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HR發郵件命令5日內回國

第38章 HR發郵件命令5日內回國

在荷蘭分公司辦公室碰到陳歡后,他也有點尷尬,他知道自己助紂為虐了,但是目前的處境他只能這麼做,畢竟黃靚也是他的直屬領導。我希望跟他私聊下,他也很坦誠,說這封郵件是9月份的事了,已經催了一個多月了客戶那邊一直沒進展,於是又催了一下,他還給我展示了他電腦上的郵件記錄,以示自己無辜也很無奈。我當然表示理解,我也不會為難他什麼的。HRBP跟我打電話讓我回國,我只反問她如果直屬領導用職級晉陞要挾我去排擠與他不和的項目經理我該怎麼辦?陳舟不回答我這個問題,只說執行公司的決定,一味的叫我回國,不回答我任何問題。我的態度也很堅定,我表示黃靚必須停止錯誤行為!

當第三季度績效評比結果出來的時候,我沒有得S,是一個A。也就是說黃靚之前說的第三季度優先考慮給我評S的事情他也沒有這麼做,不過也說得過去,畢竟這季度我還是犯了點錯,那麼我且等下個季度再看。可能是見我沒有什麼動靜,領導有點得寸進尺,伴隨而來的是一封HRBP的官方郵件讓我限期5日內回國,也就是10月25日之前回國報到!我一點都不覺得擔心,甚至覺得有點可笑!這個時間點正好是績效評比的最終申訴時限,可能就是不想讓我去申訴第三季度的績效S?又或者是覺得我故意破壞所內系統環境?因為好巧不巧在績效評比結果出來之後,國內我之前負責的那套系統down了,我也覺得奇怪就登錄國內vpn上去看了下,但是這個時候我不敢去查看原因,我如果去啟停一個應用到時候怪我的話有理說不清。我估摸著可能是主機維護重啟了,導致很多組件沒啟動起來,但是也不敢確認。領導懷疑我搞小動作是完全查看合理的,但是我的VPN賬戶在事發前一個禮拜之內都沒登錄過國內的網絡環境也可以證明我的清白,我登錄國內vpn都是出事後才登錄查看的。其實事後我都覺得我不應該登錄查看,免得授人以柄,不過作為技術愛好者又想看下究竟什麼原因掛的,當時沒想太多只是出於好奇,所以也登上去看了下。但是在涉及到啟停操作時顧慮到當時的處境,我覺得我還是不動為好,除非領導找我排查。

陳舟的郵件內容如下:

陽飛,好:

根據CU項目的工作安排,你在海牙現場的工作已經結束,因此公司安排你回國辦公。請配合公司工作安排馬上訂票,在2022年10月25日23點之前返回國內,回國隔離期10月26日-11月7日遠程辦公支持CU項目。

2022年11月8到公司長沙麓谷信息港A座12樓報到。請您在職期間務必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公司員工手冊規定: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至於HRBP的郵件,我雖然覺得嗤之以鼻,但是我又不能放任不管,總得處理下!我想聽一聽上級領導對這個事什麼看法。黃靚是沒跟他法溝通了,我覺得找陳歡溝通比較合適,看能不能通過他作為中間人跟上級領導溝通下,而且陳舟發了通知之後,陳歡這邊也需要執行,其實是他先釘釘上找得我。

陳歡:「舟姐那邊發了個郵件通知你限期回國了。根據安排,我這邊也需要配合你訂票:

1.項目上不會再安排你必須現場才能完成的工作

2.[146751]荷蘭ConnectUtilityManagedService2022--機票費用掛靠項目」。

我:「唉,我的回復,第一點我帶家屬為公司出差的,無法倉促安排,計劃明年五月份回國的,第二點我自己租的房子是按年租的,也是租到明年,希望公司需要考慮下。第三點黃帥之前有明目張膽的排擠打壓同事的行為,

現在有公報私仇的嫌疑。請上級領導核查下。」。

我:「另外我的LQO賬戶似乎無法登錄了,好像是被LQO刪了」。

陳歡:「那應該是LQO那邊完成人力交替的賬號變更了。這個也是項目根據要求,項目層面需要做到的人力替換操作。具體你和公司的勞動合同關係,具體你這邊的答覆,我會如實轉告HR」。

我:「好的,多謝!另外再補一句,我還在期待第三季度的績效評比結果呢,黃靚說過第三季度優先考慮給我一個S的,郵件為證」。

陳歡:「好的。」。

第二天,分公司HR李小依追了一封郵件,催我註銷工作簽。

「陽飛您好,

根據總部工作安排,請您儘快提交荷蘭工作簽退簽申請,並按照退簽指南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所有工作簽退簽動作,退簽指南請見附件。

如果有疑問,可隨時與我溝通,謝謝」

而且陳歡這邊也有答覆了。

陳歡:「和HR溝通了,HR的意思是,租房這些是個人行為,現在是執行公司正常的流程。我這邊就正常配合HR的要求:項目上不會再安排你現場工作,協助你訂票。」。

我:「我需要郵件回復嗎?雷總也是這個意思嗎?關於第三點怎麼說?」。

陳歡:「具體什麼意見我也不清楚,沒有評論,我相當於也是被通知的配合執行。」。

我:「可以幫忙問下雷總嗎?就問下我的回復是否可以郵件發出來。」。

陳歡:「這我也不曉得,我是如實轉告給HR了」。

我:「我感覺比較敏感,事情涉及到投訴黃靚,所以想請示下雷總」。

陳歡:「昨天那個正式通知的郵件,雷總是在的吧」。

我:「我意思,我的回復是不是可以直接發出去?想請示下雷總先,郵件里是不是可以這麼說?」。

陳歡:「你想了解雷總的意見的話,可以問問他先吧。畢竟你們之前也聊過比較多次,我也不好轉問」。

我:「好的」。

我覺得雷總肯定不會同意黃靚這麼做的!除非雷總被黃靚用什麼東西挾持威脅了!因為這麼做不符合公司利益!而且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這是黃靚明目張膽的公報私仇!可是HR的郵件已經發了,我怎麼辦呢?拖着肯定不行,我必須得積極主動的處理這個事啊!於是我就釘釘上去找雷總,我想聽一聽他的看法和態度!我相信上級領導不會讓黃靚這麼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的!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而立在荷蘭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而立在荷蘭
上一章下一章

第38章 HR發郵件命令5日內回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