塊買劉家兄弟們閉嘴,很划算的買賣,至於說其他人,去麗池喝一頓大酒,再在報紙上署上這幫狐朋狗友的名,就能打發了,揚名的好事,大家都不會推辭的。

再說羅家生意當中就有報社,銷量還不小,給自己家少爺宣傳造勢,義不容辭,羅大少沒有猶豫,立刻答應了下來,表示下山就給。

劉存義臉上保持微笑,心裏悔的直拍大腿,大罵自己是個瓜皮兒,錢要少了!

捕獲了重磅明星,野兔、野雞就看不上了,狩獵立刻結束,在司機們加上劉家兄弟的幫忙下,才把這頭一百三十斤左右的花豹扛到山腳下。

羅大少也沒有失約,見花豹上了自己車後備箱,就把從同伴手上湊的一千一百塊交到了劉存義手上。

一百塊是今天的辛苦費,一千塊則是買斷花豹。

合情合理!

劉存義接過錢,數都沒數,直接塞給了劉存信,讓他揣起來。

「羅少為民除害,我一定上報差館,讓世人知曉羅少大義。」

劉存義隨口祝福了一句,抱拳告辭,便待着劉存信,哮天返回了文官村。

羅大少也聽懂了劉存義的話外之音,滿意地點點頭,上了朋友的車。

車隊沒有迴文官村,而是直接返回本島。

陰差陽錯的交匯,共同經歷一段時光,之後各自返回各自的世界,從此兩不想見。

這便是人生!

夕陽西下,一天就怎麼過去了。

兩人、一狗,回到了文官村,直接進了差館,駱興正在擺菜,見這兩個混小子回來了,就招呼他們趕緊洗手,準備食飯。

飯還是中午的那一頓大餐,劉存義從燒雞的盤子內,挑了兩塊好肉,扔給了哮天,算是給它開小灶,今天它立功不小,沒有它的預警,自己就著了道了。

自己則打了一盆曬好的井水,清洗身子,兩兄弟把身上的血跡洗乾淨,換了身乾淨衣服,才坐在桌子旁,拿起筷子,享用晚餐。

兩條肥美的雞大腿,一條到了駱興的碗中,另一條則進了劉存信的碗裏,劉存義只夾了一塊雞胸啃。

駱興喝着溫好的黃酒,從口袋中掏出一個信封,遞給了正在低頭食飯的劉存義。

劉存義接過信封,疑惑地打開一看,發現裏面是兩張身份紙,名字欄上是一連串的英文。

劉家兄弟都上過新式學堂,英文也是略懂一些,雖然是啞巴英文,但讀寫是沒太大問題。

查理?

詹姆士?

這兩個爛大街的名字,讓劉存義眉頭緊皺,把那張詹姆士留下,將寫着查理那張身份紙扔給了劉存信。

從今天開始,他兩兄弟,就是如假包換的香港市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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