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瑣事(過渡章)

120瑣事(過渡章)

仲秋這兩天總覺得要出什麼事似的,主要是,她對王秋月了解的太多,經她的性子,不可能就這麼安心地聽從高氏的安排啊。

不過,這事不關她的事,既然已經被關在了家裡,那也就不再多想別的,她的事也不少。縣裡的鋪子已經買下來了,正等著她去安排呢。

仲秋這邊忙著自家的事,就把想讓子灃幫著在縣城裡鋪子的事和王興文說了,王興文也沒反對。自家侄子,又是看著他長大的,自然也是相信的。

田裡的事不必人天天去管,仲秋就把王興文和王興武一起請到了縣城裡,幫忙看著裝修的事。王興武的手藝還是不錯的,鋪子里的一些東西,都是要需要王興武動手打。

於氏還要在方氏的作坊里做工,聽王興武回家把仲秋要請子灃去縣城裡做帳房的事,於氏是從心裡往外感謝仲秋一家,這做起活來就更賣力了。

子滄見二弟已經有了自己的事業,而他現在還在為能不能種火窖而發愁呢。也不知道這個家能不能分得了,私下裡想了好久,才暗地裡找到了仲秋,跟仲秋說自己想建一個火窖。

反正建的火窖的錢他雖然現在還沒有,但是想請仲秋幫著先付一下,他加倍還。

仲秋對子滄這個提議倒是不反對,只是古代這樣成嗎?

仲秋偷偷地回家和王興文說起這件事,王興文這才認真地考慮起二弟一家分家的事情來。原本也沒想過真的同意讓二弟他們分出來,要不然的話,老爺子也不會把分家這樣的大事一推再推。

現在聽子滄都有這樣的心思,看來自己的這個娘還真是——

「罷了,你就再給他買些明瓦回來,咱們家我還要再建幾個,這一個火窖可是不頂事呢。」王興文對火窖還是挺上心的。主要是見著銀子是真金白銀啊。看著就有動力,他也得替女兒分擔一下吧。

仲秋想了想,也明白了王興文的打算,便給武子聰寫了信,請他再派人送些明瓦來,自然,她也是要付出代價的——泉水。

子滄的事安排好了,分家的事自然就提到了明面上來。

王家老二分家遠比老大分家要熱鬧得多,主要是,高氏不肯分老二家田地。一家子鬧了起來,用高氏的原話就是:「想分家,就凈身出戶。」

於氏也急了,她們家一家子從頭到尾算起來五口人,沒有房子沒地的,這要他們凈身出,這不是眼看著就餓死他們嗎?

「娘,你若是說讓我們凈身出戶,那你還要我們的孝敬嗎?」於氏當著村長的面,直接問了出來。

村長這回也對高氏太不滿意了,這樹大分枝,也沒啥了不起的。這村子里家大人多,分家的多了去的。哪家也沒有像老王家分一次就鬧一次的。

上一次是不公平,這一次乾脆就往死里逼孩子。這村長也不得不說話了:「弟妹啊,這孩子大了,分就分吧,咱們也省些心。都拉在懷裡幹啥,放手讓他們去過自己的日子,過好了,也是咱們臉面的事。」

高氏就是想為難老二一家子,誰讓她現在的心情不好呢。

老爺子在一邊悶著頭抽煙,對老二分家的事,老爺子心裡也是彆扭的。

跟前就這麼一個兒子了,還要分家出去,讓他總覺得膝下荒涼的感覺。

而且,老二一分家,這三個孫子都得離開老宅。偌大的一個老宅,就只剩下了他們老兩口和一個小閨女了。

「爹,要不這樣吧。」王興文一看事情都僵在了這裡,便把和仲秋商量的條件說了出來:「你和我娘帶著小妹住到縣城裡,那兒離大妹家也近,而且,咱們家不是在城裡也買了一個小院子嗎?老三也在那裡,你們過去,還能幫幫老三,照顧一下他。另外,小妹現在好歹也到了說親的年紀,在縣城裡住著,說親自然能說些好人家。」王興文看了一眼老爺子,看老爺子沒說話,便繼續往下道,「至於家裡的田地,除了給二弟的,其他的,就由我和二弟來種,秋後的收成,除了我們留下四成,其他的都給爹娘送進縣城去。若是爹覺得糧食太多放不開,我就賣了銀子給爹送去。若是爹你覺得呆不住,在縣城外也可能自己買幾畝田種種。」

王興文一席話,倒是讓老爺子沒了話說,他看了看村長。村長雖然不能替他家下決定,但是這樣分家還是會給人留下垢病的。老爺子不想,現在老大出了這麼一個主意,倒也不錯。

不但能和兒子在一起,還能種地,老爺子也就點了頭。

村長見王興文提出地里收成他只留下四成,便直接問道:「興文啊,這四成也不過是將將夠種子和肥力的錢,你這是白種啊。」

「村長伯,這是我爹呢,幫著種種田也沒啥,再說,也不光是我一個人種,不是還有我二弟一起嘛。」王興文呵呵地憨笑著道,「老二,你咋想的,我這個法兒行是不行?」

「我聽大哥的。」王興武點頭,大哥這是幫他掙孝心呢,要是他就這麼凈身被高氏趕出家門,孩子以後就完了。

現在大哥出這麼一個主意,不但他可以得到自己的田,還能盡一下孝心,他怎麼會不承大哥的情。不過就是多出把子力氣,他不怕。

「爹,你看呢?」王興文還是問老爺子。

「行了,就這樣吧,我和你娘再商量一下。這縣城裡雖然有一個院子,可是,這邊的事也挺多的。」老爺子最後想想,自己和老妻最後最終還是要落到老三的身邊,這樣也好。省得老妻和兩個兒子不對付,把僅剩下的一點點親情都破壞沒了。

王興文見老爺子同意,也就拉著仲秋回了家。

這王興武分家的事,基本上也就算是這麼定下了。

幾天之後,老爺子再次把大家都請了去。這回是真的分家,就按照王興文說的,和王興文分的一樣多。同樣是中田6畝,下田2畝,荒地4畝,農具一套,碗筷鍋灶一套。

至於房子,老爺子說了,這老宅就給王興武暫時住著,西廂房和東廂房都給了老二,算是給了房子。至於零錢,就沒有了。每年的孝敬糧食和老大家的一樣,同樣是玉米800斤,黃豆300斤。一年四兩銀子的年禮,另外加四兩銀子的孝敬銀子。

不過老爺子也說了,今年的地已經種上了,就讓他們看著。秋後的收成,他們會回來收的。

另外就是火窖的事,因為老爺子要走,所以,這火窖的銀子要老二家出。至於高氏養的那些活物,高氏一隻都不留下,都帶走。

另外,由於是到縣城裡住了,這兩個兒子就到不了跟前侍候,所以,這每年的年禮之外,又另加了四兩銀子,這話雖然是老爺子說出來的,可明白人都知道,肯定是高氏的主意。

於氏現在也想開了,只要離開這高氏,她就算是再累也認了。

直接就在村長和村老的見證下,寫了分家的財產分割契紙,王興武的家就算分完了。

仲秋家也沒消停,王興武一家分家剛完事,王興文就帶著仲秋去了縣城。

鋪子的事要緊啊,這馬上就進入七月,正是大熱的時候。玉米地和水稻都得要人好好地看著。

而那邊,分了家的老爺子和高氏還王秋月也都忙著收拾家裡的東西,高氏是真的一點都不給於氏留下什麼,全都裝了起來。雞鴨都進了籠子,包裹什麼的,都打好之後,讓人到仲秋家裡,讓他們家給出車,把東西都拉進縣城裡。

方氏也只能點頭,這車是出定了。反正是沒讓她出錢,就是讓她出,她手裡的銀子也不會超過一百文。

等到老爺子一家在半個月這賓終於到了縣城的時候,仲秋和王興文已經從縣城回到了大王莊。

鋪子已經裝修完畢,就等著進貨之後就開張。

仲秋是想開一間類似於超市的鋪子,說好聽的是超市,說不好聽的就是雜貨鋪。

只是仲秋這次是下了大本錢的,雜貨鋪子裡面什麼都有,真是全得很,從吃穿到住行,無一不包括。

鋪子的事完了,接下來就是僱人的事。

仲秋和探春及半夏一合計,這雇的人還真得從縣城裡雇。另外,仲秋想著,讓半夏跟著過去幫子灃一段時間,等到都上了手,再回來。

半夏笑著答應了,而仲秋卻在琢磨著,家裡的土豆作坊是不是也要搬到縣城裡去。

仲秋這邊還沒有考慮好呢,秦中人那邊的消息就傳來了。他一共找了五戶人家,都是從別的大戶人家出來的,規矩都懂。

見到人的時候,仲秋考慮了一下,最後只留下了兩戶人家的人。一家姓田,一家姓盧。

田姓是一家五口,父親田守仁,今年35歲,母親吳氏,今年33歲,衣服乾淨帶著襪丁。帶著三個孩子,兩個男孩子,大的今年十五歲,叫田志豐,老二田志鵬,13歲,一個女孩子叫田妮兒,10歲。

另一家男人叫盧有志,34歲,妻李氏33歲。大兒子盧凌16歲,二兒子盧俊14歲,小女兒盧小蝶11歲。

仲秋留下這兩家子人的原因就是,這兩家子的人都乾淨。男的壯實,女的利落。孩子們看著也都挺順眼的,沒有不安也沒有傲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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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女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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