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血肉之畫

第二十三章 血肉之畫

嚴格來說,像刑偵大隊這種級別的辦案單位。

能接到最大的案子,封頂也就死個人,發現幾公斤D品一類的。

但這一次,的確是大案子,驚天的案子!

還是犯罪嫌疑人都被抓到的那種。

一個好玩的問題出現了。

犯罪嫌疑人死不承認自己的罪行。

大隊上報支隊,支隊上報市局,市局上報省廳,申請下一台……測謊儀!

牛掰吧?

這種東西一般不夠級別的單位都不會配備。

就算配備,也需要有專業人士使用。

當一台測謊儀連同兩名測謊專家抵達,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測謊。

結果有93%的可能,嫌疑人沒有說謊!

所有人都驚呆了。

知道嘛。

如今的年代不是過去。

真抓錯人,判下冤案,一大群人會跟著倒霉。

一個不好,本市警察系統都能被上級連窩端!

你就說面對這樣的案子,誰腦瓜子不嗡嗡地?

正因為案子太大,出了三條人命,一家三口被滅門,死狀急慘,省廳督促儘快偵破。

不光刑偵大隊全體都動起來,整個市的警察系統都動了。

限期之內無法偵破,就會問責,省廳會親自接手案件……

算肖御命好,才幫刑偵大隊破獲一起大案。

還是一名見習警員,給了三天假不好說話不算。

別人可就沒有那麼好運,什麼白天晚上休息不休息。

全員上班加班,開始了24小時連軸轉模式。

務必要在限期之內偵破該起……特大案件!

是的,特大案件!

三條人命,起步都是特大系列案件。

原本這種案子,最低都得是市局親自成立專案組,甚至是省廳直接接手。

再恐怖點……那就上升到國安了!

倒霉就倒霉在,案子出現在刑偵大隊管轄區。

如果破不了,刑偵大隊可就要倒霉了……

……

的確是大活!

看著眼前的案件卷宗,肖御嘴角抽搐了兩下。

哪怕前世,特大系列案件,他接觸的都不多。

都什麼年代了?

哪有那麼多大案要案,你當是影視劇呢!

才上班不到一個星期,遇到兩次殺人案。

自己這是什麼體質……肖御牙疼!

翻開卷宗,首頁有幾個大字。

特大滅門碎屍案!

死者是一對小夫妻和一個嬰孩,一家三口。

死的太慘了!

一家三口的皮被完整剝下,還被釘在牆壁上。

血肉也從骨骼上被完全的剝離,分割成碎塊,骨頭被磨碎成骨粉……

你以為這就完了?

不。

被害人的血肉和內臟,被一塊塊釘在牆上的人皮上。

骨粉和血液做成塗料,粉刷在人皮,血肉,內臟上。

最後,形成了一副血肉之畫……

看到這裡,肖御驚呆了。

震驚兇手的殘忍與變態。

這是一個人類能做出來的事情嗎?

心裡變態扭曲到什麼程度,才能做到如此喪心病狂的地步?

那麼,警方抓到的犯罪嫌疑人是怎麼回事兒?

因為這個人當時昏睡在案發現場。

抓人拿臟,警方為什麼認定他是兇手?

首先,嫌疑人身在慘案現場。

其次,一家三口中的女性被害人,是嫌疑人的前女友!

狗血吧?

據警方調查。

嫌疑人前女友與嫌疑人兩年前分手,和嫌疑人的兄弟好上了。

雖然不是頭上青青大草原,但這種背叛沒幾個男人受得了。

正因如此,警方才懷疑嫌疑人有了作案動機。

報復!

但是,光懷疑沒用,需要真憑實據。

警方的證據是什麼?

案發時,嫌疑人接到前女友的簡訊,去了前女友家。

而後,出現了滅門碎屍案。

警方抵達現場,逮捕昏睡在案發現場的嫌疑人。

通過現場指紋、DNA、兇器、簡訊,以及作案動機。

查出一套完成的證據鏈。

嫌疑人被坐實殺人兇手的嫌疑人身份……

正因為案件太大,警方小心謹慎,加上嫌疑人極力否認犯下的罪行。

才像上級申請了測謊儀。

結果,不言而喻……

根據測謊儀給出的答案,嫌疑人極有可能說的全是實話。

尤其是關於犯罪經過,更是完全不知道。

連嫌疑人自己都說,他去到前女友家中,自己突然昏睡過去,等醒來后便被警察抓了……

麻煩了!

放下卷宗,肖御眯起眼睛。

是的,的確麻煩了。

假設嫌疑人的確不是做下這起案件的兇手,那麼只有一個可能。

有人栽贓嫁禍給嫌疑人,真正的兇手還在逍遙法外,連他是誰都不知道。

可是根據警方排查,通過小區內監控視頻,以及樓道內的監控錄像顯示。

被害人一家遇害的時間段內是在夜晚,只有嫌疑人一個出現在監控之內。

出現在被害人一家門前,在沒有其他人出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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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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