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罪惡之都,高譚
高譚,一座現代工業相當發達的城市。
位於蘭德切爾的邊陲,與外界幾乎隔絕,
這裏能創造財富,窮小子也能登上天。
發財的方式有很多種,搶劫,飯毒,拉皮條,賭博,這裏什麼都有,
只要你不擇手段,只要你心夠狠,
只要你在審判的時候學會裝瘋,你就能去阿卡姆進修。
出來,你就是一人之下,高譚精英中的精英。
這裏罪惡橫行,罪犯像臭水溝里的老鼠一樣多。
整個城市被分為白天與黑夜兩個世界,白天這裏是高貴名流的後花園,夜晚這是最骯髒黑幫首領的抽水馬桶。
這是一個病態的城市,瘋子的聚集所。
「啊!啊!」
「boom!」
城市的每個角落都可能充斥着爆炸和尖叫,還有狂笑聲。
小丑的狂笑。
反派無處不在。
有反派的地方就有英雄,有陰影的地方就有光。
but,高譚是個例外。
這是一個光照不進來的地方,即使是英雄也委身於黑暗之中。
混亂與秩序并行。
金錢與權力如同雙面的膠帶,將這個本該破裂無數次的城市一次次粘黏起來。
市民渴求有人能引領高譚的人民走出黑暗,於是,蝙蝠騎士,誕生。
他是隱身於黑暗中的義警,一次次重拳出擊,打得罪犯滿地找牙。
他以暴制暴,卻一直恪守着不殺的原則與底線。
有人說他和小丑一樣,是高度的精神病患者,
有人敬佩他將高譚的整個黑暗背負在身的勇氣。
林恩合上眼前的報紙,此刻的他正站在高譚一座報亭的旁邊,報紙上每天刊登的不是爆炸案,兇殺案就是蝙蝠騎士打擊罪犯的消息,似乎這些新聞對於高譚的市民都是習以為常的。
林恩決定先找機會見上他一面。
根據小冊子上記載,蝙蝠騎士,本名布魯斯.維恩,居住在維恩莊園,幼年父母遇到搶劫案,意外去世,從小便繼承了維恩集團的巨額財富。
「喲,還是個富二代?」林恩看着小冊子上的信息,正思索著怎麼才能忽悠這位富二代騎士答應加入自己的騎士團。
想要說服一個人,必須先了解他,林恩發現自己除了小冊子上的信息和報紙上鋪天蓋地的新聞,對於這個黑夜中自稱蝙蝠騎士的傢伙一點也不了解。
就在他感到十分懊惱時,眼光突然撇到了報亭上的一卷漫畫書,漫畫書的封面上也有個穿着蝙蝠盔甲的夜行俠,他忍不住問老闆,「老闆,這是什麼?」
老闆扶了扶上次路過小丑炸大橋時被震碎的眼鏡,冷淡地撇了眼林恩指著的漫畫書,「蝙蝠俠啊?蝙蝠俠你都不知道,你沒童年的嗎?」
「啊?蝙蝠俠這麼有名的嗎,老闆給我來一本!多少錢?」
「20個拉瑪一本。」
「喔,給你。」
林恩從懷裏掏出20個拉瑪銅幣遞給老闆,然後拿起那本漫畫書看了起來,開始只覺得著書里畫的小人和蝙蝠騎士很像,越看到後面越發覺得的,這特么不就是一個人嗎,除了名字差一個字,一個叫蝙蝠俠一個叫蝙蝠騎士,這有個毛的區別。
不過這蝙蝠俠是不是有點毛病啊,抓到反派,只關不殺,最多把人打骨折醫院躺幾年,或者把人送阿卡姆進修個幾年,那不是給壞人免費入學嗎?
不過說到底蝙蝠俠是虛構的漫畫人物,
而蝙蝠騎士是高譚市裏真實存在的,於是林恩抱着試一試的想法,客套地問了老闆幾個問題,「誒,老闆,你也看過蝙蝠俠這漫畫對吧?」
報亭老闆推了推眼鏡,撇著嘴道,「看過啊,怎麼了?」
林恩指著漫畫書上的蝙蝠俠形象和報紙上的新聞,《蝙蝠騎士打擊罪惡小丑》的照片,問老闆,「你覺得這兩個人像不像?」
老闆堅定地回答道「不像。」
「啊?」林恩蒙了,這老頭怎麼睜眼說瞎話呢,這特么明明就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怎麼能不是一個人。
報亭老闆似乎是想趕林恩買了書趕緊走,不耐道,「蝙蝠俠是蝙蝠俠,蝙蝠騎士是蝙蝠騎士,都帶個蝙蝠就是一個人?那我也是人,你也是人,那我是不是等於你啊,你老婆是不是我老婆啊?少見多怪,莫名其妙。」
林恩在心裏暗罵了一聲,「窩草,高譚市民都是這麼聊天的嗎?要不是有所求於人,真想把這老頭吊起來錘一頓。」
林恩繼續不服地問,「那老闆我再問你,這蝙蝠騎士抓到人之後,會不會殺人啊?」
老闆答,「不殺。」
林恩又問,「那蝙蝠騎士是不是整天追着小丑跑啊?」
老闆答,「是啊!」
林恩繼續問,「那你們這是不是有個精神病院叫阿卡姆啊?」
老闆答,「是啊!」
林恩還問道,「那你們這蝙蝠騎士每次抓到小丑是不是喜歡往阿卡姆裏面丟?」
老闆答,「是啊!」
林恩最後問道「那你說蝙蝠騎士和蝙蝠俠是不是一個人?」
老闆淡定回答,「不是啊!」
林恩奔潰了,「我淦!算你狠!我不和你說了,把你這邊蝙蝠俠的漫畫全翻出來,我買了。給爺包上!」
「行嘞~」報亭老闆終於從自己的躺椅上站了起來,俯身從報亭的下面翻找出一堆過去未賣出去的漫畫書,主題都是蝙蝠俠,然後用一條亞麻繩捆起來裝進蛇皮袋裏,拿秤稱了稱,「一共8公斤,一公斤10拉瑪,算你70個拉瑪銅幣吧。」
「喔,好的。」林恩接過這摞漫畫書,翻身正準備從口袋拿錢,突然「砰!」的一聲,身後傳來一聲巨響,林恩嚇了一跳,連忙轉頭,只看見遠方一座建築上已經冒起來滾滾濃煙,火光衝天。
「這是什麼情況?」林恩驚了。
報亭老闆淡定地掏出望遠鏡,指著濃煙地方向淡淡道,「年輕人,少見多怪,看樣子,市中心的醫院和警察局又被小丑炸了。」
「這麼刺激嗎?我去看看?」
「喂!」當報亭老闆取下望遠鏡時,林恩的身影已經從眼前消失了,
「喂!你漫畫書還沒給錢呢!你這是犯罪啊,我要舉報你!把你關進阿卡姆!你別讓我再看見你,你給我小心點!」
林恩抱着漫畫書,往爆炸的中心地帶跑去,身後隱隱約約傳來報刊老闆的聲音,爆炸聲太大,聽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讓自己小心點,看樣子高譚還是有好人的嘛,居然還擔心自己遇到危險,叫自己小心點。
當林恩趕到爆炸的中心時,正看到蝙蝠騎士在毆打幾個逃跑跑慢了的小卡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