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6章 不良人

第1106章 不良人

張艷分屍的理由很簡單,因為沒人幫他處理屍體。

用張艷的原話說,沒人幫我弄,我自己弄不動,那隻能把他都砍了。

實際上這裡面確實有個巧合在。

如果不是張艷家的鄰居,第2天也就是24號的時候需要用他家的爐灶,那麼過幾天的時間,張艷有可能真的就在爐灶裡面把整個屍體給徹底焚燒了。

當然一般情況下家用的柴火產生的溫度實際上是不足以將屍體徹底焚燒的。

陸川這些年辦案見到的分屍案其實很多,拋屍案也有不少,但是殺人之後將屍體徹底燒毀的案件確實不多。

這麼多年來相關這樣的案例,陸川只聽說過兩個。

一個是他親自辦過的一個案子。

兇手用汽油澆上的方式把自己整個給燒掉了,但是也有一些碎骨殘渣殘留。

當時這個汽油量澆築的實際上是比較大的兇手也不是一次性就把屍體燒完了。

根據當時審訊的結果來看,對方是多次上交汽油,多次焚燒之後才將整個屍體徹底焚燒的。

除此之外,陸川就聽說過一起類似的案件兇手是一個燒窯的工人。

這個人一共殺了6個人,處理屍體的時候專門用燒制陶瓷的窯器來焚燒屍體。

因為窯器裡面的溫度非常高,屍體放進去之後可以完全的焚毀,不留一點痕迹,所以對方才殺了6個人之後被抓住。

當然即便後來案子破了,但是在審訊的過程當中也非常麻煩,因為兇手把屍體徹底損毀了,什麼線索都找不到。

整個證據裡面相當有一個關鍵的一環是缺失的。

警方對工人使用過的窯器做了非常詳細的檢查,但是因為裡面經過高溫炙烤,根本什麼都找不到。

而一般人不使用這種方式銷毀屍體的主要原因就是這不是一般人能幹到的。

條件不足。

「你們說……張艷說的是不是真的?」

審訊已經結束,相關的案件算是整個閉環了,第2天的時候帶著張艷到現場進行了指認。

後續就是刑警大隊這邊整理相關的文字材料,然後移交案件。

陳江辦公室裡面幾個人正在討論這個案子。

陳江是負責審訊張艷的,他說的是不是真的是指張艷說的?他沒有準備真的殺人,而是想把李曉峰弄癱瘓掉。

用張艷的原話說,她這輩子就認了,把李曉峰搞癱瘓掉,他伺候他一輩子也行,只要他不出去賭博。

「從法醫鑒定的角度,我倒是覺得對方說的是真的。」

王兆凱想了想,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其他幾個人對王兆凱的觀點有些人還是比較認同的。

因為如果張艷是真的想要殺人致人於死地的話,用刀割破,李曉峰的喉嚨顯然要比用鎚子合適的多。

「他們家有菜刀,如果他真想第一時間殺人的話,拿菜刀直接把他脖子砍了就行了。」

王兆凱接著說道:「而且關鍵法醫從後邊鑒定的結果是死者的,後腦勺上只有一鎚子的痕迹,也就是說張艷只錘了對方,一下子就把他打死了,沒有錘多下。」

「但是這只是過程,結果還是對方死了。」

孫彪說道。

「不管怎麼說,如果張艷那邊真的沒有想殺死李曉峰的想法,那他殺人之後就應該自首,然後把整個過程說出來,可是對方沒有選擇自首,而是選擇了分屍並且焚毀屍體。」

張艷雖然說的作案過程根據法醫那邊的鑒定結果可以有一定的支撐,但是張艷後面的行為明顯就是為了逃脫法律的制裁。

她不僅主觀上想要銷毀掉李曉峰的屍體,而且還給李曉峰的父親發了一條簡訊,想以此證明李曉峰是自己失蹤的。

並且在李曉峰被殺之後還報了假警。

「我個人覺得在判決的時候,肯定是故意殺人罪過失殺人罪可能性並不大。」

陳江說道。

過失殺人罪的刑法判決和故意殺人罪有很大的區別。

前者是三年以上10年以下,而後者最少也是一個無期徒刑。

當然,具體法官怎麼判還是要看法庭辯護的一個結果。

不過以陳江等人這些年的執法經歷和經驗來看的話,判決對方故意殺人的可能性在90%以上。

「哎,這就算是嫁錯人了……」

有女警嘆息。

在調查李曉峰失蹤的整個過程當中,警方這邊實際上對李曉峰的為人也有一個很清晰的判斷。

這個李曉峰其實就是一個爛賭鬼。

家裡折騰的不成樣子了,老婆、父母全都被坑了一遍。

他老爹老媽為了他欠下了十幾萬的外債,自己的房子都賣了,60多歲的人還要去外邊去打工,每個月還要接濟他。

張艷雖然犯了法,但實際上也是實在受不了了。

李曉峰最後輸的2萬塊錢買種子化肥的錢成了壓倒張艷的最後一根稻草。

同時這也被李曉峰的死敲響了喪鐘。

實際上當地派出所對賭博的打擊力度是很大的。

這個李曉峰因為賭博被處理過很多次,被拘留過七八次了,而且還被罰過款。

至於鎮上組織賭博的一些棋牌室的老闆也都被收拾過,有的人甚至因此還坐過牢。

當地的賭博風氣由來已久,以前的時候特別囂張,據說一到晚上的時候一個屯子裡邊基本上就空了,都在打牌。

後來因為派出所這邊的打擊力度特別大,慢慢的這種風氣有了一定的扭轉。

起碼並不是人人都打牌了,賭博的也越來越少,只有一些老賭鬼經常會偷偷摸摸的聚在一起。

但是人事事都沒有絕對,就像刑事案件一樣,殺人案都是常有的,更別說賭博了,減少可以,但是想要完全拒絕,可能性確實不大。

有關張艷的案子,很多基層刑警也都在討論。

李曉峰該不該殺,張艷這個到底怎麼判?實際上從法律來講和從道德直覺上來看的話,兩者是有一定的錯位的。

可是法律就是法律,如果全都憑藉道德直覺來判斷的話,那這個社會那不就全亂套了嗎?

陸川這邊把相關案件的偵破情況已經向上級做了詳細的彙報,這個案子到此也就算完結了。

接下來的半個月時間,刑警大隊這邊也沒有什麼事兒,高新區分局那邊會議也變少了一些,陸川沒事的時候還能準時上下班回家陪陪老婆孩子日子過得倒也挺瀟洒。

轉眼間自己的兒子就已經百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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