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走向外面

第一章 走向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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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格陵法瑞斯特大6,二十一歲的貴族子弟就是net了,這個年齡段的貴族子弟如果不是家族的長子,只有兩條路可走。

一個是剃一個蘑菇頭,到羅馬教會裏當一個見習修士;另一個,就是冊封成騎士。

在紛亂的局勢中,高等貴族們都需要一些在戰爭上具有壓倒xìng優勢的兵種,為此他們會悉心培育一些低等貴族甚至不是貴族的年輕人使之成為騎士。而騎士的身份,往往不是繼承而來的,其本質也與貴族不同,除了和貴族一樣能夠獲得封地之外,騎士也必須在領主的軍隊中服役,並在戰爭時自備武器裝備與馬匹。

所以從此就可以看出,騎士屬於貴族的最底層,比最低爵位的男爵還低,僅僅是擁有貴族血統的重騎兵。

在格陵法瑞斯特大6上的騎士文學中,騎士往往是勇敢、忠誠的象徵,每一位騎士都以騎士jīng神作為守則,是英雄的化身(實際情況不一定是如此)。

對於騎士的傳說,往往誇大著種種浪漫的遐想,這多半來自人們對現狀的不滿和憑空想像——騎士們居住在古sè古香的城堡中,過着貴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戰勝邪惡的魔法師、巨人、亡靈、吸血鬼和惡魔,保護著善良但是無知的農民,憑着貴婦人或者國王的名號行俠仗義。令人顛倒沉迷的遊俠小說,或者格陵法瑞斯特民謠歌手的即興創作,充分解釋了理想中騎士的行為規範。

但是,即便是聖人,也無法時時遵從自己的良知;何況是靠武力說話的騎士,騎士行事也常常偏離限定的軌道。

所以說,騎士是一個處於貴族階層最底層,身份最為尷尬的存在。

但是擁有貴族血統的榮譽稱號中還有比騎士更低的,連騎士都不算的「勛爵」。

騎士好歹勉強算是貴族,被人尊稱為「爵士」,所以二十一歲的貴族子弟中,十有仈jiǔ都選擇了騎士之路。

訓練一個貴族男孩成為騎士需要十四年的時間,在這段期間,受訓的男孩最初要跟隨其他比自己更高等的貴族夫人擔任侍童、學習禮儀,之後要學習「騎士七藝」(游泳、投槍、劍擊、騎術、狩獵、弈棋、詩歌),又要為領主或負責訓練他的騎士工作。

成為騎士后,他要遵行騎士的「俠義jīng神」,例如效忠國王或領主、保護教會和婦孺、鋤強扶弱以及奮勇作戰等等。

為榮譽而戰,甚至不惜犧牲。「騎士」這一稱號本身就是一個榮譽,獲得這樣的稱號並不容易。一名貴族子弟想要成為正式的騎士,需要經過很多嚴格的考驗,那不僅僅是需要高明的騎術,還需要有傑出的統率力、豐富的戰鬥經驗,和一個顯眼的標誌xìng成績。需要付出代價來成全大多數人利益,敢於犧牲。

而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作為一個「老宅男」,一直到二十一歲,他基本就沒有走出自己家族的領地外兩公里過......

但慶幸的是,當時還是六歲小孩的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還是按照父親的要求接受了在家訓練。

結果,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就開始了他十五年的悲愴生活......

領地上的酒館曾經來過一個落魄的巡遊詩人,講過幾個格陵法瑞斯特大6上著名騎士的傳奇故事,當時讓年幼的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聽得如痴如醉,做夢都想像故事裏那些孤傲高潔的騎士那樣,騎着高頭大馬,手提一桿騎槍,縱橫大6......那是何等的拉風啊!

但是,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的父親只讓負責他的武技教官教了不少亂七八糟的武器使用技巧。

什麼戰斧、釘頭錘、戰錘、軍用稿就不用說了......甚至是作為騎士自尊不能使用的長弓和石弩,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的武技教官都強迫他要熟悉使用這些武器戰鬥。

原來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還想撂擔子不幹,但是他老父親輕飄飄一句「要是不練也可以,那你就去學習貴族的禮儀風度吧。」,他就老老實實地拿着訓練用戰斧打草人靶子去了。

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一直不太想和那些假兮兮的貴族交往,導致的結果就是,他到現在為止連自己的哥哥長什麼樣都不清楚。

至於要練習亂七八糟的各種武器使用方法,馬克西米連心中還是有所懷疑的,其他的貴族子弟練習武技的時候都有一種固定的某種稱手武器使用的熟練技巧,而自己練習只能把所有武器都使用練習。

不過這套訓練方法馬克西米連還是練了足足十五年,他練得很勤奮,但是每次訓練的時候,自己的父親都不做評價,最多看幾眼以後就走了。

當二十一歲生rì的時候,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舉行完成年禮並冊封成騎士后就按照普魯士的習俗離開了家族的領地,這一片承載了自己二十一年記憶的土地。

當然,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不是窮光蛋一個來闖世界的,成為騎士后的他一身全套的罩衫鏈甲,頭上套著圓桶型頭盔,手持一面刻畫着自己家族紋章紅底黑龍的杉木製扇形盾,和一把雙手大劍。

冊封騎士的時候,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被自己的父親授予了這把雙手大劍才正式成為了騎士。

當時父親拍著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的肩膀嘆息道:「兒子,原本我想把家族祖傳的長槍授予你,但是因為你是次子所以......只能給你這把雙手大劍了,這也是家族的祖傳之物,它的重要程度不亞於那把長槍。」

家族祖傳的長槍馬克西米連知道,名叫「昆古尼爾」,據說它「一擲出就一定會命中目標」,是百百中的神槍,可以擊穿它擊中的任何東西。

雖然估計是因為要被家族的長子,也就是自己的哥哥繼承的緣故自己無法拿到它,但是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並沒有生氣,反正自己的投槍技術一向不好......

但是父親的那句「它的重要程度不亞於那把長槍」卻讓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困惑了很長一段時間。

那把雙手大劍,就是普魯士地區和rì耳曼地區最為常見的武器,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試過,這把雙手大劍並沒有什麼神兵利器的潛質,也就懶得想這事兒了。

至於名字,叫什麼「雷沃廷」,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也從沒聽說過這個名字。

可以肯定的是,馬克西米連·馮·尼德霍格這十幾年肯定沒有好好閱讀《埃達》這本阿斯神教的典籍,不然,他怎麼會連這兩把武器名字的典故都不知道?

............

年輕人總是有很多幻想的,所以即使是很懶得到處走的馬克西米連,也很想出去闖蕩一番。

誰沒有自己心中的一個夢想?心中誰沒有一個熱切的太陽?所以馬克西米連想出去闖一闖。

至少......在馬克西米連看來,到外面的世界上當一個商隊護衛或者是傭兵騎士,也總比一直窩在家裏只能成天看書要強得多。

如果要是運氣好,被外面世界的一個伯爵或者侯爵看上,把自己收為手下,賜自己一兩座莊園,那自己就可以舒舒服服地過上了「領主大人」的生活了。

憑自己看過那麼多種類的書籍,馬克西米連很有信心到時候把自己的小封地經營好,到時候再身邊有一些美女的話......啊,那真是太完美了。

即使是沒有這樣的好運氣,馬克西米連也很有信心用自己的血與汗賺取金錢來生活。

但是在如何走出普魯士的問題上,馬克西米連卻犯了難。

與其他大6上的地區不同,普魯士地區要闖蕩世界的騎士是不會被家族授予戰馬的,這就導致了馬克西米連現在就是一個無馬的重裝步兵。

而且這裏並不是太平盛世的世外桃源,每個貴族之間都充滿了齷齪的yīn謀,戰爭從來都是格陵法瑞斯特大6上的主旋律。

匪徒、強盜、綠林好漢活躍在各個城鎮和村落之間,打劫著來往於各地之間的旅行者以及商隊;一些沒有土地繼承權的騎士貴族們,他們依賴自己從小學到的武技和戰術聚集雇傭一些人來為商隊提供保護,或者加入到貴族之間的領地戰爭中來謀利,藉此獲得財富和榮譽,當然也有許多人走上了強盜之路。

但是馬克西米連並沒有為此鬧心太久,他很快就找到了一支來自高盧地區屬於巴黎公爵所有的商隊,他們那裏正在招募商隊護衛。

於是乎,馬克西米連以每天一枚銀幣和管吃管住的代價,成為了這支高盧商隊的一名雇傭騎士。

當從商隊頭領口中自己這支隊伍已經走出了普魯士地區后,坐在運貨馬車上的馬克西米連以只有自己才能聽到的聲音喃喃地說道:

「也許會有一天,我還會回到這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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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丈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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