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這人都不如掛牆上的時候
「好。」搖星迫不及待應聲,心頭蔓延尷尬,鬆了口氣,「那,芷秋姑娘,我告辭了。」
芷秋點點頭,駐足看着馬車走遠。
直到進門的時候,腦海中還是剛才那個容貌清秀的高大侍衛。
她回頭看了一眼,馬車已經不見影兒了。
......
回酒樓後院。
在她住的閣樓里換完衣服,又卸掉妝容,恢復了那個精明幹練的酒樓管事婆的模樣。
這才聽小廝說,阮侯爺他們今晚沒有回莊子裏,都在酒樓住下了。
她又連忙問原因,小廝說的也是含含糊糊。
「沈公子下午的時候,好像跟侯爺吵架了,兩人在廂房裏砸了東西,侯爺很生氣,沈公子都快哭了。」
「等吵完架,天色漸晚,說是路途昏暗,便不往城邊莊子裏去了。」
「竟然有這種事?侯爺不是會無故發脾氣的人。」芷秋皺眉,人在她管理的酒樓下榻,總是要去看看的,「準備一桌好菜,我去瞧瞧。」
「是,姑娘。」
......
與此同時,樓上的廂房裏坐着四個人,桌上擺着瓜果糖糕。
面無表情但目泛柔色的狼姆。
沒心沒肺纏着狼姆喂糕點的阮糰子。
神情落寞,迷茫無措的沈樂安。
以及扳著一張臉,像是一桌人都欠他銀子一樣的阮雲華。
沈阮兩人的事情,還得從下午明棠走了之後說起。
——
下午的時候,明棠領着阮芷秋離開酒樓,狼姆領着嗷嗷哭的阮糰子出門去街上買好吃的。
閑下來的阮雲華,自己坐在廂房裏,不自覺就想起來剛才在後院晾衣服,一瞧見他就跑掉的人。
於是他便派人去找,總想問問那人為什麼要躲着他。..
不是說喜歡他嗎?喜歡就躲著?
等小廝把手裏提着花燈的沈樂安叫回來時。
臉龐漂亮的少年衣着鮮艷,臉上對着幫他開門的小廝道謝,明艷笑容還掛在嘴角。
只是這笑容一看見他的時候,便收了不少。
阮雲華一愣,心說怎麼回事。
這人一瞧見他就不笑了,還略帶緊張的,規規矩矩走到一邊坐下了。
他坐在茶桌邊,紅衫少年就挑了個最遠的位置,坐在茶桌另一邊的軟榻旁。
看着還委委屈屈的模樣,阮雲華心底一股無名火兒噌的冒出來了!
他能把他吃了嗎?
躲那麼遠!
下午給人姑娘洗衣服的時候,可不是這樣的。
「你們都出去!」
阮雲華不耐的朝着門口幾個小廝說話。
小廝們嚇了一跳,一貫溫文爾雅的侯爺,很少有這樣暴懨模樣。
沈樂安也更緊張了。
不久之前,他才剛跟這人表白心意,是鼓足了勇氣的。
但對方並沒有給他回應,甚至十分冷漠的說不讓他往後再碰觸他。
那不就是嫌棄的很,還很討厭他的靠近嗎?
他剛剛出去逛了一圈,獨身一個人在河邊站了會兒。
看着平靜的湖面,他對自己說,這樣的結果也不是不能接受。
當初跟着出來的時候,他的心愿僅僅是每天能看見那人。
表白心意完全是個意外,放在從前,他想都不敢想。
有朝一日竟然能親口對侯爺說「喜歡你」這三個字。
最後沈樂安想清楚了。
自己不能太貪心,既然當初只為了跟出來能時時跟人見面。
那現在已經達到這個程度了,他不能再想要更多了。
這會讓人厭煩自己。
所以,他從剛才被小廝找回來的時候,一進廂房就很自覺的跟人保持距離,生怕被討厭。
可不知是怎麼了,那人突然就生氣了,莫名其妙的。
這讓他心底更緊張了,恨不能逃離這間屋子。
他該說的不該說的都說完了,既然對方沒有接受他的心意,不是應該很自覺的不再提那晚難堪的告白場面嗎?
可是......
阮雲華走到軟榻邊,側身坐下,單膝翹高,踩在紅衫少年坐着的寬大椅子一側。
張口第一句話就是——
「不是說喜歡我嗎?剛才在後院為什麼要跑?」
「......」
沈樂安尷尬的都快窒息了,身子往後縮,緊緊貼著椅背,甚至想找個地縫兒把自己藏起來。
沒有人會這麼直白問出來的!
阮雲華看人不說話,沉着臉又問:「你說喜歡我,為什麼要跟芷秋牽扯不清?」
「啊?誰?」沈樂安倒吸一口涼氣,一個勁兒搖頭,「不,不是,我沒有......沒有跟芷秋姑娘......」
阮雲華猛地湊近了些:「可我就看見你們有說有笑的,你告訴我,為什麼一瞧見我就跑?」
「......」
沈樂安臉色爆紅,看着湊到他臉前,相距不過一個拳頭的人,急忙轉過頭,看着旁邊。
要怎麼說啊,怎麼說看見他會覺得尷尬,並且很不好意思。
所以直接跑了。
別問了別問了,沈樂安在心底大喊。
「沒......沒跑,我出去拿,拿花燈。」
「哦。」阮雲華從人緊張出汗的手心裏,把那隻抖個不停的花燈拿過來,是一隻金色的錦鯉彩燈,他看了幾秒,突然說:「特意給我買的?」
「?」
沈樂安瞪大眼睛,下意識搖頭:「不是!隨便買的,不是給你的。」
告白都被嫌棄了,他哪兒敢給人送花燈啊。
阮雲華又氣了,臉色陰沉,捏著花燈問:「你說的喜歡我,你喜歡我,不該給我買花燈?」
「......」
怎麼又來了!
沈樂安尷尬的喘不過氣,視線飄忽不定,說:「侯爺要是喜歡,我,我再去買,外面很多花燈,很多,很便宜。」
這話的意思是,阮侯爺這麼有錢,要多少花燈都可以。
「那這隻呢?」阮雲華提了提手裏的金色錦鯉,小錦鯉晃晃悠悠,跟主人一樣可憐巴巴,被人提在手裏,「這隻你打算送給誰?」
「......」我就不能自己買了拿着玩兒么。
當然,沈樂安不敢說,他側着臉,垂下眸子回答:「侯爺要是喜歡,便拿去吧。」
這種金色的錦鯉彩燈,滿大街都是,又不是什麼稀罕東西。
阮雲華挑眉:「一隻破燈而已,值得叫我喜歡?」
「......」
沈樂安總覺得這是話裏有話。
興許在喜歡的人面前,對方的每一句話,甚至是每個標點符號,都會忍不住琢磨一遍。
一隻破燈而已,不值得叫侯爺喜歡。
就像普普通通的他,不值得叫人喜歡啊。
沈樂安好難過,但他不敢說。
這人離得太近了,嗚,好想跑。
接觸后,越來越覺得這人都不如掛牆上的時候,他覺得自己只看臉就夠了。
不想跟人接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