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價值連城的屏風
按照種花家的習俗,大年初一到親戚家拜年的時候。
糜家沒什麼親戚,就算有也找糜雪去了,但是,蒼家的親戚就多了。
偏巧,今年蒼家分家,不是什麼好事,下頭的人唯恐自己沾惹麻煩,能不來的也就不來了。
所以,從大年初一開始,蒼儒瀾就開始,將他大哥交給他的倉庫里的東西,一點點全部搬進無盡倉庫里。
憑藉蒼儒瀾現在的功力,從外頭把東西直接搬進無盡倉庫,要費很多精神力,尤其,有不少大件的東西,搬一次,就耗費了全部精神力。
蒼儒瀾只能不停的泡溫泉修復精神力,然後,爬起來搬東西。
看到他如此折騰自己,糜詩心軟了。
「你這倉庫在哪呢?我幫你搬吧!」
「在郊區中心路93號。」
糜詩叫了個保鏢,就出門了。
半個小時后。
「你去車裏等我吧,要是,有事,我打電話給你。」
「……是。」
糜詩敲開了倉庫門,倉庫里燈大亮,只有蒼儒瀾一個人,桌子那還有幾個盒飯。
糜詩上前給他倒了杯水。
「這都是你吃的?」
蒼儒瀾吃盒飯,天上的太陽掉下來了。
末世初期時,物資比較豐富,蒼儒瀾會做飯,做的都是營養均衡的飯菜,像什麼盒飯,他從來都不屑,他總是說那是垃圾食品,每天堅持自己做飯,一天三頓,一頓不拉。
但是,慢慢的物資匱乏,他也慢慢的接受了。
「嗝~」
「吃飽了?」
蒼儒瀾點點頭。
糜詩拿出垃圾袋,將東西收拾乾淨,盒飯落在一起。然後扔進垃圾桶里。
蒼儒瀾擦擦嘴,準備接着搬。
「你這還有九十多倉,你這樣折騰自己,東西還沒搬完,你人就崩潰了。」
蒼儒瀾沒吭聲。
「你剛吃完飯,就去做體力活,怕是要得胃病,你坐着,我來搬。」糜詩不容置疑的說。
蒼儒瀾看了氣勢凌人的糜詩,終究沒敢反對。
「……好。」
糜詩撩起袖子,抱着箱子,開始鎖定無盡倉庫。
「進。」糜詩在心裏說。
手裏的東西瞬間出現在倉庫里。
「你們家每個倉庫都多大?」
「有大的有小的。」
「小的就像昨個那個,在蒼家老宅的地下室。」
「這個算大的了。」
「這一百個倉庫不在一處嗎?」糜詩將一個大約兩米的箱子放進來無盡倉庫里。
「不在,每個倉庫都有單獨的位置,在蒼家倉庫里儲備東西,是為了防止,蒼家生意失敗,留給兒孫東山再起的資本,不過,最早的說法是為了復辟清朝。」
「這一百個倉庫有多少是在國內的。」
「十個在京市,十個在海市,十個在北市。」
「有二十個在米國,有三十個草國,還有二十個在瑞國。」
「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裏,老祖宗的智慧呀。」糜詩嘆息道。
糜詩終究是經歷過末世的人,精神力比蒼儒瀾強多了。
搬二十件東西,才去泡溫泉。
這個倉庫確實很大,足足佔地,而且放的都是大件東西。
糜詩粗略的估計了一下,這裏大概件。
蒼儒瀾搬了一百來件,糜詩已經搬了一百來件,還剩四千多件。
糜詩欲哭無淚,這也太多了吧,再說還有九十八間倉庫呢。
糜詩翻了翻蒼老大給的地址,發現,有的在城市,有的在鄉下,有的在沙漠,還有的靠近北極。
「這都能收藏些什麼呀,我能看看嗎?」
「搬進去再看,你在這拆了箱子,不好弄。」
「好。」
糜詩就好奇那個兩米多高的箱子裝的是啥!
進了空間直接,把那個東西放在了客廳里,小心翼翼的打開,外頭是木箱子,打開后是用棉麻布包裹着,拆開棉麻布,是油布紙,包了好幾層。.
拆開后,是棉被,幾層棉被包在上面,用繩子困着。
把棉被拆開,是絲綢布,包裹着。
這絲綢是錦。
「錦,其價如金。」
錦的生產工藝要求高,織造難度大,它是古代最貴重的織物。
用錦包裹的東西,必然比錦更珍貴。
糜詩小心翼翼的拆開七八層錦緞,然後放在一邊,這可是好料子,糜詩的任何一件衣服的料子,都不如這個好。
最後,這才顯露出廬山真面目,這是一面巨大的翡翠屏風,應該是用於水中的。
古代溫泉大多數都是天然的,不像現在,直接開山鑿路將水引到很遠,古代王公貴族想要泡溫泉,為了隔開男女,就用水上屏風。
將屏風放在溫泉中間,就可以了。
這屏風通身翠綠,幾乎看不出雜質,兩面都雕刻着畫,那畫雕的鬼斧神工。
「太漂亮了。」
「咱們放在溫泉里吧。」蒼儒瀾看着這屏風說。
「……好。」糜詩不大願意說了好,美人出浴圖沒了。
「嗚嗚嗚。」
但也不能表現太明顯,蒼儒瀾膽小,回頭給他嚇跑了怎麼辦。
本以為屏風在水中會有點浮力,要是不穩,糜詩可以借口不放,誰知道放進去穩穩噹噹的,一點沒事。
因為,空間已經認可了糜詩和蒼儒瀾,所以,兩個人不願意這翡翠屏風被空間吸收,空間也就沒法違背他二人的意願了。
蒼儒瀾的精神力似乎越來越強了,上一次只放了二十件就累了,這一次居然放了四十件,才開始打坐。
糜詩看着高興也很失落,她和蒼儒瀾似乎離的越來越遠了。
兩個人忙活了一整天,搬進去,兩千件。
蒼儒瀾不打算回去,糜詩也只好陪他。
「吳媽,晚上我不打算回去了,不要做我的飯了。」
「……好,只是,二小姐,女孩子在外面過夜是很危險的。」
「不要緊,惹上我,危險的是別人。」
「……好。」
吃過晚飯,蒼儒瀾小小的休息了一下。
他連睡覺都在溫泉里,幸好溫泉水不是普通的水,不然,他的皮非泡掉一層。
即是這樣,他的指尖都有些發白了。
糜詩不知道他發的什麼瘋,也撬不開他的嘴,問發生什麼事了。
只能陪他一起瘋。
糜詩覺得這是值得的,能每天看到他,怎麼樣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