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第3章 第3章

這個alpha很紳士,與他見過的所有alpha都不同。

上車主動給他開車門、系安全帶,走進商場時會提前幫他撩起擋風簾,走到餐桌邊給他拉開椅子,服務員每上一道菜都要不厭其煩地說謝謝。

孟厭心裏彆扭,他沒和這樣紳士禮貌、會主動顧及他人感受的alpha相處過。

他曾經被教過很多遍規矩,所有人都會用語言告訴他一個omega應該怎麼樣。

omega應該知書達理,應該宜室宜家,應該這樣,應該那樣。

可是教育他的人總會肆無忌憚地當着他的面開起粗陋的玩笑,然後皺着眉對有學有樣的他露出失望的表情。

紀戎是個言傳身教的好老師。被領着往公寓走時,孟厭看着他的背影,嘗試着在心裏說了句「謝謝」。

真煩,很快他又不忿地低頭踢起路上的小石子,混身都不自在。

幹嘛要來影響他,他才不想做什麼好人。

在市政廳的小隔間里,紀戎主動坦白自己是個兔子alpha,年齡比他大不少,又好聲好氣地表示如果他嫌棄的話拒絕登記結婚也沒關係。

孟厭聞言立馬就在誓約書上籤了字。

總聽他那個A級的alpha哥哥孟獻和表兄弟們開黃腔,說什麼兔子、倉鼠和貓這類的omega又小又短,床.上不行,不耐造,根本滿足不了他們那麼持久的大猛狼。

孟厭原本計劃得很好。

他就是看這個alpha性格沒那麼強勢,或許不會逼迫他做什麼,就算做了什麼自己應該也不會太遭罪,才想着找他蹭個地方住段時間。

想着想着,孟厭臉紅了。

真煩!

這隻大兔子肩寬腿長,胳膊那麼粗,真的不行嗎?

紀戎意識到自己走路太快,趕忙停了腳步等孟厭。埋着頭想東想西的孟厭一頭撞上他的背,再抬眼時,一張小臉早就通紅。

啊,這就是omega,不小心撞一下就會臉紅的純情可愛omega!

紀戎沒忍住,小心翼翼碰了碰孟厭炸毛立起來的狼耳,根本不知道孟厭腦子裏的車已經飆上了高速,更不知道見面第一天的omega就在心裏揣測他到底行不行。

「我跟物業發了申請,等安頓好就帶你去物業辦公室錄入一下身份信息,這樣以後你就可以自己刷臉進小區了。」

紀戎的聲音不算亮,帶點磁性,又沒那麼低沉,不緊不慢交代事情的時候叫人聽着很舒服。

孟厭輕輕哼了一聲,看起來毫不在意,其實心裏暗暗覺得紀戎又天真又愚蠢。

見面第一天就帶他辦門禁,平時肯定天天被人騙,不知道房子和車子都是怎麼攢下來的。

紀戎把孟厭當什麼都不懂的小朋友,在感應區刷完卡后按下11樓的電梯,耐心地教他怎麼按電梯回家。

「家門還有一把鑰匙在我弟弟那裏,昨天我到處找不到,打電話問他,才知道被那個小兔崽子順走了。今天時間太倉促,明天我再去配一把。」紀戎邊開門邊解釋道。

「不用配。」孟厭覺得麻煩,忍不住開口拒絕。他聲音沙啞,蹦出幾個字就閉了嘴。

和紀戎的聲音比起來,可真難聽。

找到工作的話確實需要出門打工。但沒什麼必要特意配把鑰匙,如果他回來得早,在門口等紀戎回家開門就好了。

孟厭不想拿什麼鑰匙。他不想在主人不在家的時候待在別人家裏,萬一丟了什麼東西,像他這樣劣跡斑斑的人根本說不清。

之前不就是因為這個才進少管所的么?

雖然都無所謂的,但他無端的、不想給這個笨蛋alpha留下太壞的印象。

「也行,我去找我弟拿回來好了,他留着本來也沒什麼用。」紀戎沒能對接上孟厭百轉千回的腦電波。

聯盟法規嚴格,配鑰匙還得去備案,確實麻煩。

玄關處擺着兩雙新的粉色兔子拖鞋,是紀戎前幾天特意去商場挑的。聯盟基因庫的最優配對結果一般都是同類配同類,他本以為他的婚配omega也是個兔子。

紀戎沒什麼戀愛經驗,光想像著和他家軟萌的omega一起穿着兔子拖鞋在家做飯吃,就開心得一蹦三尺高。

孟厭杵著,不換鞋,看起來很不高興的樣子。

紀戎有些不好意思,向他道歉,「一會兒晚飯前去給你重買一雙小狼拖鞋,好不好?」

孟厭很喜歡那雙粉絲的絨毛拖鞋,只是他的襪子又破又臟,穿進去肯定會蹭上灰,搞不好以後都洗不幹凈。

「誰要穿小狼的。」他臭著臉小聲反駁,眼睛沒離開過粉色的小拖鞋。

正說着話,紀戎電話響了,兩人還在玄關處站着。

紀戎看了看來電顯示,按下接聽鍵。

「哥,你今天見到嫂子了?」紀苗苗聲音清亮,帶着朝氣和嬌氣。

「嗯。」

「嗯什麼,你不會真跟個陌生人登記了吧!不做婚前財產公證嗎?遇到騙婚騙錢的怎麼辦?」紀苗苗心裏着急,他自然知道他大哥的錢有多好騙。

「有什麼事嗎?」紀戎沒答話,直接問他。

「哦,哥,好哥哥,我想買雙球鞋,新款,班上同學都有了,好不好啊,哥。「

紀苗苗是家裏最小的omega,分化成了名貴的多瓦夫兔。

他小時候是紀戎帶大的,後來去爺爺奶奶家住了幾年,被慣出一身毛病,都快成年了還是不懂事,叛逆期好像格外長。

紀戎發起了呆。

「哥,你聽見沒啊?」紀苗苗追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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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嗎?」放在平時,紀戎可能會問他弟買那麼多球鞋幹什麼。但這會兒,他只注意到孟厭正背着他快速脫掉鞋,用已經洗乾淨的手把那雙破了洞的襪子蹭了又蹭,然後輕輕把腳放進拖鞋裏。

「那肯定啊,也沒多貴,五千多塊錢吧。」紀苗苗高興起來。

一雙毛絨拖鞋,不到五十塊錢。

「怎麼買?」紀戎想給孟厭買雙球鞋做生日禮物,年輕人都有,他的omega也得有。

孟厭應該會喜歡吧,就是不知道他穿多大碼的鞋。

「哥!我就知道你對我最好了!我把鏈接發給你啊,你等著,別掛,我要那個限量的,哥,限量也就加個一千塊錢,你給我買限量的吧!」紀苗苗哼哼唧唧撒起嬌。

「限量的算了,哥沒空給你搶。」紀戎不答應。

「哥!你怎麼變得這麼摳門了!」紀苗苗吵起來。

「還要嗎?要的話寄到了我給你送過去,還有,找一下我的備用鑰匙,到時候拿給我。」說完紀戎掛斷了電話。

他雖然不缺錢花,但也沒那麼富有。

以前紀苗苗要什麼他都會給,掰什麼理由他都會買賬,只是因為他願意寵着他弟弟,所以才大方、好騙。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改變的呢?應該是幾個月前他去學校接紀苗苗那天吧。

「紀小兔子,這是你哥還是你姐啊!哈哈哈哈!」不算友善的調笑聲鬧哄哄地從操場邊傳過來。

於是走在他身旁的紀苗苗推了他一把,眼神怨恨地瞪了他一眼,然後默不作聲地跑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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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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