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山窮水盡,柳暗花明

第7章 山窮水盡,柳暗花明

「欠人錢還不上,你不良心不安啊?你能安心過年?」

「我管你出事不出事?我就知道我錢借給你了,現在你得還錢。」

「不用管他出多大事,沒事就催他還錢,利益為主,管他死活幹啥?」

錦上添花做起來很容易,但如果想讓別人記住你,還是雪中送炭最保險。當然了,落井下石更深刻。你用錦上添花去溜須拍馬,然後落井下石去安慰,我保證別人連你八輩祖宗都能記住。

坐在路邊抽了兩根煙,張哥把我接到了他家,這裏說一句,張哥孫子都已經6歲了,因為起訴費用都是張哥幫忙底墊的,導致他家嫂子去了他兒子家住,後期因為意見不合,起訴後半年左右,張哥恢復了單身。

進屋后,我說:「嫂子這是徹底要離婚唄?也是假離婚?」假那個字我說的特別重。

張哥苦笑:「50好幾的人了,哪有假的說法,因為你哥倆,我也借了不少錢,真是人走茶涼,天天逼着要錢,人真是現實,以前天天都說你大哥穩重,誇你大哥有能力,這還沒怎麼樣呢,就壞話連篇了。」

「多正常的事?我現在每天都有要債的,我跟他們說,錢就當存銀行了,我解決完了,肯定不低於死期存款。可特么沒用,就好像我不趕緊還錢,就要弄死我那種語氣,挺意外的。」我語氣平和的說着這幾個月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是啊,都想天上掉餡餅,天天羨慕別人有人幫,有貴人領路。從不想為什麼人家貴人多。遇事冷眼旁觀,甚至落井下石,誰會記你的好?錦上添花人多了,有個屁用」張哥好好的一名律師,因為我哥倆,都快變成憤青了。

「你這總結的比我還多啊,哈哈。行了,不扯了,打掉孩子的事,明天你看我大哥時候告訴他,雖然他會痛苦,但我信他,就算最終翻不了案,他也會有動力在裏面好好活着,就為了出來報復這個婊子,他也得給我好好的。」我語氣低沉。

「你確定嗎?你大哥那性格,我怕他知道了控制不住,在裏面鬧事的話,對他現在不利啊。萬一你大哥想不開怎麼辦?」張哥表現的很憂慮。

「確定,這婊子辦的事,和特么殺子之仇沒有區別,我大哥我了解,仇人還在外面瀟灑,他捨不得自己想不開。你就跟他說,小昊現在天天被人催債,都快自殺了。我不信他不管我死活。」我咬牙切齒的說。

「聽你的,我也真老糊塗了,50好幾的人了,老實本分的上班多好,給你們操這個心,真要是翻不了案,我都得陪着你去上吊了」張哥表現得很憋屈。

「你可拉倒吧,咱別說孫悟空500多歲才開始取經做事業,單說黃忠,姜子牙,哪個出山時候不比你歲數大?你也就和我賣老行。」我開玩笑的說。

「你小子心態真好,都這樣了,你還有心思開解我呢,放心,我用不着你小屁孩安慰」張哥笑了笑。

「對了張哥,證人這塊有頭緒嗎?我手裏的證據不足,這狗日的穆易峰實在太損了,誣告的明明白白,咋不一個大雷把他劈死呢」我恨恨的訴說着心裏的無奈。

「目前咱倆的證據也夠翻案了,但是不保險,最好能找到一個當年的目擊證人,上次我在裏面問過老闆,他也不確定,那天上午他確實跟死者打了一架,但他肯定死者最多肋骨斷幾根,不可能死。」張哥無奈的說。

「這不就是嗎,姓穆的肯定知道情況,但他咬定大哥,還特么有現場照片,

這狗日的,實在是高明,沒有破綻啊。這樣下去,我真的看不到希望了。」我心態不好。

這幾個月實在太煎熬,動不動就是保密,連具體證據都拿不出來,被親朋好友埋怨的滋味真的不好受,整個K縣,只要熟悉我的,幾乎都在給我造謠生事,什麼騙子,敗家子之類的,弄的我心煩意亂。尤其知道流言蜚語從誰嘴裏出來的之後,我真的安靜了好幾天。昔日的狐朋狗友,一分錢沒幫過我,甚至都沒有誰打個電話安慰我一下,哪怕打個電話問問我怎麼回事,再去造謠,我也能認可一下。

成功時,你說什麼都有人奉承,一旦遇事,不踩死你都算他們良心好。這就是人性,真的經不起考驗。

這個利益至上的社會,遇事必然需要錢解決,總有很多所謂的明白人,動不動就說,不能談錢,談錢傷感情。其實我想說,錢都不能互相幫忙的話,你跟我談什麼感情?你配嗎?朋友遇事不聞不問,再不讓談錢,那麼我想問問,朋友的定義是什麼?所以我總結的就是,沒事各忙各的,有事出錢出力,這叫朋友,這叫兄弟。其餘的三天兩頭一起吃飯,打牌,娛樂,全都特么狗屁。朋友是你事當我事,而不是用嘴說的。所以別再讓我看到誰說談錢傷感情之類的話,因為這種話都是放屁,最基本的感情都沒有,談個毛線還算現實。

張哥見我沉默,也沒多說什麼,我倆一起整理了一下手裏的證據,各自弄了一桶泡麵當晚飯,最近我才發現,原來吃飯真的不用在意多少人,多少菜,重要的是吃的舒坦。

按照張哥的說法,如果案件翻不了,那麼後果很嚴重,大哥名下所有錢都會充當為贓款,包括法院目前這筆凍結款。也就是這個時候,我才明白,在法律面前,單純的一個黑點,利益足夠,那麼牽帶出來的就全部都是黑的,沒有人會在乎是否存在白色的無辜,他們在意的,僅僅只是烏紗帽罷了。

值得一說的,姓穆的給我打過電話,只要我做假證說我放錢是砍頭息,誣告我大哥暴力催收,他會把我那部分錢補給我,甚至可以多給我100萬。怎麼說呢,當時的物價,100萬可以在K縣買兩套100平以上的樓房,外加一輛20萬以內的車。我考慮過先拿錢然後不辦事的情況,但我當時還是拒絕了,因為我不確定與虎謀皮,我能否賺到便宜,況且就算他一言九鼎,但我大哥也不一定能承受住我的背叛。即使我最後說明情況,在這種狀況下,我們哥倆的關係,也必然出現裂縫。我還記得我第二天給出的答覆,「人在做,天在看,條件豐厚,但我享受不起,您老人家這麼陷害我大哥,不怕做夢高血壓給您整血崩了?」。

現在挺後悔沒同意姓穆的,畢竟哪怕先讓他轉我一半的錢,我也不至於現在這麼為難啊,反正後來我大哥罵我缺心眼,對於敵人,能騙到手一分錢都是好的,就算當時誤解我背叛了,等到說開了也是把酒言歡的狀況。

就在我和張哥研究怎麼翻案的時候,公安局打來電話,通知我們尋人啟事的人找到了,由於沒有目擊證人,所以我和張哥尋人啟事,找被害人的子女。就稱呼受害人兒子叫李四吧。

也許是好人好報,當天晚上就見到了李四,大哥資助的人裏面,有一個是李四的兒子,李四早就想回報大哥了,但大哥從來沒給過機會,李四明確說出了他爸是姓穆的害的,那天他爸被我大哥打折了三根肋骨,也沒錢住院,回到家養著,姓穆的開車接他走的,第二天通知李四,礦里塌方,把他父親砸死了,雖然他沒有證據是姓穆的害死他父親,但是能直接證明被害人的死與大哥無關,最主要的是,姓穆的給他的賠償款,他在貧困潦倒的時候,也一分沒有用過,還在當時轉賬的卡里。說實話,當時我是哭着從他家離開的。激動的哭。

所以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不要用莫須有去坑害他人,因為一旦出錯,絕對是萬劫不復。姓穆的因為這個,還有後期大哥提供的證據,直接判為無期,而大哥因為做好事,無意中給了自己絕處逢生的機會。真是應了那句話,好人不一定有好報,但壞人絕對無法心安。

姓穆的只是導致我們經受挫折的起因,以後也不會再出現我的小說里了,最主要的原因是受了掃黑除惡的牽連,和平年代,一定不要做擾亂治安的事,和違法亂紀有關的,離的遠遠的,即使做不到對社會有貢獻,但不給社會添麻煩,就是我們最大的基本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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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我落魄之時,可想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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