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打我們的臉?

第三十三章 打我們的臉?

一瞬間,肖御進入到模擬罪犯心理的狀態!

「如果我是兇手,我策劃這起有預謀的變態殺人案,需要什麼步驟?」

「制定完美作案計劃、準備好作案工具、熟悉被害人家區域、計算好作案時間、設計好陷害何曉過程……起碼需要三天到一周時間。踩點,是不可缺少的環節,也是最浪費時間的!」

「等等,那麼我為什麼會知道嫌疑人何曉的手機,並且能模仿出女被害人的口吻,發出那條簡訊?」

「是因為我太熟悉被害人一家與何曉……我和他們是什麼關係?」

「同學、朋友……不對,這種線索太明顯,我不可能留下如此明顯的線索。」

「那麼,我為什麼發出這樣一條簡訊?是單純的引誘嫌疑人,或者另有目的?」

「原來如此……簡訊不光可以讓何曉因憤怒去被害人家,也可以把警方帶入一個誤區,即使懷疑兇手另有其人,也會往被害人一家與嫌疑人何曉熟悉的人身上引,一箭雙鵰,好算計!」

「那麼,我殘忍的甚至變態的殺害了被害人一家,嫁禍給何曉,為了什麼?」

「根據警方調查,不管是被害人一家三口,或者是嫌疑人何曉,過去都沒有得罪過什麼人,更不要說這種仇恨可以上升到滅人滿門,濁骨揚灰合血作畫的地步!」

「單純的變態心裡作祟?絕對不是!」

「我如此冷靜,能周密的布出這樣一個局,更能冷靜的清掃所有作案痕迹,這種心智,這種冷靜,如此變態的做法肯定不會看到我的眼裡,和小孩子的遊戲一樣,太低端了……但我偏偏就是做了,為什麼?」

「想不通,我絕對不是那種人……這條路走不通!」

「既然走不通,就從作案工具開始……」

「殺人工具、剝皮工具、碎骨工具,烘乾工具,磨粉工具……雖然被害人家裡的工具的確可以做到,但在33個小時內卻無法完成。所以,還有其他工具!」

「如此多的工具,會很重。」

「當我殺人、毀屍、作畫后……勢必精疲力盡,又怎麼可能帶走如此多的工具?如果留下,會被警方找到線索……」

「不,我不用帶走它們,只需要把它們藏在警方不會注意,不會發現,輕易不會想到地方就好。」

「什麼地方?」

「小區化糞池?不,帶著它們出去,很容易被小區監控看到!」

「居民樓內租一間房?不對,這樣的話肯定會留下身份信息!」

「或者是……都不對,這些地方還是容易被猜到,不會是的!」

「那麼,是什麼地方……」

突然,肖御眼睛驀地一亮。

像是捕捉到了什麼,但還沒悟通透。

陡然,他的臉上露出一絲詭異的笑。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醍醐灌頂!

肖御抬起頭,看向大廳內的天花板。

專案組組員們開始行動,被害人家的吊棚內被翻了一遍,連衛生間的吊棚,閣樓的吊棚都被搜查的一遍……

沒有!

沒有嗎?

肖御看向地面,跺了跺腳,揚起嘴角。

被害人家的地板被一塊塊掀開。

直至……當閣樓的地板也被掀開后。

一樣樣分解開的工具,刀具,出現在眾人眼中!

不懂裝修的人肯定會問,地板不是直接貼地嗎?

不是!

有些地板,比如說純木質實木地板,安裝前,下方需要打上木架。

一是防止地熱高溫和隔潮。

二是固定防止膨脹、開裂。

雖然空間不多,高度不夠,但完全可以放下一些拆卸后的工具零件……

作案工具,找到了!

當一樣樣作案兇器,工具,擺出來,法醫也過來了,現場查驗這些東西上是否留有指紋。

查驗出來的結果,讓肖御面色微變。

專案組成員們目瞪口呆,難以置信。

這些東西的上面不光有指紋。

竟然都是嫌疑人何曉的指紋。

你敢信?!

為什麼會是何曉的指紋?

通過總總跡象、調查與推斷。

何曉不可能具備作案的可能。

光是一個時間就對不上,33個小時絕對不可能做下這種案子。

時間不夠!

難道是兇手的一種陷害?

又或者說,是一種戲耍?

兇手猜到警方可以找到這些東西。

故意把上面弄上何曉的指紋,來挑釁噁心辦案人員。

他在……打我們的臉?

一瞬間,專案組眾人表情憤怒。

他們有種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的錯覺。

就在這時。

「不對,不應該是這樣!」

肖御表情冷厲,眼神銳利,冷冷的瞅著那些兇器和工具,「不是兇手在耍我們,而是我們陷入了一個誤區,忽略了一種可能。」

「什麼可能?」眾人驚愕,看向肖御。

深吸一口氣,肖御一字一句冷聲開口。

「誰說最不可能作案的嫌疑人,就一定不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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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走錯桌 我被相親對象綁架了 筆趣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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