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

說出來很多人都不相信,蔣健之所以選擇當警察,其實是因為成龍。

他生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幾乎是看香港電影長大的,而其中最讓他痴迷的,是成龍主演的《警察故事》系列。

在那些驚險刺激的警匪故事中,成龍不僅是一個以一敵百的功夫皇帝,也是一個勇敢善良、有情有義、嫉惡如仇的好警察。

蔣健從小的夢想就是剃一個成龍似的碗蓋頭,學一身好身手,把罪惡一網打盡——如果能再找一個像張曼玉那麼漂亮的女朋友就再好不過了。

他的這個天真小理想一直被夥伴們以及長輩們笑話,覺得怎麼能以這麼幼稚的理由去當警察呢,結果沒想到的是,他的表現讓所有人都大跌眼鏡。

他不僅考上了警校,並且畢業后直接進了刑警隊實習。

直到他穿着警服站在大家面前時,那些曾經嘲笑過他的人才認識到這是一個怎樣的人:他,蔣健,絕不只是一個光說不練的傢伙。

相反,他最大的優點就是想到什麼就去做,以超強的行動力說話,並且付諸全部的努力,實現目標。

不過,雖然他當上了警察,但成龍式的英雄生涯畢竟只存在於大銀幕上。

現實中的刑警生涯與他的想像存在巨大的偏差,這點在他遇到的第一個案子就顯露無疑了。

那是一起發生在大學校園內的殺人案。

接到報警電話后,他跟隨着自己的師傅王隊去了兇案現場。

結果在勘察現場的過程中,他因為沒戴手套和腳套,污染了痕迹,而且還因為失誤從高低床上摔了下來。

雖然沒受什麼嚴重的傷,但着實丟盡了警隊的臉面,完全沒有自己偶像成龍的風采,反而得了難聽的綽號:滑仔。

雖然隨後他在衛生間抓到了那個犯罪嫌疑人——一個喝醉酒的大學生,但人生的笑柄算是徹底落下了,加上他天生敏感,自尊心比較強,年輕氣盛,脾氣暴躁,特別容易跟人嗆起來。

久而久之,大家也不笑他了,就是覺得這人有點固執,認死理,太不好玩了。

蔣健也清楚自己這樣的性格不是太好,不夠圓滑,容易得罪人,但又不是太想去做大的改變。

長此以往,他開始安慰自己,認為這其實是自己的優點:直來直往,有點獨行俠的風範。

再說了,做事就做事,不一定要跟所有人都做朋友,職場那一套虛偽他更是厭煩,只要堅持做自己,不損害他人,他蔣某人就對得起天地良心。

雖然性子不擅於拐彎抹角,但並不代表他缺心眼。

事實上,他是一個做事極為細緻的人,而且內心絕對相信人間正義的存在,這點深深影響着他的世界觀。

由於證據鏈完整,兇手兇器並獲,作案動機夯實,這起校園殺人案可以說是板上釘釘了,但之後的一件事情對他的心靈產生了衝擊。

在跟隨師傅一起審訊犯罪嫌疑人趙元成的時候,後者突然開始拿自己的頭猛撞面前的桌面,一直到撞得滿臉是血也不肯罷休。

好不容易拉開了,卻發現這傢伙臉上不僅有血,還有哭泣的淚水。

「我沒有殺人……我是冤枉的……我愛她……」

趙元成就說了這麼幾句,就再也說不下去了。而師傅把證據一一擺在他的面前時,他甚至沒有任何解釋。

結束審訊后,師傅給蔣健上了一課:不管對方怎麼裝瘋賣傻,我們警察辦案都應該以證據說話,

這是作為一名警察基本的素養。

因為有的罪犯太狡猾了,也很會演戲,我們很多時候無法看透一個人的內心。

這種觀點蔣健是認同的,也認可警察在辦案過程中確實不應該摻雜任何個人情感,而是要做到鐵面無私,不被蠱惑。

但問題是,那是蔣健的青年時代,他才23歲,是一個熱愛成龍大哥的熱血青年。

因此從那天起,他經常會在半夜裏都被那張又是血又是淚的大男孩的臉折磨著,聽對方哭着告訴自己他的無辜。

他其實比那個男孩大不了幾歲,也在大學時暗戀過女孩,所以他很理解男孩所描述的那種情感,並且憑直覺相信他不太可能殺人。

於是,為了某種無法隱藏的良心吧,蔣健決定在法院判刑之前,盡自己所能幫忙去找證據,替男孩伸冤。

他瞞着領導,獨自去了學校,找到那名報案者、五十來歲的宿管老頭,聽他重新描述了一遍發現兇案現場的過程:

老頭每天早晚要各巡樓一次,早上的時間是7點到8點,晚上則是21點到22點。

7點15分左右,他按照往常的速度巡視到了二樓,因為是國慶假期間,大多數學生都不在宿舍,所以很多宿舍的門都是關着的。

但沿着走廊沒走多久,他就感覺到自己腳下踩到了什麼黏糊糊的東西。

清晨時分走廊里光線昏暗,於是他用手電筒照了照地下,發現了深色的液體流淌一片。

一開始他還以為那個王八蛋在走廊上尿尿了,但很快,他聞到了難以形容的腥氣。

順着手電筒的亮光指引,他來到了一間宿舍的門口。

液體就是從門縫下面滲出來的。

他伸手一推,門就開了,屋裏一片黑暗。

「所以,案發宿舍的燈是你打開的?」蔣健問道。

「對啊,我不是之前錄口供的時候說過一次了么?」

「哦,抱歉,繼續。」

宿管老頭打開了燈,瞬間被眼前的一幕嚇壞了。

滿地都是暗紅色的血液。

左手邊的上鋪還在不斷往下滴著血滴。

他嚇壞了,踉踉蹌蹌地退了出去,飛快下了樓,並用座機撥打了報警電話。

需要說明一下的是,那是2003年的大學校園,不僅宿舍,整個校園裏安裝的監控攝像頭也寥寥無幾。

隨後,蔣健又走訪了死者以及嫌疑人的部分同學、老師以及校外社會關係,做了很多不知道有沒有破案價值的工作。

當他在一家小飯館里,對男孩的父母進行詢問時,師傅的一個電話把他召了回去。

當着刑警隊各位同仁的面,王隊好好教訓了蔣健一頓。

他清楚地表示,你蔣健只是個實習警察,沒有獨自調查案件的許可權,任何與偵查有關行動都必須經過上級的同意才可以進行,這既是紀律問題,也是職業素養問題。

「再說了,這個案子證據確鑿,檢察院已經在走起訴流程了,你蔣健算老幾啊?

而且這個案子是我們整個警隊、各個部門合力破獲了,難不成你懷疑我們的能力?

懷疑我們一個個玩忽職守、構陷忠良?

哦,就你他媽的有正義感,不想冤枉好人?

那我算什麼?

我們這些專業刑警、法醫、鑒證科、技術科都算什麼?

簡直是太搞笑了!」

沒想到的是,蔣健的倔脾氣上來了,即便面對自己的師傅也不願輕易屈服。

他鼓著腮幫子氣呼呼地說道:「如果這是個冤案,作為警察我們的良心到時候該何處安放?」

這句話終於激起了王隊的怒火。

到了最後,他撂下這麼一句話:要麼停手,要麼滾蛋,從此以後都別再想當警察了。

如同一把手槍頂在了太陽穴上。

蔣健嘴上服軟了,但內心中依然波瀾未平。

沒多久,法院就判了,死緩。

過了一段時間,趙元成認罪了,由於態度良好,有悔過之意,二審時減刑到了二十五年。

案件就此蓋棺定論。

從那之後,蔣健試着把注意力從這個案子上挪開,跟隨着王隊四處查案,能力和經驗逐步提升。

半年後,他收到了局裏的任職書,成了一名正式的刑警,據說這也是師傅從中說了好話,幫了忙。

又過了些年,王隊成了王局,而蔣健也當上了刑警隊長。

他從一個嫉惡如仇的青年實習警察逐漸變化成了一名沉穩幹練的中年警探。

這期間,他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姑娘,兩人都看上了眼,於是喜結連理。

遺憾的是,直到婚後,妻子被檢查出卵巢移位,生不了孩子。

失望之餘,蔣健的母親勸他再重新找個老婆,為了傳宗接代。

這時他的倔脾氣又上來了,放言誰要再敢勸他離婚,就給誰好看,親媽也不給面子。

就這樣,他過上了幸福平穩但有點缺憾的小日子。

只是在偶爾夜深人靜的時候,他會想到兩樣東西:

一是那個男孩帶血帶淚的哭泣臉龐;

另一個是他當時踩着下鋪邊緣,挺身而上,看到的那個像嘴唇一般的傷口。

它彷彿在張開着蠕動言語。

它告訴他,男孩是被冤枉的。

然後,他一次次從上面滑了下來,跌落在骯髒的血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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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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