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背着屍體去殺人

第五章 背着屍體去殺人

照舊,偵查員在外圍展開調查,毛淺禾和李洋負責被害人牟晴的走訪調查工作,另一名被害人於沐桐的走訪調查工作由洪見寧和文佳負責。中心現場的被害人共有兩名,這次的工作量要比以往的大一些,任煙生將還在休假的偵查員張哲和小濤也叫了回來。

任煙生:「兇手沒有破壞門鎖就走進房裏,有可能與死者相熟,也有可能化裝成了送水工或維修工、物業的工作人員,還有一種可能,被害人聽到槍聲后打開門察看,兇手趁機進入屋內行兇。牟晴和於沐桐的屍體雖然在同一個屋子裏被發現,卻不意味着在此之前二人是認識的,所以接下來大家要仔細去查這兩個人的社會關係,房東、鄰居、同事、事主家屬都要問到,如果牟晴和於沐桐生前相熟,再查這兩個人是否曾經因為某一件事而與同一個人發生過大的矛盾。」

毛淺禾:「任隊,交警大隊的劉姐剛才發來了消息,車牌號為海ame250的車是一輛nissan勁客,車主在鐵路工作,今天早上6點下夜班,現在還在家裏睡覺。兇手這次又是套牌作案,加上這次中心現場外的監控探頭又被兇手持槍射穿,新發案件與唐毅案是否可以串併案偵查?」

任煙生:「現在還早了點,線索和物證都不夠全。」

技術人員和法醫依序進入中心現場。

現場有非常明顯的打鬥痕迹,一把刀刃處沾有血跡的菜刀被丟在客廳的地板上,陽台上盛有多肉植物的花架被撞翻,花土傾倒,幾隻飲料瓶全部倒在了地上。

現場中數十枚沾有血跡的長方形痕迹極為顯眼,痕迹主要集中在客廳和卧室中間的位置,兇手曾在此處反覆走動。客廳的收納櫃被打開,裏面只剩下六個放有項鏈、戒指、手錶的空首飾盒。噴濺血跡隨處可見,濺出的一部分鮮血落在了放在切菜板上的豬肉上,人血混合著豬血,使整塊豬肉看起來比之前的更加新鮮。

倒在客廳里的被害人是牟晴,也是這裏的租房戶,身穿一條睡裙仰躺在地,雙目圓睜,怨氣深重,頸部被割開,噴濺出的血跡迅速在地板上形成血泊,將裙身浸染,也浸濕了卧在身側的兩條寵物狗的毛髮。德牧犬的一條前腿被斬斷,呲著牙齒,保留着死前的搏擊狀,鬥牛犬的頭被劈開,小爪搭在主人的手臂上,兩個毛孩子面對兇手即將落下的屠刀,依然選擇勇敢地護住主人,不懼不退,不離半步。

被害人於沐桐在卧室里倚牆而坐,耷拉着頭,上身赤裸,拳頭半握,胯部以上的皮膚被銳器划滿了「×」形創口,創口很大,密密麻麻,皮肉外翻,血液如同涓流的小溪般將下身的運動褲染得紅透透的。運動褲的口袋裏放有一隻暗紅色的女士錢包,裏面只剩下一張身份證、工作證和幾張銀行卡,原本放有紙鈔的位置,此時除了一張創口貼外再無他物。

卧室里,屍體對面的書架有明顯的翻動痕迹,物品凌亂,幾本保險方面的書籍被粗暴地丟在地上,果汁被打翻后滴落在書本上,紙頁還沒有完全乾透。

不存在完美的犯罪,只有沒有被發現的線索,犯罪者,必留痕。在刑事案件中,兇手會將某一種東西帶進中心現場,也會將某一樣東西帶離中心現場。王利在於沐桐的右手指甲里、死去的德牧犬的指甲中都提取到了皮膚組織。

任煙生:「這些沾有血跡的四四方方的痕迹是什麼?他穿了一雙方形的鞋子進來殺人?」

王利:「兇手為了不讓我們根據足跡推斷他的信息,在作案前將厚質的硫化橡膠貼在了鞋底上。貼橡膠要比穿鞋套管用,血跡浸透鞋套后,足跡會留在現場,反而使紋路變得清晰,貼了橡膠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了。」

任煙生:「媽的,這損招都想得到。」

王利:「血跡一旦沾到某樣物體上,幾乎是不可能徹底清洗掉的,兇手很狡猾,但還是一不留神將一級生物檢材留在了現場,也將死者的血帶離了現場。」

技術員小孫正準備對菜刀上的指紋和血跡進行提取。王利提醒道:「現場有打鬥痕迹,客廳的血跡中可能混入了兇手的血,提取的時候不要在同一處進行,要注意多提取幾份血樣。」

小孫是個性子直率的姑娘,和王利的性子比較像。此時她一邊對物證痕迹進行位置固定,一邊恨恨地罵着,「什麼仇什麼怨?要對兩個年輕的姑娘痛下殺手,連寵物狗也不放過,奶奶個腿兒的,這種人即使不殺人也會成為社會毒瘤,他不下地獄誰下地獄?!」

法醫高飛和助手在技術人員離開後進入現場。

初步的屍檢工作結束后,高飛將問題拋給任煙生,「來,我親愛的任大隊長,現在給你出一道考試題,你認為這起命案的偵查方向是什麼?」

任煙生:「屋內有被翻找過的痕迹,所有的首飾盒都是空的,看起來像財殺。」

高飛搖搖指頭,「那我問你,你會背着一具屍體去別人家裏偷東西嗎?」

任煙生:「你的意思是牟晴和於沐桐原本沒有在同一地點遇害,兇手將其中的一人殺害后,將屍體帶到了另一名被害人的住處,繼而將另一人殺害?」

高飛:「沒錯,於沐桐是先遇害的。在我進入現場后就覺得她的坐姿很奇怪,很僵硬,身體非常不自然的向一側傾斜,像是被某種巨大的壓力刻意壓出的這種姿勢。屍僵在人死後的1-4個小時才開始形成,從下頜和頸部開始,6-12個小時才擴散至全身,於沐桐的全身關節已經掰不動了,死亡時間不會少於6小時。而另一名死者牟晴,四肢還是容易彎曲的,死亡時間在一小時內。至於於沐桐為什麼會保持這樣的姿勢,我的推測是:她在死後的一小時內被兇手裝進了行李箱裏,在6小時后才被運到牟晴的住處。」

任煙生:「兇手帶着於沐桐的屍體來殺牟晴?他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

高飛:「我也不清楚,或許你可以問一問前一名被害人唐毅。於沐桐的死亡原因和唐毅的相同,顱骨穿孔性骨折,致傷工具疑為一把八角錘,屍體上同樣有很多切創傷,也出現了虎口扼痕。不同的地方有兩處。第一處,唐毅臉部的那些『×』形切創傷都為死後傷,而於沐桐上肢的這些切創傷都是在她還有意識的時候被一刀一刀劃下的,兇手的手段殘忍至極。第二處,唐毅頸上的扼痕是兇手用左手扼頸時造成的,而於沐桐的身上的切創傷也是由左利手造成的。」

任煙生:「那不是一樣嗎?都用了左手。」

高飛:「其實一點都不同。唐毅身高體壯,與兇手力氣相當,想控制住他就要使上力氣,這時候只能使用慣用的那隻手,也就是左手。於沐桐則不一樣,她是個女人,就算力氣再大也大不過一個身高體壯的男人,並且在遇害前已經受到了極度驚嚇,此時無論用哪只手都能控制住她。兇手用了那隻不大習慣去用的右手扼住了被害人的脖頸,用另一隻手劃下這些『×』形切創傷,我認為兇手在這個過程中使用了偽飾,故意讓我們的調查方向偏移。」

任煙生忍不住罵了聲「fuck!」

高飛:「和於沐桐相比,牟晴在死前沒有受太多的罪,頸動脈被割破,因失血過多而死亡,沒有太長時間的掙扎。還有,兩名被害人在死前都沒有被性侵過。」

任煙生:「就如你所說,兇手不會帶着一具屍體千里迢迢的過來因財而殺人,取走貴重物品只是在故布疑陣,收納盒在客廳,位置顯眼,兇手很容易看到。至於房間內是否還有其他的貴重物品丟失,暫時還不得而知,需要等事主家屬或被害人的男友過來確認。一個現場、兩名同性被害人、一個兇手,情殺的可能性不太大,但目前還不能完全排除。」

高飛:「一部分死於情殺或仇殺的被害人,屍體上的創口會比財殺、激情殺人的多,一些心理扭曲的兇手會對其進行反覆的折磨,以獲得內心的安慰和滿足。我的觀點僅代表個人,兇手將兩具屍體放在同一個屋子裏,似乎正在進行他的某種變態計劃,比如信奉撒旦、相信『世界末日』之說,殺人兇手極少有不變態的,但這麼變態的兇手還是非常罕見的。」

任煙生憤恨罵道:「媽的,就算掘地三尺我也要把這畜生挖出來!送他去地獄。」

在這之後,任煙生脫下身上的外套,用高飛遞來的礦泉水沾濕,為這兩隻因為忠心護主而被殘忍殺害的毛孩子擦去了身上的血跡。德牧的眼睛半睜著,眼裏充滿了不捨得,它拼盡了最後的一點力氣努力朝主人的方向看着,任煙生抬起手,輕輕替它合上了眼睛,「好孩子,牟晴也不捨得和你分開,下一世,願你們早些遇見。」

高飛聯絡了寵物殯葬館,準備將毛孩子的屍體送去火化。「寵物的壽命太短了,從把它接回家的那一刻起,它的生命就進入了倒計時。我們有朋友、家人和伴侶,會工作、聚會、旅行,無法把全部的愛都給它們,而它們卻用了半生的時間等我們回家。小諾和我都很喜歡小動物,但我始終沒有勇氣接一個小生命回家,雖然是法醫,但也害怕分別的那一天的到來,也許未曾得到過就不會心痛,我能遠遠看着它們自由奔跑,也很好。」

兩名法醫助手將牟晴和於沐桐的屍體裝進運屍袋中。

寵物殯葬館的工作人員到達后,將鬥牛犬的屍體放進袋子裏。由於德牧的體型肥碩,工作人員瘦小,嘗試多次也沒能將它抱起來,加之樓內沒有安裝電梯,於是,工作人員提出了用拉杆車將它拽下樓的想法。

任煙生拒絕了他的提議,將德牧背在身上,走在最後,親手將毛孩子送上了寵物殯葬車。眾生皆平等,萬物皆有靈,一生被寵愛,在最後也要體面的離開這個世界。

第一次現場勘查和初步的屍檢工作已經結束,任煙生和幾名偵查員回到現場時,被害人牟晴的男友孫爽也剛趕到小區,被轄區派出所的民警小黃帶了過來。

孫爽戴好一次性帽子、口罩和鞋套后,強忍悲痛配合警方對屋內的物品進行了檢查。

在陽台的花架旁邊,他停下腳步,「牟晴的u盤不見了,是一個橙色的u盤。她平時喜歡在陽台上網,每次用完u盤后都會放在窗沿上,沒有將它揣進兜里或者隨手丟在別處的習慣,肯定是被兇手帶走了。」

任煙生:「u盤裏有哪些內容,你知道嗎?」

孫爽:「我只知道裏面有很多電話錄音,牟晴是保險銷售,個別客戶在退保的時候想占點小便宜,會想法設法的訛業務員一筆,牟晴為了留下證據,特意買了u盤。」

任煙生:「你平時是偶爾過來住幾天?還是經常住在這裏?」

孫爽:「我平時和爸媽一起住,這間房是牟晴租的,我每周會過來陪她一、兩天。」

任煙生為了避免嚇到他,用手掌將於沐桐的屍體照遮住了半邊,只留下面部,「她叫於沐桐,屍體和你的女友牟晴出現在同一個屋子裏,在此之前你有沒有聽牟晴提起說這個人?」

於沐桐的面部呈青白色,但不算可怖,臉上的妝還沒有卸去,與尋常人並沒有過於明顯的分別。孫爽聽到「屍體」這兩個字后,勉強朝照片看了兩眼,「我是從事服務行業的,每天要接觸很多人,不太確定有沒有見過她,但是我能確定牟晴肯定沒有和我提過這個人,她的社交圈非常簡單,有幾個朋友我是清楚的,牟晴百分百不認識這個姑娘。」

說完,孫爽疑惑不解,「兩個不認識的人為什麼會死在一處?牟晴是不是被這個叫於沐桐的女孩殺死的?」

任煙生無法為他解釋過多,只道:「於沐桐是在牟晴之前遇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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