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守株待兔

第六章 守株待兔

僅僅是第一次聽,梅姐就被《情人》徹底征服了。

雖然梅姐年僅24歲,學歷也不高,但她從四歲開始就上台表演了,有二十年的舞台經驗,歌曲鑒賞能力還是很高的。

她認為,這首《情人》完全不輸於曾讓她封后的代表作,只要能拿下這首歌的演唱權,別說保住她的天後地位了,再進一步也不是不可能。

這一刻她無比盼望見到那位年僅十八歲的小菜鳥,小小年紀便能寫下如此經典的歌曲,梅姐的惜才愛才之心油然而生,不可斷絕。

「對了,小麗,那位小菜……不是,那位小才子叫什麼名字?能否聯繫上他?」梅姐忐忑的問道。

「梅姐,他叫王子健,聽說他家裏很窮,買不起手機,無法用電話聯繫到他。不過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他和杜建明的斗歌起因是爭奪西洋菜街一家樂器店鋪門口的賣唱位,只要在那裏守株待兔,應該是可以見到他的。」

「好,明天我就去那個樂器店鋪守株待兔。」梅姐當機立斷道。

孫妍麗不解的道:「梅姐這太誇張了吧,您是樂壇天後,王子健只是一個默默無聞的街頭藝人,您以天後之尊等候他,未免太抬舉他了吧。」

梅姐搖搖頭道:「你不懂,王子健年僅十八,就能寫出《情人》這種可以進入年度十大金曲的經典,說一句天才毫不為過。對待天才,就必須用超高規格來對待,畢竟但凡天才,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王子健是天才?」

張文芳和孫妍麗聞言,全都愣住了。

尤其是孫妍麗,她是三人中唯一親眼見過王子健的人,她覺得自己對王子健已經足夠重視了。

即便王子健是踩着她看中的杜建明上位的,但她對杜建明輸給王子健,同樣心服口服。

《情人》實在太好聽了,杜建明輸給他一點都不令人意外,所以她打聽到他的姓名,便第一時間搜羅資料,還不計前嫌把他推薦給梅姐、芳姐。

聽到梅姐、芳姐對王子健的高度肯定她也很高興,覺得與有榮焉,但是梅姐稱他為天才,這未免太過譽了吧。

梅姐雖然年輕,但出道已了,舞台經驗更長達二十年,什麼藝人沒見過,能得她天才讚譽的人物,怕是不足一手之數。

王子健何德何能,竟然能得到梅姐如斯高度評價?

這讓她感到困惑,甚至是百思不得其解。

張文芳卻道:「小麗,你確定《情人》這首歌是他的原創嗎?不會有抄襲或版權糾紛吧?不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實在是他過於年輕了,令人難以置信。」

梅姐聞言看向孫妍麗,顯然她也有此擔心。

孫妍麗重重點頭道:「梅姐芳姐你們放心吧,我已經去音樂協會查過了,《情人》確實是他的原創,而且他名下的原創歌曲還有三四十首之多。」

梅姐驚呼道:「什麼?三四十首?如果這些歌曲都有《情人》的水平,那可就太妖孽了!」

張文芳笑道:「阿梅你太異想天開了,《情人》是能打進年度十大金曲的經典,能創作出一首就足以令你直呼天才了,怎麼可能每首都有《情人》的水平。」

梅姐失笑道:「說的也是,一張優秀的專輯能有一首金曲就足以讓歌手走紅了,怎麼可能三四十首全是金曲?不過如果真的有,那他遲早都會成為天王巨星,甚至是時代巨星,稱雄一個時代的王者。」

「哈哈哈,阿梅,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兒,少異想天開了。」

說罷,三人都笑了起來,顯然她們都認為三四十首歌,首首金曲,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兒,能有一首《情人》,已經是僥天之幸了。

……

翌日上午,戴着口罩墨鏡,頭上還纏着一條包頭布巾,將全身裹得嚴嚴實實的梅姐,帶領孫妍麗來到西洋菜街,進入美音樂器店鋪內。

當梅姐找到店鋪老闆,在他面前露出真面目時,店鋪老闆震驚的雙腿都站不穩了,幾乎攤到在地。

好在孫妍麗眼疾手快,迅速扶住店鋪老闆,這才沒有讓他在喜歡的偶像面前丟乖露醜,出盡洋相。

他是萬萬沒想到啊,梅姐堂堂天後,居然屈尊降貴,會大駕光臨他的寒舍,這讓他實在太激動了,簡直興奮到發抖。

當梅姐提出欲在他店鋪呆一段時間,等候昨天下午那位斗歌挑戰的勝者時,店鋪老闆自然是滿口答應,甚至提出今天休鋪,以免旁人打擾。

梅姐連忙制止他,她可不想太過特立獨行,把狗仔吸引過來,只是叫店鋪老闆跟往常一樣經營就行了。.bt

就這樣,梅姐枯坐於美音樂器店鋪內,從上午等到中午,又從中午等到下午,直到四點鐘了,王子健的身影仍未出現。

孫妍麗有些不耐煩了,語氣帶着幾分抱怨道:「梅姐,我都說了他昨天下午四點才來賣唱,我們實在沒必要大清早就趕過來,空等一天。」

梅姐道:「是我的錯,我太怕錯過他了,有些患得患失,害你陪我空等一天。」

孫妍麗道:「梅姐你誤會了,我絕對沒有怪你的意思……,咦?梅姐他來了,我們出去看看。」

等了一天,王子健的身影終於出現了,梅姐轉頭一看,目光不由呆住了,這小子,居然那麼帥,連在娛樂圈見慣了帥哥美男的她,也不由被他的顏值晃了一下神。

「梅姐,怎麼了?你等了一天的王子健來了,怎麼還不去看看?」

「哦哦,這就去,這就去。」

……

王子健一出現,昨天聽過他原創,今天在此苦苦守候的歌迷迅速圍攏過來。

這些歌迷數量還真不少,居然有十幾位,尤其是昨天向他鮮花的幾個女孩,通通都在。

王子健跟她們點了點頭,便將帽子扔在地上,擺開架勢,直接開唱。

第一首歌毫無疑問,自然是昨天為他打開局面的《情人》。

歌迷和圍觀群眾顯然也很吃這首歌,自開唱后,前來打賞的人便絡繹不絕。

一身裝扮裹得嚴嚴實實的梅姐,也不由被王子健的現場陶醉,隨着歌聲小聲輕和,不時搖頭晃腦。

王子健一曲唱畢,帽子內的鈔票零錢雖然並未裝滿,但估摸著也有七八百塊錢了,這個收入算是可以了,跟西洋菜街的賣唱老手相比,不遑多讓。

但唱完《情人》之後,王子健一直唱此世的流行歌曲,圍觀群眾的熱情一下就冷卻下來,打賞寥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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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娛最後一位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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