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啊我就超喜歡寫東西,像故事,小說,散文都寫過一點點。當然啦,也只是一點點。突然想着寫本書呢,主要還是為了在這個紛擾的世界,這個繁重壓力的工作下找點心靈上的慰藉。也順便,給自己荒唐的青春編一個完美的結局。

曾經我是個膽小,懦弱,內向,孤僻的孩子,但卻遇到了一個外向,活潑,好看的女孩子。《愛情公寓》裏,諸葛大力曾經對張偉說:「他像一道波長520的綠光照入我的生活,佔據了我元素表裏的30號位置,當我作為自變數趨近正無窮時,得到的函數值,就是你。」很多年後聽到這段話,我才發現原來那年我遇見她就感受到了同樣的感覺,那時候並不知道這玩意兒叫做——愛。

我這個人走路喜歡挨邊,座位喜歡角落,平時喜歡一個人獃著。不想跟任何人認識,更不想去認識別人,就覺得一個人也挺好。但是,也正因為這樣,當我在第一次遇見她的時候卻不知道該怎麼樣去跟她接觸,最後連她不聲不響的轉學了我都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之後我就再沒遇見過她,就算之後加到了她的聯繫方式,也是偶爾聊幾句,大多是以我打開話題卻以她一直沒回而結束。我時常夢見她有了男朋友,然後在我面前介紹她男朋友;也夢見過我跟她一起了卻在關鍵時刻醒了;還因為她換了情頭情緒崩潰,黯然神傷好久走不出來。

但我不敢跟她說開,不知道怎麼吸引她的注意,更別提跟她表白了。所以至今為止仍舊是「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悅君兮君不知」的狀態。是故就想着寫本書,書里女主是她,男主是我。在書里,我便是主宰,我會讓男主有勇氣說出我有多愛她。哪怕寫的再不好,我也絕不會讓她受一點委屈。因為,小說里,伴我前行是她,給我鼓勵是她,陪我打鬧是她,與我廝守是她,白頭到老也是她。

本書不定時更,爭取在今年七月份更完。等寫完這本小說,我就去跟她表白,不管成不成都算是給自己做的夢有一個交代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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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遇見你這一切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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