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路邊的男人不要撿26
顧瑾兩剛好請假狀態,所以,顧瑾打算明跟顧父外頭吃飯,然後再送顧父回。
睡覺,顧瑾把原主早就買好的名牌衣交給了顧父。
件名牌衣價格菲,原主省吃儉用存了將近一年,才買的。
因為明恰好就顧父的六十二歲生日了,原主自然早早的就買好了禮物。
原劇情,件名牌衣也成了沈修言污衊原主顧父的關鍵物品。
也因此,那些瘋狂的吃瓜群眾,網斷的發各種辱罵聲。
說原主顧父肯定私底收紅包的庸醫,根本就沒一丁點兒的醫德,種就社會的敗類,配當救死扶傷的醫生。
固執的認為,科研員從醫員,或者其相關部門的,就應該著窮苦的生活,就應該把一切,包括生活物質,都留給別。
管那些付了多少,更乎每當災難臨,誰沖了最面。
只覺得,那些既然了名聲,就應該擁享受的權利。
即便穿了好幾位面,顧瑾也始終無法明白,那些的想法,什麼依據。
覺得,科研員就應該免費為民研究東西,就應該報酬。
覺得,救死扶傷的醫生護士就應該無私奉獻,連工資都該。
認為,管醫生還科研員,又或者警察蜀黍,吃的喝的用的,都從百姓納的稅里的
所以,既然那些立誓為民服務,怎麼以花納的稅?
甚至還覺得,國家就該收稅,因為另外一種意義的剝削。
:覺得,只覺得。
顧瑾:長得咋地,想得倒挺美。
那些吃瓜群眾一心只認為自己的那些覺得才真理,才正確的。
卻從想,科研員也肉做的,也吃喝的,沒報酬,難成坐等餓死?
也從會想,醫生護士確實該救死扶傷,但,沒工資,怎麼生存?
更從想,警察jun為付了多少。
只看到哪科研員拿到了多少獎金,哪醫生買了什麼。
種認知,就令感覺到莫名的悲涼。
即便件名牌衣以後很能會跟原劇情那樣,成為攻擊顧父的「利器」,顧瑾也怕。
所以,顧瑾並會因為,就讓原主的禮物蒙塵,原主對父親的回報,又什麼恥的事情,憑什麼送呢?
顧父顯然看了手裡的件衣價值菲,說:「孩子,買做什麼,就生日嘛!咱家順便吃頓飯就行了,件衣明兒退了吧!」
顧瑾回:「爸,您一直把最好的都留給,而卻從沒給什麼,件衣,就算做女兒的一番心意」。
顧父:「瑾啊!只兒女好好的,做父母的也就別無所求了」。
顧瑾說:「好了爸,您趕緊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