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不是人,車不是車,那是什麼?

第二章 人不是人,車不是車,那是什麼?

李有才記憶猶新,那一夜,爺爺暴怒拔劍,桃木製成的劍鋒,竟然鋒利無匹,他飛身人群之中,所當立破,以一敵百,叫喊聲伴著鮮血,猶如花灑一般,漫天而舞。

可是對方人數眾多,八眼男人也在人群外圍,不斷的用仇視狠毒的語言,鼓勵他們繼續奮不顧身的戰鬥。

眼見著爺爺被茫茫的人群包圍,圈子也越縮越小,就在危機時刻,五道雷光衝天而起,一聲驚天炸裂之後,人群便猶如撒豆般,倒飛出去,湖裡,岸邊,樹上,草叢間,到處都是跌落的人影。

而八眼男人,也不知何時起,悄然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那一夜過後,爺爺便背著他,走出了大山,遠離了那個被鮮血染紅的村莊。

途中,爺爺放下李有才,從懷裡拿出了一本書:「這本書,叫做『天道雷訣』。」又摸處了一張黃色紙張的符籙,一併遞過來:「這張符,叫做『雷霆符籙』,它的威力,你應該見識過了。」

李有才定定的看著這兩樣東西。

「拿著!」爺爺用力的遞上前:「你要記住,這兩樣東西,絕不可輕易示人,世道險惡,若是被別有用心的人,探查到這兩樣東西在你手中,必會不惜代價的來取,所以,你也要不惜代價的保護它們,而保護它們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能被別人知道,明白了嗎?」

爺爺面對年幼的李有才,儘可能的把話說的明白,好讓他聽懂。

「哎……爺爺對不住你啊……那夜村中之事,我實在是迫不得已,只是那群村民之中,必然混著妖怪,本想慢慢的與之周旋,卻不料被它給先發制人,當時我心如死水,萬念俱灰,想著無論如何也不能放了那妖魔……」

李有才聽著奇怪,就打斷了爺爺的悲傷,說:「可是那妖怪,還是逃走了。」

「什麼?」

「爺爺說的,難道不是那個八眼男人嗎?」

「八眼男人?你……」

「爺爺你曾告訴過我,凡世間之事,反常即為妖,那個男人長了八隻眼睛,他不就是妖怪么,為什麼你不直接殺了他,還讓他給逃了?」

「逃了……你真的看到他逃了嗎?」

「我並沒有看到他是怎麼逃走的,我只看到他當時站在人群外面,而勝負大勢一定,他就消失不見了。」

爺爺聽了這番話,眼中閃現了淚光,狠狠的錘了一下胸口,哀嘆了許久,說:「罷了……罷了……要是早知道你有這種能力,我也無須花費這麼多的周折……但是你可小心那,你這雙眼睛被人稱之為陰陽眼或者天眼,但是它真正的名字,叫做『血瞳之眼』,能夠看穿世上一切妖魔,是千年不遇之能啊。」

說罷,又一聲嘆息:「大錯已鑄,不能更改,但是提劍殺人,我也無怨無悔……只可惜,爺爺今後不能再繼續保護你了。」

「爺爺是要丟下我了嗎?」

他搖了搖頭:「我藏匿大山十餘載,突遇妖魔之事,所以我有預感,來者不善,此次必是劫難,所以我早已選好了人家,把你託付於他們,讓你遠離那群道士,過平淡的人生。你要謹記,不管怎樣,你都不可入身道門,不可與道士接觸,隱藏自己擁有『血瞳之眼』的能力,藏好我交與你的兩樣東西,記住了嗎?」

李有才明白這是分別之言,頓時悲從中來,哭聲道:「明白了。」

至此,李有才便寄養在羅林夫婦的家裡,頭兩年,夫婦待他還不錯,吃喝用度一應俱全,可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滿便漸漸的顯露出來,爺爺在託付之時,曾一併送了些錢財,還告訴他說,這些財富至少能保他到成年不愁,可兩年不到,羅家夫婦就成天嚷嚷著,錢財早已用光,希望他能早早輟學,去社會上打工自己掙錢養活自己。

李有才沒了親人的疼愛,越發的早熟,明白自己是個外人,成天寄養在別人家裡,想把他趕出去,也是人之常情。

可這種恐嚇並不是關鍵,李有才沒有親人,沒有靠山,在學校里尤為刻苦,成績長期保持在前五的位置,從未獲得過任何肯定。而羅家也有一子,小他兩歲,成績不如他,中流水平,卻總是受到鼓勵。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想要得到周圍人的肯定,才是關鍵。

為了得到肯定,李有才拚命的學習,終於擠進了全年級第一。

可是換來的還是冷嘲熱諷,勸他不要學習了,早點出去打工掙錢才是正路。

他就這麼生活在隨時可能輟學的恐懼之中,直到去年九月份,又發生了一件事,才徹底改變了他。

那一天,李有才又遇到了一樁怪事,在上學的路上,看到一位約二十齣頭的女子,圓臉細眉,染了一頭金髮紮成個馬尾,穿了件粉色衣裙,正與靠在一輛跑車上的男子交談。

本來相隔甚遠,也沒有在意,可當漸漸走近了之後,才發現有所異常,直至走到跟前,與那男子方一對視,心中便是一沉,背後瞬間流出了冷汗。

李有才趕緊扭頭,快步走過。

他心中憶起了爺爺分別時的囑咐,要他隱藏自己的能力,他也一直銘記於心,不敢露出馬腳,可那一眼對視,李有才卻覺得自己暴露了,對方應該察覺到了,自己能夠看穿他的事實。

在心驚膽顫之中,度過了三天的學習,之後晚上回家,本地電視台上,便報道了一則疑似失蹤的案件,電視畫面的右上角露出了失蹤者的照片,是一位女子,約二十齣頭,圓臉細眉,一頭金髮,並介紹說她失蹤當天,穿了件粉色衣裙。

李有才懵了。

雖然照片中的女子,秀髮披肩,沒有扎著馬尾辮,但是與前幾天相遇的女子,樣貌相差無幾,可以說,就是自己看到的那個女人。

而他立刻也可以肯定,她的失蹤絕對和那個與之對視的男子有關。

怎麼辦?

李有才冷靜的整理了一下思路,明白現在擺在自己面前的,有兩條路可以走。

其一,便是聯繫警方,提供線索。

可是提供線索,就勢必會暴露自己的能力,說自己有所謂的什麼天眼,能夠看穿世間妖魔,能看到八隻眼的男人,能看到各種匪夷所思的事情,至此,可能還沒把自己當天所看到的事情說出口,就被當作瘋子送進精神病院了。

就算運氣好,警方有耐心聽自己說完,但這種事情又有誰會去相信呢?

最好的結果,可能會被當作妨礙公務,給批評教育一番,然後通知家長或學校領人。

不僅有暴露自己的風險,還吃力不討好,不論是送進精神病院,還是被批評教育,都不是理想的結果。

那麼,其二,便是沉默是金,當作什麼也沒看到,什麼也不知道,甚至根本就沒看到這條失蹤新聞。

這樣既可以繼續隱藏自己的能力,還能保護自己。

如果當天與之對視的那個男子,對自己起了疑心,或是已經在暗中觀察,跟蹤自己了,而自己卻全然沒有任何針對的行動,反倒是可以打消他的疑慮,恢復到原來平靜的生活當中。

一舉兩得,豈不美哉。

自己沒有損失,沒有風險,也沒有任何的不妥。

這兩條路,擺在眼前,一番思慮,便高下立判。

可李有才思忖良久,卻毅然決然的選擇了第一條路。

當他來到警局,說有重要線索舉報之後,被領到了一個辦公室,接待的是陳警官,四十來歲,寸頭圓眼,警服乾淨平整。

陳警官拿出紙筆,與之對坐:「你要舉報什麼樣的重要線索?」

「就是昨晚電視上,報道的那個失蹤女人。」

陳警官點點頭:「說吧。」

沉默良久,李有才終於開口:「我接下來要說的,你可能不信,但我還是要說,因為我思來想去,這件事可能只有我知道了,不為別的,只為救她。」

陳警官繼續點頭,他什麼大風大浪沒有見過,什麼稀奇古怪的案子未曾遇到,就順便擺出了一副,你說吧,我不怕的態度。

「三天前,我在上學的路上遇到過她。」李有才改變策略,單刀直入:「她身邊有一個男子,男子靠在一輛跑車上,正與她交談。」

「他們說什麼了?」

李有才搖頭。

「車牌記得嗎?」

李有才搖頭。

「那是什麼樣的跑車?」

李有才搖頭。

「那跑車的顏色你總該記得吧?」

李有才還是搖頭。

陳警官皺起了眉頭:「那個男人呢,他長什麼樣?」

李有才依然搖頭。

陳警官見狀,大怒而起,拍著桌子吼道:「搖頭!搖頭!你就知道搖頭!你除了搖頭還能不能點一次頭,就點一次頭行不行!」

李有才終於點了點頭,輕聲道:「我若是說出答案,你可能會更加的生氣。」

「說!」

李有才微微一笑:「因為,我那天所看到的男人,他不是人,看到的車,也不是車。」

「人不是人,車不是車……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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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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