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公堂問罪

第二章公堂問罪

第二章公堂問罪

府尹又問:你姓甚名誰,那裏人氏,何故知法犯法,毆打突厥特使?

李剛凜然道:"吾乃崇州昌黎縣人氏,年正十五,未出生時便喪父喪母。開元十三年後,時任虢州刺史的養父韓休喪母,回鄉丁憂時,吃百家飯的我被他收為養子。半年後養父誕下韓滉,我自然而然的成了他的陪讀。如今韓父自開元二十一年從宰相貶至工部尚書。我便是當朝工部尚書,太子太師,宜陽縣子(1)韓休之養子。"

孟溫禮暗叫一聲不好,一邊是舊宰相,工部尚書的韓氏望族子弟,一邊是有虎頭飛鷹戒的突厥大使,雙方勢力分庭抗禮,真是飛來橫禍。

孟府尹又問李剛:"你何故打人呀?"

這時,公堂大門處一陣喧鬧,只見那買劍的父親大喊:"吾有冤情陳述!"

但奈何門口衙役強行阻攔,想進也進不去。正值此刻,一個身着軍隊棉服的大漢走來,雙手一推,衙役們被一推而倒。大漢趁著這個空檔,領着那買劍人進來。

孟府尹大怒,"咚!「他猛一拍驚堂木,大喝:"你是何人?竟敢咆哮公堂,打傷官役?!"

等那大漢一走近,孟溫禮大驚,定睛一看,這大漢正是邊疆大將,手掌五萬大軍的右威衛大將軍馬正會!

馬將軍向前,目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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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溫禮,大聲質問:我大唐數十萬將士浴血於前線,至生死於度外,是為何?是為了突厥特使在此為虎作悵?是為了百姓遭殃?豈有此理!有人強買強賣,官府本應立即羈拿。然而如今,官府不僅沒有任何錶示,反而對主持公道的少年緝拿歸案。王公犯法況且當以庶人犯法同論,這群蠻子有何權利存在於法律之外!你是不僅寒了我大將軍的心,寒了邊關數萬大軍之心,更是寒了千萬百姓之心!你該當何罪?!"

公堂門口圍觀的百姓一陣喝彩。

孟溫禮額頭上掛滿了水珠,嚇的抹了抹額頭。只好先說:「馬將軍,可否容在下審問一二,再做區處?"

馬正會冷哼一聲,道:好吧!

孟府尹扶了扶頂上官帽,假以正色對買劍人問:你與突厥人為何起衝突?

那人一拱手道:吾名為趙四,本是馬將軍家的管家,今日馬家公子馬晟年近二十,馬將軍令我採購行冠禮的禮物,我便帶着小兒在大街上閑逛,在一家名為太原劍館的地方看中了幽蘭劍。本來已經與賣家商議好,正要買下,一群突厥人不由分說放幾把碎銀便把劍拿走了。店主人去追,被他的僕役攔住了。我指責他強買強賣,他就用皮鞭子打我兒。打的奄奄一息之際,那個小公子一掌把大使打翻在地。救了吾兒一命,之後他就被你逮到此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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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府尹歷聲道:"趙四,你說的可句句屬實?"

趙四急忙點點頭,說:「小人不敢撒謊,句句屬實。」

孟溫禮思忖片刻,暗叫一聲不妙!這事鬧大了。首先突厥大使身份極重要,但李剛身後的韓家,趙四身後馬家。還有幽蘭劍是武則天時千牛衛大將軍李元芳的佩劍,價格應在五十兩黃金左右,幾把碎銀是定然不夠的。太原劍館是太原郭氏建的,郭家虧了四十九兩黃金定然不爽,而郭家又是中原八大姓族之一,手眼通天,也不好惹。同時,此事民憤極大,輿論的壓力也不小。但突厥大使萬一寫信給他們的可汗,那時兵壓前線,自已不免降職受罰。此事把我推到風口浪尖之上了呀。也罷,先把劍館老闆叫來探探口風。於是,孟府尹正色道:來人那!把太原劍館郭掌柜叫來!一群衙役向劍館方向奔去。突厥特使舉起手中虎頭飛鷹戒,冷哼一聲,對孟府尹說:"貴府不知知否,我可汗三個鷹師可是聽我的口令的!"

可笑的是突厥人竟儼然不知此次事件對手不如以往的小百姓,而是韓馬郭三大門閥!競以威脅的口氣對府尹說話。

不等府尹回話,李剛大笑,"我大唐邊境十萬軍士嚴陣以待,怕你鷹師?虎師來了一樣打回去!"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註釋:(l)縣子:爵位之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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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錦衣在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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