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回不去了

第3章:回不去了

是啊,駱雲創業十五年,這十五年中他把苦頭都一一嘗過了,還沒來得及好好享福,他是絕對不願意待在這種地方的。

雖然有了美女老婆還有孩子,但這些跟自己的財富相比遠遠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駱雲吃完飯已經八點多了,從廚房中出來之後,他看見門口的小床上正熟睡的母女倆,他們睡的床比自己的還要差。

記憶湧入腦中,駱雲得知,寧穩穩在這段期間總共打了兩份工,從早少五點到十二點,一點到七點,上午服務員,下午去廠子,而且還是替別人上的。

這個年代的經濟相對於二十一世紀是遠遠不能夠相提並論的,如果說這個世紀的經濟相是一條正在崛起的龍,那麼二十一世紀已經是頂峰的巨龍!

上午寧穩穩的收入是3毛錢,而下午替別人在廠子裏工作,工資稍微比上午多點則是1塊。

雖然是替別人在廠子裏上班,但是這樣的機會也是寧穩穩當時求了人家好半天,人家才願意的,不要看只是替工,只拿其中一部分工資,但是這樣的替工也是許多人都願意去做的。

駱雲看着母女倆,嘆了口氣,小聲喃喃道:「果然你們要是沒了駱雲,估計...哦不,肯定生活過得非常幸福吧」

駱雲拿起剛才找出來的兩根電線,他看着著兩個電線,雖然有點老破,但他覺得這點並不會有傷大雅,反正能把自己電著就行。

兩頭線接好,再接了一盆水,駱雲放到地上,雖說駱雲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但還是有一點畏懼的。

如果成功了那麼自己就會回到原來的世界,要是失敗了?可能自己會被電死先不說,這下自己也沒了!

一不做二不休,他自己雖然對這種事情沒有把握的成功率,但是他自己也絕對不要待在這種地方。

既然可以來到這裏,那就說明自己還是能回去的,但最可怕的是,自己突然沒有了生命特徵,醫生判斷自己死亡后,直接把自己火葬或者埋到地下。

「要是只是在地下還好,但要是被燒成灰,那可就是真正意義上的完蛋了」

現在駱雲只是希望那個世紀的醫生還不要放棄自己,等他回去了一定會重重的投資哪家醫院的,但前提是能給自己掙到錢!

兩線往水中一插,伴隨着「噼里啪啦」的電流聲,從線上蔓延到駱雲的身體上,沒等他來得及反應,自己便倒在了地上,嘴上還喃咕了一句:「終於能回去了!」

說罷,駱雲便電的暈在了地上。

這個年代的城市中夜晚還是非常的安靜的,沒有汽車的鳴笛聲,只有那讓人舒服的環境,隨着時間的推遲,月亮緩慢的升起,透過窗戶照在了駱雲的身上。

駱雲睜開雙眼,身體上還有被剛才的電擊所殘留的不適應,他模糊著看着旁邊的環境,激動的說道:「我終於回來了嗎?」

「不!並沒有!」

駱雲徹底看清,原來自己還是在這個破舊的廚房,這個破舊的年代,駱雲抱起雙腿,頭捂在了腿上,他哭了......

是啊,創業十五年,建立了偌大的商業帝國,夠他幾輩子的衣食無憂,還沒來及享福,自己就要遭受這樣的對待,他也不懂自己哪裏做錯了。

從小駱雲便有遠大的抱負,他不想同齡的孩子一樣,十幾歲,與他同齡的孩子只知道玩,但是他卻看起了名人志,看那些富豪們如何發財的。

他的普通大學也是自己故意考上的,

因為他想要獲得一個名聲,「普通大學也能出企業家」這對於他來說,並不是恥辱的記錄,而是他人生的一個起點。

他終於成功了,卻等待他到來的確是這樣殘酷的現實。

他哭了幾分鐘后,就不在掉眼淚了,他不在回憶著過去,而是想着剛才,駱雲成功他自身有一個很好的名言那就是「從壞事身上找好的」

雖說剛才駱雲被電擊,並沒有回到原本的時代去,但是從這裏他卻找出來對自己的好處,那就是自己沒有被電死。

那根破舊的電線導致了電流的輸送與電壓,而現在這個時代,電源的電壓僅僅只是用來給電燈送電,並沒有太大幅度的電壓。

這對於駱雲來說就是從壞事中找好的,永遠不會為了這些而擾亂自己的心情,但是自己的身體還是有一些疼痛感,把地上這些東西收拾好后便躺倒自己的木板上迷糊的睡下了。

還沒有天亮,駱雲就能聽見門的開關聲,他知道寧穩穩去上班了還帶着孩子。

寧穩穩自己不願意把駱煙留在家中,因為她知道,要不對孩子打,要不就是把駱煙自己丟在家裏,寧穩穩自然是不放心。

所以三年中,上班下班都是寧穩穩獨自照看駱煙,並且經歷了昨晚駱雲突然改變的態度,這讓寧穩穩也很不安,更不能把駱煙放在家中,生怕駱雲喪心病狂起來把駱煙賣掉。

駱雲自從昨天晚上從寧穩穩的面容知道他在想一些什麼事情,他從商這麼多年,已經可以從人的臉來分辨出事情了。

駱雲本想替他先照看一下,但是這種情況暫時什麼都不動比較好,而且他現在身體還隱隱作痛,並且他還在思考着能用什麼辦法回去。

十一點多,駱雲從飢餓中醒來,走出屋門,發現桌子上有一碗涼掉的米粥,也並沒有去熱一下,猛地灌進了肚子中,才緩了點肚子。

駱雲能清楚的覺得這點東西遠遠讓自己飽起來並不夠,來到廚房后又想到了這裏並沒有什麼吃的。

這個年代雖說已經有冰箱了,但是這種情況的家庭連菜都買不起,還拿什麼來買冰箱,駱雲從記憶中知道,自己之前吃的什麼而那母女倆吃的什麼。

寧穩穩一天兩次工,一個月可以掙到39元,這些足以夠這家的開銷,可駱雲還是從寧穩穩的手中拿錢,一次就拿一百多,不給就要打!

駱雲看的出來,死去的駱雲自己每日請那些狐朋狗友去館子裏喝酒吃飯,稱兄道弟的純粹只是拿這個白痴當飯票。

而那對母女自己並沒有從駱雲的記憶中知道過什麼日子吃什麼飯,但單從昨天晚上,駱雲就早已想到,那對母女每日都以稀飯窩窩頭鹹菜度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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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90年當全球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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