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2章 第二位逝者

第672章 第二位逝者

而且還成功地倒轉了兩位逝者的遇難次序,極大地增加了筆者與白曉之間偵查的難度。

兇手這一行為簡直是絕處逢生、聰明反被聰明誤,他不但以這一方式完成了似乎是天方夜譚般的殺人任務,而且加大了白曉和我的偵查難度,沒有,並沒有加大偵查難度,反而完全把我們的偵查搞得一團糟,從那時開始一步一步地走進了自己擬定的程序。

因為經過這件事後,白曉和我發現了103號房的遺骸,後來真的像兇手想象的那樣,誤把103號房遺骸看成是這間屋子的客,把它看成是第二位逝者。

但其實我們這樣想都是不對的,我們已經徹底陷入兇手的整套!

這整套完全可以說是十全十美。我甚至覺得兇手很可能把所有事情都算進去,即使是我跟白曉找到第二個死者之後的回應也會被考慮進去。

兇手極有可能早就料到我和白曉為避免讓別人驚慌,才沒有向第二位逝者發聲,如此一來,大家等於是各自堵上了查明真相的可能性,各自把自己蒙在鼓中。

然而所謂的計劃並沒有改變得那麼迅速,兇手就算算出全部,但他肯定沒想過,只有我和白曉還在找李麗,而且是個最不該找身體的傢伙,找到李麗!

這傢伙是老闆!

要說最容易一眼看穿兇手給我、白曉設的整套的話,旅館老闆也是這麼個男人,既然最清楚酒店的賓客們住哪一間房,只要一見到103號房死去的李麗肯定能看穿兇手的陷阱。

按理,上司不該找到李麗,畢竟上司沒有理由到103號房,加上上司的膽大包天,完全不該到我那裡好好白曉。

可有一件事卻如此離奇,本不該去103的上司,卻神出鬼沒地來找我和白曉並且見到李麗的遺體!

如此一來,上司看到李麗人頭時那異常表現也被解釋得很通順,當時他一定是發現李麗不是王曉的,連之後走出教室時都會回過頭來看看。.

但這樣又有麻煩了,老闆當時怎麼不把他的發現跟我跟白曉說?

其實這句話很能說明問題,為什麼老闆不把話說給我和白曉聽,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自己也沒有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非常簡單,當時老闆還沒搞清楚李麗怎麼就死於103室,加上不斷見到死者而引起的恐懼心理,估計當時老闆很可能認為他看錯了方向,這種情況非常正常,換做我會這樣做。

但老闆那時候還沒把握好,以後肯定會把握好的,畢竟他已經去世!

我們不妨認真回憶一下老闆們被害前是怎麼做的?

他還沒等兇手殺完,就按白曉和我的命令挨個屋子敲,把酒店裡的婦女全部集中在白曉屋裡,這期間他能看見兇手嗎?

一定是這樣吧,因為店主會被一間屋子敲到!

亦正因他敲門,才讓他有緣見到兇手,亦可以得知他在103室沒看錯,死者果然是李麗,不過巧合的是兇手亦由此得知他在上司面前敗露,大有上司死訊!

可以說殺上司這事兒,完全超出了兇手的計劃,但是兇手一定要殺上司,不然等上司發現我跟白曉在一起的時候,自己也完蛋。

「白曉!是這樣的。」

等我細心地把心事告訴白曉時,白曉同樣緊皺著眉,很明顯她已為我所感動,因我的話絕無不妥!

對上面這番猜測,前後想過很多次,把可能想得差不多了,沒找到不合適或不情願之處,因此很自信!

「警官,您,您這句話是不是過於主觀?」

而當我把心事告訴白曉時,對面坐著的小夥子卻帶著一分不好意思的微笑,然後開口說:「警官,您忘記了吧?老闆被害時我正如廁呢。我還有不在場證明呢!還有您和另外一屋子的賓客也看見了我!」

在筆者指正下,小夥子倒也主動提起老闆去世一事,似乎也想開脫。

而且他還沒說完,白曉就看著我,因為小夥子的話還說得過去,老闆被害時他的確有不現證,而且是人證,而且更巧合的是能夠幫助他作證的還恰好是我。

其實能幫助年輕人舉證的人不只我一人,家住107室的張橫就能幫忙舉證。

但當他說著這句話並帶著白曉一起看著我時,我只是冷嘲熱諷。

我很自然地就不被這道題問下去了,其實上司的去世,正好就是我把矛頭對準年輕人的一個重要基礎!

由於本人前幾次推理雖無可挑剔,但是有個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就是就算是103號房的死者不是王曉而是李麗也不例外,所以王曉究竟是何許人也?

當老闆已去世時,酒店裡其餘的人彼此並不了解對方,也就是誰很可能就是假冒李麗身份的王曉,只有我跟白曉!

這問題其實已經讓我苦惱了很久,可是一想到死者不是王曉而是李麗這回事,我便把酒店裡其餘4個人一一查了個底朝天,後來真的發現異常!

這種不正常的現象是年輕人才有的!

想想年輕人不在現場有哪些證據?

他不在現場證明就是如廁時依次遇到張橫與我,先是走著走著遇到張橫,再後來回來時遇到我,結果卻有3個毛病。

首先是年輕人如廁的原因。

這道題初聽起來可能有些荒唐,如廁天生就是為屎尿屁而來,不然還有什麼用呢,但是仔細一想才知道並不是這樣,因為這酒店雖小、房間雖少,但是每個房間里都設有單獨的廁所!

這樣的問題就出現在我上廁所時還遇到過年輕人,千萬不要忘記我上廁所因為白曉屋裡有很多人,而且全是女性,我覺得真的不太方便,加上自己要吸煙,於是就到過道公共廁所。

但是年輕人都一個人住進了屋裡,為什麼要把屋裡獨立的廁所放著不使用,而一定要到過道公共廁所呢?

這句話首先無法解釋,年輕人首先暴露出了疑點。

第二問與疑是時間!

張橫來到前台打來電話時,時間為晚上11點半至11點40分,期間遇到了上廁所的小夥子,鑒於小夥子家住102室,張橫家住107室,廁所剛好位於107方向,於是兩人一出門一進門,偶遇成為可能。

不過要記住,兩人見面時間是:11:3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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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開局烏龍竟然挖了自家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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