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動機

第5章 動機

「希湖,上面情況怎麼樣?」

穆默張嘴剛要回話,見希湖走了進來,立即改口問著。

「頭兒,老曹和秦哥在弄鞋印,新遺留的足跡屬於同一人,鞋子是44碼,從步履間距來看,老曹說這人是大腳,身高應該在176到185之間,足跡一直延伸到圍欄,並做停留,沒有找到指紋,但在圍欄上找到了棉紗手套印記,磚頭應該就是從天台往下扔的,另外這入口的門是橫栓的,但沒有鎖,四周沒有找到攝像頭。」

希湖將上面以及攝像頭情況說一遍。

「頭兒,又是44碼的鞋印,身高判斷也是1米76到1米85之間,還是一人所為,並且只有棉紗手套的印記,這應該是和之前三起扔磚頭案同一人。」

施昕昕聽了這番話,立即開口道。

穆默對施昕昕點頭示意一下,扭頭對林洛問著。

「林顧問,扣住的嫌疑人,多高?」

林洛聽施昕昕那樣說,是沒什麼詫異的。

跟着見穆默這樣問,稍稍的想了想推斷的回答著。

「大概1米78左右。」

「希湖,你下來和我們一起把這棟樓走訪一遍,上面交給秦哥和曹博。」

穆默對林洛點頭表示,隨即招呼上面的陳希湖一句。

「好。」

陳希湖立即應一聲,轉身跟天台里忙活的曹博、秦天賦打聲招呼,然後快步走了下來。

穆默等他下來后,分成四組,帶着民警開始對整棟樓進行走訪。

挨家挨戶的敲門去問。

但卻沒什麼收穫。

命案發生的時間是下午兩點多,三點不到。

這個時候,在家的居民,基本都是已經忙完家務活,閑下來看電視,或者休息的時候,而要竄門、出門的都已經出門了。

再加上不是周末,小孩去上學了。

樓道陷入短暫安靜中。

在命案發生前,是都沒有發現陌生人進入樓里。

命案發生后,居民們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被害這邊,也就不可能看到有人出去。

走訪一遍后。

穆默、林洛他們沒有收穫。

曹博、陳希湖他們三已經對天台勘察完畢,並且去了一趟沒人的三、二樓。

在他們去的時候,三樓、二樓的人已經回家了。

問了問情況,兩家都表示,命案發生的時候出去竄門了,聽聞這邊出人命了,立即回來。

和穆默、林洛他們匯合后,陳希湖將三、二樓的情況簡單說一遍。

「收隊。」

穆默見現場勘察基本完畢,招呼一句,帶着隊員們離開大樓,去將那位青年移交過來。

那位年長一些的男子,則是讓他回去。

現在只有遺留一人足跡,沒有將他扣下的必要。

移交的時候,青年穿的鞋已經被民警給脫下來放在一個袋子裏。

「穆隊,我先把東西拿回去,然後去局裏。」

林洛提了提手中的梳洗用品對穆默說着。

「我讓希湖等你。」

穆默點點頭的說着。

對此林洛沒有拒絕欣然接受,謝過一句后,就坐上陳希湖的車,前往他租住的小區。

和這邊就隔了一個街道。

穆默他們帶着那位青年,以及收集到的物證回市局,收尾工作交給這裏的民警。

林洛回到家,將東西往門口的鞋柜上一放,就立即轉身出去。

來到市局時。

穆默他們不在隊里,打了電話,得知他們去青年家裏搜查。

現在已經在那邊了。

見此,林洛和陳希湖也就沒有過去,在隊里等他們回來。

另外去審訊室那邊看了眼情況。

那位青年則是獨自一人被關在審訊室里。

此刻低着頭,一動不動的坐着。

觀察室里有其他隊員看着。

回辦公小廳這邊,沒等多久,穆默他們就回來了,不過沒帶回什麼,只是帶回了幾雙鞋子。

曹博第一時間,帶着鞋子往物檢那邊跑去。

眾人打聲招呼,然後是簡單的聊了幾句,話題自認而然的就扯到了今天這起案子上。

施昕昕很是好奇的開口問著。

「林顧問,當時現場那麼混亂,你是怎麼鎖定嫌疑人的?」

她這話一出扣,其餘人目光都落在林洛這邊。

也是好奇,在那樣的情況,林洛是怎麼鎖定的,並且還那麼的准。

雖然說,現在結果還沒有出來,但也基本可以確定,扔磚頭砸死被害的人,是那位青年。

「運氣比較好,看到了,他看着被害時,流露出不屑眼神、自得表情,這異於常人的神情流露,再加上,我聽到四周市民議論時,說已經出現了三起扔磚頭命案,也就更加懷疑他了。」

林洛緩緩開口回答著。

「呃……為什麼說是,聽到三起扔磚頭案,就更加懷疑了?」

施昕昕聽完,先是愣了愣,緊跟着心中一動的追問著。

其餘人聽了后,也是先一愣,然後是若有所思的想着。

「從現場情況,以及丟下的是紅磚這個點來看,基本可確定這是一起故意傷人命案,這一點我就不做多解釋了。」

林洛點頭示意一下,然後拋出這個點。

對此眾人都立即表示贊同。

一個臨街住宅樓,並且還不是處於施工狀態,如若是意外高空墜物,是不大可能會出現蓋房子用的紅磚的。

隨即林洛緩緩開口繼續說着。

「故意傷人命案,並且通過高空拋物的手法,通常都不是出於尋常命案三要素動機,而是出於特別的動機。」

「惡作劇嚇唬路人,失手造成命案,或者是模仿他人,亦或者出於尋找刺激、開心、以及引起關注心理,亦或者是出於仇視社會,報復社會心理。」

「這四種動機中,在命案發生后,第一種往往會被嚇壞了,並且會第一時間逃離,不大可能會來看被害死後的樣子,即便過來看,也是匆匆看一眼就離開。」

「後面三種,有些兇手是會在現場逗留,並且欣賞自己的傑作,或者是引起的效果,而且得手次數越多,越會這樣做,神情流露也就越多。」

「我剛到現場的時候,還不能判斷具體是哪一種,但聽到有市民議論之前已經發生過三起這樣的樣子,那麼後面三種的可能性就很高。」

「這三種可能性的兇手,如若逗留現場,看被害時,流露出來的神情是有區別,第二種不管是處於哪種目的進行模仿,如若是第一次,更多的是緊張,如若得手次數多了,會和第三種、第四種相差不多,流露出,輕蔑、不屑的神情,少部分還流露出噁心,更甚至是害怕。」

「而第三種、第四種的可能性,兇手在年齡上會有區別,前者年輕,大多是未成年到剛成年歲數左右,後者年齡則要大上一些,三十左右到五十多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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