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初戀這件小事
幸福是什麼?
這句話你問一千個人,可能會有一千種回答。
但如果你問這些步入兩千年的歌迷,他們的幸福是什麼,我想有一半人會這麼回答你。
他們的幸福,就是遇見了周杰倫。
自從步入兩千年,這個小鎮就颳起了四股流行潮。
一是喇叭褲,這種從膝蓋部位開始逐漸張開的褲子一進入人們的視線,就迅速統治了整個小鎮的褲子界。配上一雙踢踏鞋,一件蝙蝠衫。你就能成為大街上最亮的仔。
二是鴨舌帽,自從周杰倫變成了人們錄音機里的新寵兒,他那標誌性的鴨舌帽也跟著成為了小鎮潮流,一度供不應求。大街上一磚頭過去,你隨時能砸到三五個把鴨舌帽壓到眉毛邊上的年輕小夥子。
三是青春痛經文學,郁秀《花季雨季》這本書的火爆,一度超越了瓊瑤小說在女生心中的地位,成為當之無愧的潮流讀物第一選擇。它改變了女生的審美,也改變了男生的審美。那種如明月在雲一般朦朧的感覺,那種近在咫尺又觸不可及的狀態,讓他們心裡也跟著充滿了淡淡的憂傷。你要說你沒看過這本書,你都不好意思和別人打招呼。
喜歡的歌靜靜地聽,喜歡的人遠遠地看。
這句話已經是整個小鎮年輕人的座右銘。
你隨時隨地可以看看一個一襲襯衫的半大小夥子,或靠在欄杆邊,或坐在橋墩上,或者雙手插兜原地站立,一個個135度抬頭看天,斜到嘴唇的劉海都遮不住右眼透出來的悲傷。
楊再業無疑就是這樣一位走在小鎮時代浪潮尖上的弄潮兒。
此時的楊再業正穿著和鞋子一樣寬大的喇叭褲,褲腳把鞋子都遮住了一大半,再加一件格子襯衫,因為學校規定不能留長劉海,所以他把鬢角滴水留得跟耳朵差不多一樣長,戴著墨色蛤蟆鏡,塞著耳機坐在學校的涼亭里,支著下巴裝沉思者。
「再業!」
一個女孩子端著飯碗來到了沉思者面前。正是這段時間的同桌劉蘭蘭。
楊再業抬著小半邊臉看了她一下,緩緩的摘下耳機,右手在眼鏡架上停留了一會兒,才緩緩的取了下來。漏出一雙略帶悲傷的眼睛。
「你怎麼了?」
劉蘭蘭一看楊再業這表情,莫名的心裡一疼,她也是一個深受《花季雨季》荼毒的少女。同桌了一個學期,她也對這個油嘴滑舌又有點厚臉皮的男孩產生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情緒,談不上喜歡,也談不上反感,有事沒事卻喜歡找他一起玩。這就是楊再業今天特意支開了自己的幾個舍友,換了一身行頭來這裡裝憂鬱的主要原因。
「瞧你那慫樣,看老哥我的!我今天就給你們帶個頭,學著點!」
出門之前的楊再業對吳群猶豫不定的態度極盡鄙視。瞎子都能看出來楊玉芳對吳群有好感,奈何這人就是從來不說一句,弄的楊再業比他還急。這會就先起頭來了。
「初戀啊!也許不一定會有結果,但一定是將來最美好的回憶之一,年輕人!辜負了上天送給你的這份貴重的禮物,就是對人生最大的不尊重。」
楊再業一臉唏噓,拍了拍吳群的肩膀,雙手插著褲兜走出了宿舍。
「剛才這話誰教他的?」
吳群心裡正處於震驚之中,在這個高中有戀愛苗頭都要叫家長的年代,一個毛都沒長全的初中孩子居然奔放如斯。吳群自認受到任進學的開明教育,這方面已經是非常的前沿了,跟這貨一比簡直連灰塵都吃不到。
「走,看戲去!」
廖工兵卻沒在這問題上糾結。摟著兩個人去食堂打飯,帶著他們找了個反偵察的好地方,暗搓搓地觀察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