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所謂因果

第77章 所謂因果

天界時間流速與凡間不同,待青年被送往下界時,業火已在人間肆虐數日,無數凡人流離失所,痛不欲生。

林向南背著手站在青年身後,眼前是被烈火席捲過的荒野,地上儘是焦禿的痕迹,周圍瀰漫著刺鼻的糊味,沉重而悶熱的空氣與嗆人的煙灰一同壓在身上,直叫人透不過氣來。

這場景如此熟悉——簡直與他曾在那繁山經歷過的幻境如出一轍。

他這才恍然想起這二者的相似之處來,一樣的天降業火、同樣的連日不滅,凡人絕望奔逃,他置身其中,卻毫無辦法。

林父林母的音容笑貌還歷歷在目,幻境中所體會過的絕望和無措也仍刻骨銘心,那段經歷只肯給他短暫的歡愉,又殘忍地讓他將一切都親手葬送……

他本以為那些只是虛假的構想,可如今看來,幻境中的種種,竟皆是依照著曾經真實的背景所構建。

林向南彷彿已經聽到了幕後之手充滿諷刺的嘲笑。

——看看吧,無論是現實還是幻境,你都救不了他們。

天生神體有什麼用?實力傲人又有什麼用?無論如何,你都只能像幻境中一樣,徒勞地看著凡人於苦海中掙扎。

絕望嗎?

無助嗎?

可這就是事實。

真相本就如此。

……

若直到此刻,林向南再猜不出那幕後黑手,他便是真的腦子有問題了。

知曉當年發生之事,又有足以讓褚雲閑察覺不出問題的實力,想方設法阻止他恢復記憶,懂得選擇那樣的幻境來擊潰他的內心……滿足這些條件的人,除了那乾坤神官衛謙寧,便不可能再有別人了。

可唯獨有一點林向南想不明白,若想將當年的真相徹底埋葬,他區區一個凡人,衛謙寧為何不直接殺了他,何必如此大費周章地阻止他恢復記憶?

難道還有什麼別的原因?

不過在回憶發展到那一步之前,他的問題註定得不到解答,畢竟眼下於青年來說最為重要的,是如何挽救這場因業火而起的災禍。

林向南看著青年四處奔走,一處處地施法將地上肆虐的業火收回體內,幫人挖被埋在燒塌房屋下的親人,背著體力不支的小孩前往避難的山洞,替走不動路的老人搶救被燒毀的房屋……

時日一久,往日恣意瀟洒的青年已是風光不再,他拼了命地救人,挖得十個手指見了骨頭,跑得兩隻布靴露了腳底,身上的衣袍早已髒得分不清顏色,可即便如此,這場曠日持久的大災,也並非是他一人蚍蜉撼樹般的行為便能挽救的。

就這樣不知疲倦地奔波了不知多久,有次路過某個被燒毀的村莊時,青年突然聽到了幾聲微弱的呼救。

這一帶受災嚴重,業火肆虐多日,青年在此處尋找數日,也仍未找到幾個活人,眼下突然聽到久違的呼救聲,不由得精神一振,立刻往聲音傳來的地方飛去。

這些人被困的地方像是一個賣畫的鋪子,周圍七零八落地散著不少被燒毀的畫卷,雖有些破爛,但也仍能看出那些畫的傳神精妙之處。

阿閑應當會喜歡這些吧。

青年一時有些晃神。

然而事態緊急,他只匆匆掃了幾眼,便立刻挽起袖子道:「馬上救你們出來。」

畢竟是有法力在身,不多時,這些人便被他從廢墟下挖了出來,其中有老人也有幼童,看起來像是躲在此處避難,卻不幸被倒塌的房屋困在了裡面。

為首的人一副斯文的書生模樣,方才呼救聲便是來自於他,雖然已經虛弱得快要站不住,但他仍堅持著朝青年行了一拜禮,真心實意地道:「多謝恩人救命之恩。」

恩人?

青年不由得苦笑,他一個贖罪之人,哪裡當得起這個稱呼?

那人見他久不答話,又想起剛剛見他有揮手便移屋滅火之威能,小心翼翼道:「我見您周身氣勢不俗,想來定是位了不得的大人物,不知……可否有幸得知您的名諱?」

「如您所見,我是個畫師。」見青年面露疑惑,男人指了指腳邊散落的畫卷,有些局促地撓了撓頭,解釋道:「畫技雖談不上精妙絕倫,但也勉強賣得出去。此番得您幫助死裡逃生,我也只有這門手藝能答謝一二。」

說著,只見他從地上撿起張尚未完全毀壞的紙來,隨手拾了塊木炭在紙上塗抹,不過寥寥幾筆,一個容貌俊朗的青年便躍然紙上。

男人收起木炭,頗為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指,又道:「若是我有幸能活到災禍結束那日,便將您的畫像供奉起來,世代傳承下去。所以我這才想問問您的名諱,以供後世稱呼。」

青年沉默半晌,突然伸手將那人手中的畫抹去,啞聲道:「別畫長相,畫個背影便是。」

「至於稱呼……」像是想起了什麼開心的事,青年許久不曾牽動的嘴角難得地彎了彎,目光也隨之柔軟下來,他視線掃過在場眾人充滿感激和敬畏的目光,一字一頓地道:「我乃天界坎離,因不忍人間遭此大災,特下此界救爾等於水火之中。」

所謂因果,冥冥中總是自有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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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地府判官暗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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