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8章 浪里淘金,繪影圖形
沈墨掏出捕快的腰牌,表明身份,驅散圍觀的群眾。
然後像拎小雞崽似的,抓住罪犯的腳踝,提起來一陣抖摟。
二十幾個玉竹鑲瑪瑙的精美火摺子從罪犯懷裡掉落出來。
火摺子就是這個時代的打火機。
誰會沒事在身上揣這麼多?
這些東西一掉在地上,先前那個清點貨物的人立刻驚叫道:
「啊呀,這是我們萬通商會剛從外地採購來的,這賊人好快的賊手。」
他舉著一本冊子,火急火燎地說道:「小民有賬本可以證明,那些東西是我的。」
他為什麼這麼急呢。
因為他怕沈墨把失物拿回衙門,到時候各級官吏層層剝削剋扣下來,還給他的時候能剩下一半就謝天謝地了。
沈墨擺了擺手,還證明什麼啊,他都看到賊在這人身邊轉悠好幾圈了。
便當場將失物還給了苦主。
周圍的群眾好一陣喝彩。
苦主當場就愣住了。
什麼?
這麼輕易就還給我了?
不問我要好處,要辛苦錢?
季捕快就手扯下一段漁網,捆住罪犯手腳,吩咐快手將罪犯扭送回衙門。
還不忘埋怨沈墨,見到賊人為什麼不叫他。
多危險!
差點就被罪犯開了膛了。
沈墨卻沒怎麼害怕,這比持槍歹徒差遠了。
失而復得的苦主拿出兩個精美名貴的火摺子,送給了沈墨和季捕快一人一隻。
「在下穆青,是萬通商會的管事。小小心思不成敬意,請二位官爺收下。」
沈墨當然不肯收,物歸原主不是應該的么。
穆青越發的震驚。
捕快不貪墨徇私就夠稀奇了,居然連禮物都不收?
難道是嫌少?
穆青堅持道:「方才的兇險在下都看在眼裡,當真是險過鬼剃頭。多虧了二位官爺出手才尋回貨物,所以這是答謝二位官爺的,萬請收下。」
幾番推辭,沈墨這才收下。
蠻牛似的季捕快捏著火摺子,心裡若有所思。
這是他第一次收到老百姓送的東西,而且是心甘情願送給他的。
再看看周圍群眾們熱切的目光,竟也不似以往那般懼怕中隱藏著厭惡。
尤其是當沈墨從懷裡拿出銀子,照價賠償了大魚和被弄壞的漁網之後。
群眾們更是歡呼出聲,看向他倆的眼光更加親切了。
一個流著鼻涕的小孩拉著他娘,「娘,我長大了也要當捕快!」
小孩的娘笑著摸了摸娃娃的腦袋,還點了點頭。
這一幕差點讓季捕快瞪碎牛眼!
放在以前,如果有小孩子說這種話,家裡的長輩一定是怒目相向,外加回去后施以一頓暴揍。
捕快在古代屬於賤業,除了緝案追兇,還負責為官府向百姓們催租收糧、抓壯丁什麼的。
再加上捕快們迫於生計弄出的那些灰色手段,所以捕快在百姓心裡非常不受待見。
今天他們看到捕快當場退還失物給苦主,簡直比看到日頭打西邊出來還稀罕。
也有百姓持懷疑態度。
「切,做戲呢吧。」
「肯定是有大官下來巡查了,演戲給大官看呢。」
……
罪犯被扭送到衙門的時候,臉上的魚鱗印記仍舊清晰可辨。
把盧縣令嚇了一大跳,還以為捕快們抓回來個妖怪呢。
「呔!何方妖孽?」
快手急忙解釋說:「不是妖孽,是沈墨抓到的賊犯。」
盧月驚疑道:「又是沈墨,這小子屬貓的嗎?」
快手哪敢言語,心裡還想著,縣官老爺就是有見識,知道的生肖都比咱大老粗多一個。
就是不知道……屬貓的是哪一年。
他也覺得沈墨挺厲害的,撒出去那麼多捕快,沈墨是第一個抓到賊犯的。
只可惜身子骨太弱了,要不是季捕快從旁協助,險些傷了性命。
就把這件事對盧月說了。
盧月當即派人通知徐旺,再調遣一個得力的捕快守在沈墨身邊,可別叫這麼能抓賊的手下出了事故。
由於長江水畔魚龍混雜,這些不法賊犯甚至形成了幫派。
往往逮住一個,就能順藤摸瓜查出來一大堆。
盧縣令此時鬥志正盛,立即對賊犯進行了審問。
那賊犯被沈墨一腳踢的幾欲昏厥,哪裡還能受得了板子。
沒等衙役們扒他褲子,他就先招了。
他諢名孟小乙,是從遼東一帶過來的。
起初是來此地做買賣,但是他有賭癮,本錢全輸沒了。
還在賭場里認識了一些在江上混飯吃的偷兒。
在那些狐朋狗友的慫恿下,加入了一個叫「浪里淘金」的小幫會。
裡面全都是靠偷東西混飯吃的盜賊。
他們分工明確,有人負責踩盤子(事先偵察要偷的目標),有人負責望風(警戒),有人負責動手,有人負責銷贓。
由於孟小乙有些功夫底子,幫會裡就安排他來動手。
浪里淘金規模不大,規矩還不少。
加入幫會必須要有投名狀,就是要獨自完成一次盜竊,帶回所竊贓物才算有資格正式加入。
今天的這次行竊,就是孟小乙的投名狀。
結果剛得手就被沈墨給逮住了。
盧月頓時大喜!
既然孟小乙是單獨行動,那麼浪里淘金幫會十有八九還不知道孟小乙被抓的消息。
他連忙讓孟小乙把幫會成員信息和聚會地點盡數招來。
然後繪影圖形、登記造冊,派人給捕快們送過去。
另外安排師爺打開功勞簿,在沈墨的名下添上一筆。
……
沈墨拿到繪影圖形,看著上面山海經插畫似的人臉畫像,感覺哭笑不得。
不能說毫無用處,只能說聊勝於無。
這些畫像是根據孟小乙的口供繪製的,往往會特別突出人物的外貌特點。
比如有人滿面絡腮鬍,那他的畫像就會像個炸毛的黑猩猩似的。
有人招風耳,畫像上的耳朵就恨不得畫的比豬耳朵還大。
還有三角眼、大鼻子、粗眉毛什麼的,畫風比海賊王還獵奇。
根據孟小乙所述,浪里淘金是個只有七人的小幫會。
他們沒有固定地點,一直流竄於長江沿岸,盜竊過往客商。
此番在泰興縣只會停留三天,目的是為了銷贓。
由於孟小乙還沒有正式加入幫會,所以幫會的銷贓地點他並不知道。
只知道這夥人酷愛賭博,常常流連於賭坊之中。
此時沈墨身邊的保鏢已經變成了兩位。
新調來的那個捕快也姓季,是蠻牛形季捕快的堂兄弟。
身材修長,以身法速度快見長。
強壯的叫季博初,身材修長的叫季博常。
沈墨十分懷疑,兄弟倆的大名是不是穿開襠褲的時候就定下來了。
古時候窮人家小孩成活率低,三五歲之前都叫賤名。
比如二狗子、三娃子、小鐵蛋兒什麼的。
圖個賤名好養活。
只有上到六七歲,才會正式取大名。
暗地裡吐槽了一番同事的名字,沈墨便帶著他們挨個賭坊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