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遠鎮夢魂】日記末尾的證據,大義滅親的壯舉

第9章:【遠鎮夢魂】日記末尾的證據,大義滅親的壯舉

通過分析兩名犯罪嫌疑人的筆錄可以得出宋妍案的主要案件經過如下:

宋妍作為靈波網站炙手可熱的作者,打算更的作品出現了創作瓶頸,於是男朋友趙旭文提議去遠鎮找找靈感,兩個人卻無意闖入密室,發現了宋琳琅的屍體,伍春光撞見后第一時間將趙旭文滅口,而宋妍這些年來一直被鄭先耀當作宋琳琅的影子,鄭先耀待她極好,甚至每個月都給她卡里轉錢,礙於兩人微妙的關係,伍春光沒有直接下手,而是打電話和鄭先耀商議對策,最終決定留宋妍活口,為了不讓她逃跑,伍春光將她的衣服扒光,不曾想宋妍慌亂之中還是帶着趙旭文的手臂逃出了密室,並於7月12日被環衛工人在垃圾箱發現。

另一邊,在林峰的威嚴下,伍春光對他這麼多年所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

時間回到2000年,罪犯伍春光在經歷了另一半的背叛之後開始裝傻,於是開始了他慘無人道的計劃:

伍春光先是在遠鎮景區里蹲點,專門挑年輕的女孩子下手,並假裝自己是弱者需要幫助,然後以自己重要的東西掉進井中自己不方便下去撿為由將善良的女孩們誘騙到井底的密室,對其進行囚禁,甚至侮辱,再到後來的供人玩樂以此牟利,本來以為可以一直按計劃行事,卻意外被情場失意鄭先耀發現,為了不讓事情敗露,於是慫恿他囚禁宋琳琅,並為了順利得到鄭先耀的身份,利用他的弱點讓其殺害鄭先和,從此鄭先耀被拉下水。

後來失蹤的人越來越多,伍春光迫於壓力,無奈之下將她們放出,並拍下私密照片要挾其要對一個月內發生的所有事情保密,少女們年輕沒有法律意識,受害者的父母們人怕自己的的孩子被人指點,更怕上面的勢力,最終都選擇了沉默。

伍春光眼看着搖錢樹一個一個都被放走,恨得牙痒痒,此時他有了一個更喪心病狂的想法。

他決定對宋琳琅下手了。

伍春光故意透露鄭先和愛人的消息給鄭先耀,讓她殺其滅口,宋琳琅為了救她決定和鄭先耀同歸於盡,推搡間,鄭先耀沒控制好重心把刀插向了宋琳琅,宋琳琅也拔出胸前的刀刺向了鄭先耀,最終兩個人都倒在血泊里,醒來后皆以為對方被自己殺害,卻不知道這一切都是伍春光的陰謀。

後來伍春光故意讓鄭先耀誤會是鄭先耀殺死了宋琳琅,並以為他保守秘密為由,多年間不斷脅迫鄭先耀協助他做灰色交易,為了得到權貴的協助,伍春光佈局了一個「狸貓換太子」的計謀,讓長得和鄭先和幾乎一摸一樣的鄭先耀頂替了鄭先和的身份行走在商場之間,自己則以鄭先耀的身份活着,完全掌控庭風民宿的經營權,美名其曰為了修繕民宿,實則為了建密室,讓庭風民宿在黑暗之下成為權貴人員的密談之處。

而宋琳琅作為伍春光利益的中心,每天都承受着屈辱的折磨,最後絕望自殺。

可悲的是鄭先耀時至今日才知道,是自己親手把愛人送上了達官貴人們的床。

審訊到最後,伍春光還是一副趾高氣昂的姿態,把自己被捕的原因歸於鄭先耀,怪他當時沒有殺宋妍滅口,導致宋妍逃出,還牽出陳年大案。這種人,視生命為草芥,死不足惜。

謎霧終於散去了,罪犯也終將為他們的犯罪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而陳晨,也該給宋琳琅一個交代了。

審訊結束,陳晨敲響了林峰辦公室的門,雙手把宋琳琅的日記本遞給了他,並檢舉了她自己的外公,

高陽市前公安局長宋清林,也就是宋琳琅在日記本里提到的父親,鄭先耀,伍春光等人的保護傘。

有些出身,是選擇不了的,但有些正義,是必須要維護的。

無意之中,陳晨發現宋琳琅在日記的最後一頁,敘述了自己的身世之謎。

有朝一日若有人見此日記,望你能為我伸張正義。

我是宋琳琅,我的父親宋清林是高陽市公安局局長,但我卻見不得光,因為我是他的私生女。

那一年我22歲,本來是給我那從未謀面的姐姐預定的旅遊行程,她卻把腳扭傷了,於是這等好事就這樣便宜了我。我本以為我將享受名媛的生活,可我卻受盡了畜生的折磨。

在遠鎮,我以為我遇到了我的真命天子,可是他卻當着別人的面凌辱我,還殺了無辜的人,我幾乎要瘋了。

後來我決定和他同歸於盡,以為能就此得到解脫,沒想到我又掉入了另外一個深淵。

我被人囚禁在暗無天日的密室,被人玩弄長達五年的時間裏,我都過着煉獄一般的生活。我始終抱有一絲希望,我期待我的父親能來尋我,帶我回家,哪怕我是私生女,我仍然希望他能做一回我的父親。

每天會有不同的人來,他們身份各異,有達官顯貴,有鎮上的單身漢,我就像牲口,淪為賺錢的工具,被人擺弄著。

那一天,我在被囚禁的密室里聽到了父親的聲音,以為馬上就能出去了,可是父親並是來救我的,也不知道我被囚禁在庭風民宿,我極力想喊,但是嘴卻被堵住了。不管我再怎麼用力卻只能發出「嗚嗚」的聲音,他明明發現了不對勁卻並不在意,以為是小情侶間的玩鬧。

我記得很清楚,他身邊的人說「現在的年輕人是越來越開放了啊!」他聽完后笑的很大聲,我聽着也覺得很噁心。

禁錮我的那根鐵鏈我沒日沒夜地磨,最終它成了一把利刃,我用它刺穿了自己的心臟,那一瞬間,絲毫感受不到疼痛,比起這麼多年的遭遇,根本就不算什麼。

血很快流到了腳邊,我漸漸失去了意識,終於得到了解脫。

末尾的筆跡越來越潦草,甚至帶有血跡,就這麼寥寥數字,就是宋琳琅在這個世界上的全部痕迹了。若不是臨死前拚命把日記藏在庭風民宿101號房床底的夾縫裏,這個真相將永遠成為秘密。

明明這麼明顯的證據,當年卻沒人有去查,這其中隱情恐怕只有陳晨那位曾經身居要職的外公最為清楚不過了。

真相浮出水面,兇手全部落網,陳晨也被告知成功轉正。

刑警大隊的同事們有祝賀陳晨的,也有問陳晨破案技巧的,陳晨突然想起了在夢裏度過的遠鎮的那幾天,如有神助,或許在夢裏遇見的那些人都是逝者不甘的靈魂吧!

可是這樣的遭遇說出來應該也不會有人信,說不定還會覺得陳晨是裝神弄鬼,是不肯傳授技巧的說辭,陳晨只得回他:「可能是老天有眼,惡人終將食餓果。」

大義滅親的壯舉做起來很爽,但案子破后的陳晨有家不敢回了,她不知道該怎麼面對母親,刑警生涯的第一案,就把她的父親送進去了。

陳晨只能在小區里漫無目的地走,天慢慢暗下去了,抬頭突然望見天空中高懸的明月。

遠處路燈下有個男人在畫畫,身形熟悉,似乎在哪裏見過。

陳晨湊過去看,畫者的畫面還是那樣,女主滿眼星河,男主含情脈脈。

「你覺得這是初見動心還是定情之夕?」男人突然問陳晨。

「是初見動心吧!」陳晨答。

路燈下他們相視一笑,像認識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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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有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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